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02591号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10日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2日以证监许可[2016]770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076,1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315,319,983.0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0,948,000.00元后的货币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04,371,983.02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9月9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42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15,319,983.02 |
| 减:发行费用 | 10,948,000.0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304,371,983.02 |
| 减:截至2023年末已使用金额 | 460,671,065.98 |
| 减:2024年度已使用金额 | 95,373,208.13 |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27,541.47 |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25,666,169.66 |
| 减:2016年至2023年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净额 | 849,500,000.00 |
| 减:2024年度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 4,036,380,000.00 |
| 加:2024年度收回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 4,154,880,000.00 |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42,966,337.1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子公司上海徐重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4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开户行 | 账号 | 性质 | 余额(单位:元)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 121908207610103 | 活期存款 | 74,916,247.7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16200100101352311 | 活期存款 | 90,082,211.32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16200100101352679 | 活期存款 | 22,235.5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1050170410000000093 | 活期存款 | 59,400,097.0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03335100040028953 | 活期存款 | 4,539,446.02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150170360000000952 | 活期存款 | 3,493,169.4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31050170360009999666 | 活期存款 | 10,512,929.99 |
| 合计 | 242,966,337.10 |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于2016年9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2017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2023年4月,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徐重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及保
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5,373,208.1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56,044,274.11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于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347.06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13,347.06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单位: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
| 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 | 125,600.00 | 125,600.00 | 13,225.56 |
| 百货业务“互联网+全渠道”再升级 | 34,000.00 | 5,932.00 | 121.50 |
| 合计 | 159,600.00 | 131,532.00 | 13,347.06 |
该次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16)第4464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16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2016年9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将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增资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蔡同德药业”)变更为:公司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由蔡同德药业为实施主体,公司先以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增资蔡同德药业3,000万,其他募集资金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蔡同德药业提供无息、滚动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3年,借款金额以蔡同德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