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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签署决议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对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统称为“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就拟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年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会议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3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每股21.1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为8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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