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盖剑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盖剑高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公司下属相关公司的所有职务。辞职后,盖剑高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相关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盖剑高 | 总经理 | 2025年7月11日 | 2026年6月25日 | 个人原因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关于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董事长叶茂菁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总经
理之日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聘任工作。
三、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盖剑高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盖剑高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有关辞任的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盖剑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盖剑高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盖剑高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