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汇通能源: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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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7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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