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市北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17号准则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17号准则解释所述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说明。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