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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5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灯塔”)

? 本次拟担保金额:5,000万元,合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03月04日,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卧龙灯塔在建设银行绍兴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等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卧龙灯塔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以及2024年05月21日披露的《卧龙电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29056269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海塘路75号

法定代表人:赵立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卧龙灯塔总资产44,785.08万元,净资产32,559.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225.5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346.1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996.19万元,净利润1,697.30万元。

截至2024年09月30日,卧龙灯塔总资产44,168.38万元,净资产33,788.6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379.7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601.90万元,净利润1,229.12万元。

3.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持有卧龙灯塔91.9545%的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卧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卧龙灯塔6.9727%的股权,公司通过上述路径合计持有股权比例为98.9272%。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浙江卧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朱卫民
91.9545%6.9727%1.0727%
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三、签署担保的进展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2025年03月04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卧龙灯塔在建设银行绍兴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等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被担保人/债务人: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2025年03月04日起至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上担保事项均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卧龙灯塔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卧龙灯塔目前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提供授信和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其他授信贷款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5,441.15万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2.47%;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6.70%;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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