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邮政编码:201206。 | 第五条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20层,邮政编码:200232。 |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章程自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章程自2025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