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的股票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情况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证监会房地产(883028.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 (2023年11月8日) |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 (2023年12月6日) | 涨跌幅 |
上市公司(600605.SH)收盘价(元/股) | 20.80 | 25.04 | 20.38%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052.37 | 2,968.93 | -2.73% |
证监会房地产(883028.WI) | 1,628.30 | 1,545.44 | -5.09%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23.12%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25.47% |
因此,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波动幅度扣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后超过20%,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与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均签署了相关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同时,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公司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并将在相关交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司已在《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重组审批的风险”之“(二)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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