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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冉茂盛、王建军、戴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冉茂盛)

2024年度,本人作为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于2023年7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重庆大学财务处处长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审计处处长,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兼职情况

姓名职务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职务
冉茂盛独立董事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当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冉茂盛88004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召开了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同意所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姓名委员会名称应当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冉茂盛审计委员会7700
提名委员会33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管理层、财务部门、人力部门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薪酬考核等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同意专门会议所有审议事项。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审关键事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题,认真听取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经营分析会、业绩说明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认真审核。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为本人充分履职提供了充足的便利。

(三)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没有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接受控股股东赠与鑫源农机51%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4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无该类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5、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年度,无该类事项。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增补了龚大兴、钟秉福、谢欣宏为公司董事,聘任了钟秉福为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确认了2023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制定了2024年度目标薪酬。方案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仍将发挥专业所长及履职经验,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冉茂盛时间:2025年3月27日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军)

2024年度,本人作为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于2023年1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987年9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工作,1996年10月至2004年3月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4年4月至今任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现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兼职情况

姓名职务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职务
王建军独立董事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当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王建军88004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委员召开了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同意所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姓名委员会名称应当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建军提名委员会3300
审计委员会7610
战略委员会1100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管理层、财务部门、人力部门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董事提名、高管聘任、战略制定等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同意专门会议所有审议事项。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审关键事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题,认真听取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经营分析会、业绩说明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认真审核。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为本人充分履职提供了充足的便利。

(三)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没有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接受控股股东赠与鑫源农机51%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4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无该类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5、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年度,无该类事项。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增补了龚大兴、钟秉福、谢欣宏为公司董事,聘任了钟秉福为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确认了2023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制定了2024年度目标薪酬。方案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仍将发挥专业所长及履职经验,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建军时间:2025年3月27日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薇)

2024年度,本人作为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于2023年1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取得生物技术与法学双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绿地集团西南房地产事业部、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创立四川发现(昆明)律师事务所,现为四川发现(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兼职情况

姓名职务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职务
戴薇独立董事四川发现(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8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当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戴薇88004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同意所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姓名委员会名称应当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戴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管理层、人力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同意专门会议所有审议事项。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就年审关键事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题,认真听取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认真审核。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为本人充分履职提供了充足的便利。

(三)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本人没有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接受控股股东赠与鑫源农机51%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4年度,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无该类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5、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年度,无该类事项。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增补了龚大兴、钟秉福、谢欣宏为公司董事,聘任了钟秉福为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确认了2023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制定了2024年度目标薪酬。方案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仍将发挥专业所长及履职经验,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戴薇时间: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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