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87证券简称:新华医疗编号:临2025-01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最新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606,677,9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50元(含税)。
此议案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对并购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为1,522.43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权属控股和全资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投资约96,502.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66,784.6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约29,717.8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国资管理单位审批金额为准。
该投资计划为公司2025年度投资预算规划,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公司会根据项目进度等情况适当调整,存在不确定性。
该投资计划中的具体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投资项目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简称“解释17号”),规定“(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法及时落实相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的行为,公司会计政策依照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