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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581证券简称:八一钢铁公告编号:临2025-02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4-1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先生主持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听取《八一钢铁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新型经营责任制,围绕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变革创新,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以“四化”为方向引领,以“四有”为经营纲领,全面对标找差,推进算账经营、精益管理,追求价值创造,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总经理代表经理层,对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做了详细的报告,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生产经营面临的形势做了全面的分析,对2025年生产经营目标及重点工作做了切实可行的安排。

公司经理层积极贯彻并执行董事会的决议,认真组织和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超越权限及不履行董事会决议的现象。

2.听取《八一钢铁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资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听取《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有关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主要以环保、超低排、安全、节能等合规性项目为主,优先考虑品种调整、质量改善、资源接续等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8项,投资计划38115万元,资金计划28350.5万元。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政策的规定,同时通过工艺创新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八一钢铁炼铁厂高炉工序C冲渣底滤改造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炼铁厂高炉工序C冲渣底滤改造项目建设不含税总投资不超过4288.55万元。项目实施后,可实现C冲渣稳定运行,降低设备运行故障率及维护强度,改善现场环境。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八一钢铁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指标建议的议案》

该议案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在经理层成员中进行了分解,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指标分解科学客观,确保了全年经营任务有承接、责任有落实。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八一钢铁重大事项决策体系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体系及其配套制度《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试行)》《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的制定及优化调整,能够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决策体系策划完整、目标明确,决策流程合法合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5年行政基本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议案在公司原有董事会管理领域9项行政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新增17项行政基本制度,涉及战略执行、风险控制、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薪酬福利等管理领域,形成了八一钢铁2025年行政基本制度,共计26项。2025年行政基本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深化了“全面覆盖、界定清晰、规则明确、系统固化”

的制度文件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强八一钢铁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及战略执行、风险控制、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薪酬福利等领域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

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拟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907.41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且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报告客观、规范、透明、全面地描述了八一钢铁及其控制的子公司2024年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方针、策略及表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八一钢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八一钢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793,600股。经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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