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八一钢铁关于在华夏银行增加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增加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需求,期限1年,总金额增至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批准《八一钢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4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公告见《八一钢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
2025-034)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