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0590 | 泰豪科技 | A股 停牌 | 2025/3/25 |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将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累计)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000775852014L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 |
主要办公地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90号泰豪军工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罗新杰 |
注册资本 | 69,328.93万元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5-05-30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标的公司各股东接洽。初步确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3.87%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1EWB52D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2-701A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额 | 634,32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8年9月28日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6年09月27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公司将尽力促使标的公司其余股东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泰和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约13.59%股权)共同向公司出售标的公司股权,但目前其余股东的交易意向尚未最终确定,因此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对方及收购比例以后续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近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交易对方亦拟同意接受公
司发行的股票作为标的股权的对价;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基准日作出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上述协议为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交易双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同时,公司与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泰和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榆林市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约13.59%股权)的交易意向尚未最终确定,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