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138,196.10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元,2025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04,314.8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6,880,362.56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82,750,144.78元后,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1,134,130,217.78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1,375,072.3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8.46%,尚余1,092,755,145.39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期间分配。
2025年6月30日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
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上述授权,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