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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TONGLING JINGDA SPECIAL MAGNET WIRE CO., LTD.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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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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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够顺利实施、生产线未能按期达到可以使用状态、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者投产时假设因素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2)募投项目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铜基电磁线产能4万吨/年、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产能4万吨/年、铜基材料产能8万吨/年以及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能1万吨/年。为有效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公司已在人员储备、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了市场调研、营销团队构建、意向客户洽谈等准备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倘若市场环境、下游需求、竞争对手策略、相关政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2、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和铝,报告期内,铜和铝占公司产品总成本比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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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占比较高。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近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由于铜和铝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铜价和铝价的波动会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压力,并将可能导致产品销售成本、毛利的波动。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铜价和铝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此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902,394.15万元、783,483.18万元、1,021,138.77万元和262,344.98万元,占当期采购原材料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74%、46.52%、49.67%和51.48%。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一般从合作良好、保障供应、质量稳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业务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短期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财务风险
(1)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由于特种电磁线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且近年来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较大,目前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在采购主要原材料电解铜时,一般要求即时付款,而在成品销售时,一般会有收款信用期,导致公司日常运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方式筹措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故财务费用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总额分别为14,848.52万元、11,559.09万元、14,696.36万元和3,588.39万元,若利率水平上升,则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从而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403,049.88万元和3,830.52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31.14%,总体上期末应收款项金额较大,且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应收款项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或客户资信、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并对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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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其中库存商品占比最高。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下游客户常采用零库存的管理模式,客户向公司发出订单,公司按照订单组织生产,产成品由客户根据自身生产计划进行领用验收,从而导致公司产成品从完工到验收确认收入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导致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占比较高。近年来受公司业务发展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存货余额呈现上升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91,778.2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68%。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客户未及时确认相应产品价格,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对策,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漆包线、特种导体等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原材料无法正常消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572.20万元、43,896.27万元、-58,915.32万元和39,867.67万元,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变动、经营业绩、客户及供应商信用政策、存货及应收应付款项变动影响;公司未来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冻结合计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直接持有公司83,333,3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8%,其中已质押股数为13,000,000股;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80,258,3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3%,其中已质押股数为28,000,000股,已被冻结股数为9,516,329股;一致行动人广州特华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5,741,6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其中已质押股数为35,000,000股。综上,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广州特华共持有公司股份199,33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6,000,000股,已被冻结股数为9,516,329股,质押、冻结股数合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90%,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若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市场剧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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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公司股价大幅下滑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或者出现被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将可能影响到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政策及市场风险
(1)关税及贸易摩擦风险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多变,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所抬头,全球贸易关税政策变化频繁。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74%、5.32%、5.17%和4.48%,直接境外销售占比较低,关税政策变化对公司直接影响较小。但由于电磁线作为电机、变压器、汽车部件等的关键原材料,公司下游客户中涉及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易受贸易摩擦的影响,在美国“对等关税”政策持续影响下,一方面公司下游客户相关产品出口至美国市场将面临额外加征关税的风险,另一方面若关税博弈持续升级,可能加剧公司下游客户相关产品在境外市场准入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某些出口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进一步提高关税壁垒、发起反倾销措施及修订贸易协定条款等,将对公司下游客户的出口贸易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通过产业链传导对公司业务造成间接不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贸易摩擦及全球供应链调整带来的风险。
(2)宏观经济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的电磁线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通讯和航空航天等领域。上述领域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受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影响较大。
随着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为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中速增长,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态势。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将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和居民消费水平将持续升级,新型城镇化将稳步推进。上述新趋势带来的我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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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度,以及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产生波动。
(3)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电磁线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性行业,行业内生产厂家超过千家,前十位的产量总和超过行业总产量的三分之一。数量多、规模小、行业发展不均衡是电磁线行业目前主要特征。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特种电磁线生产厂家,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创新能力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号召,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努力提高诸如扁线、镀银导体等高端产品占比。公司精耕电磁线领域多年,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但如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自己的市场地位,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经联合资信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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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如实现盈利,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详细说明利润分配安排的理由,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2)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积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2、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主要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分红。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征询监事会的意见。
(3)当有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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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在公司盈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4)公司不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之情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且公司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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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股票股利的发放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7、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1、如按照既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实施,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公司应当调整现金分红政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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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分红方案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2022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 | 24,949.72 | 38,130.61 | 91.24% |
2023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 | 27,035.54 | 42,645.29 | 66.13% |
2024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 | 19,180.50 | 56,170.89 | 34.15%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平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180.01% |
注: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测算时现金分红金额增加计算了当年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9,842.11万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测算时现金分红金额增加计算了当年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1,164.71万元。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136,946.78万元,现金分红累计金额达到82,172.59 万元(含股份回购金额),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80.01%。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于2022年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29,750.00万元,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含股份回购金额)累计金额为82,172.59万元,即报告期公司派息融资比为276.21%。
综上,公司已经建立了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和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给予投资者明确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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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7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7
四、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7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8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 义 ...... 15
一、普通术语 ...... 15
二、专业术语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8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1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6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关系 ...... 3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9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9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2
三、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7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 54
四、发行人及股东、关联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6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64
1-1-13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72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89
八、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 99
九、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01
十、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19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19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19
十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 120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21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 12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22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127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常性损益明细表 ...... 129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变更 ...... 131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33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69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8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87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88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90
十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90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2
一、报告期内合规经营情况 ...... 192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92
三、同业竞争 ...... 192
四、关联交易 ...... 194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0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02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227
1-1-14四、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购买土地或房产的情况 ...... 229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 229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1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23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32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 235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236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36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 237
七、会计师对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237八、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 237
第九节 声明 ...... 24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2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24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4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4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47
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48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4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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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普通术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精达股份 | 指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
特华投资 | 指 |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华安保险 | 指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特华 | 指 |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精达集团 | 指 | 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美国里亚 | 指 | 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Rea Magnet Wire Company, Inc.) |
广东精达 | 指 | 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铜陵精迅 | 指 |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精达 | 指 | 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铜陵顶科 | 指 | 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江苏顶科 | 指 | 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铜陵精达 | 指 |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广东精迅 | 指 | 广东精迅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精达物流 | 指 | 铜陵精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恒丰特导 | 指 |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
精达新技术 | 指 | 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铜陵科达 | 指 | 铜陵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精达电商 | 指 | 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聚芯科技 | 指 | 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芯软件 | 指 | 安徽聚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精达香港 | 指 |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铜陵科锐 | 指 | 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 |
恒丰越南 | 指 |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
美尔达金属 | 指 | 常州市美尔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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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原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 指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二、专业术语
电磁线 | 指 | 用于产生电磁感应的电线,种类分为漆包圆铜线、漆包圆铝线、电力用漆包扁铜线和纸包扁铜线,通常也称为绕组线 |
漆包线、漆包电磁线 | 指 | 用有机高分子材料作为绝缘层的电磁线 |
漆包圆铜线 | 指 | 以铜为导体、以绝缘漆为绝缘层的圆截面电磁线 |
漆包圆铝线 | 指 | 以铝为导体、以绝缘漆为绝缘层的圆截面电磁线 |
漆包扁铜线 | 指 | 以铜为导体、以绝缘漆为绝缘层的扁平电磁线 |
电磁感应 | 指 | 放在变化磁通量中的导体,会产生电动势;若将此导体闭合成一回路,则该电动势会驱使电子单向流动而形成感应电流的一种物理现象。 |
热级 | 指 | 耐热等级,是电磁线一项耐热性能指标,表明电磁线允许长期使用的最高温度限额。 |
绝缘漆 | 指 | 涂覆于导体表面、具有绝缘功能、按照特定配方生产的有机高分子溶液,是制造漆包线的原材料之一,常见材料有聚酯、聚氨酯、聚酯亚胺等有机高分子材料。 |
铜杆 | 指 | 电解铜经熔化、铸造后压延加工成大长度圆形杆材,是制造(铜)电磁线的主要原材料。 |
线径 | 指 | 漆包圆线的截面直径,用Φ表示,计量单位为毫米(mm)。 |
拉丝 | 指 | 在常温下通过拉伸模具对金属线材进行压力加工的一种工艺;线材经过多次拉伸(大拉、中拉、小拉、细拉或微拉)后生产出特定要求规格的裸导体线材。 |
包漆 | 指 | 绝缘漆由工装涂覆在导体表面上,经高温烘焙而形成绝缘膜的工序。 |
B级、F级、H级、C级 | 指 | 分别代表漆包线的耐热等级,允许的最高工作温度分别为130度、155度、180度和180度以上 |
迈斯纳效应 | 指 | 超导体从一般状态相变至超导态的过程中对磁场的排斥现象 |
零电阻效应 | 指 | 在常温时是导体或半导体,甚至是绝缘体,可是当温度下降到某一特定值Tc时,它的直流电阻突然下降为零的这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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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电晕性 | 指 | 绝缘材料抵抗电晕放电而失去绝缘性能的时间。时间越长,耐电晕性能越好;气体介质在不均匀电场中的局部自持放电现象称为电晕。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四舍五入导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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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TongLing Jingda Special Magnet Wire Co., Ltd.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简称 | 精达股份 |
证券代码 | 600577 |
公司成立日期 | 2000年7月12日 |
上市日期 | 2002年9月11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 |
注册资本 | 2,149,125,221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说明:注册资本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情况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强调支持实体经济和供应链现代化,有利于电磁线行业的发展
立足于全球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呈现多元化布局、区域化合作、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加速的历史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明确指出“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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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立足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从符合未来产业变革方向的整机产品入手打造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
电磁线是电磁感应原理在实践应用中的主要载体材料,在电力、电机、家电、汽车、电子、通讯、交通、电网及航天航空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众多实体经济产业的重要供应链环节。并且,伴随着我国工业电气化改造、产业自动化升级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崛起等实体经济发展,电磁线也需要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实现升级换代。国家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和有力支持,有助于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电磁线产品的不断提质增量,进而稳定相关产业供应链安全,确保下游产品不断提升质量和竞争实力。
2、电磁线产品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满足新能源车等新型市场需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随着新能源车销量的快速增长,驱动电机电磁线向着由漆包扁线逐步替代漆包圆线方向发展,并且渗透率呈现加速提升的态势。根据华宝证券研究报告数据,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扁线电机渗透率为15%,而我国扁线电机渗透率仅约为10%;预计到2025年,扁线电机渗透率将快速提升至80%。
与此同时,绿色环保和碳减排已成为全球共识。在汽车行业表现即是将“轻量化”作为提高汽车驾驶性能、节能降耗的最主要途径之一,部分汽车行业厂家开始使用铝基电磁线制作汽车空调离合器、汽车启动机开关马达等新品,并已批量投产;在家电行业则是冰箱/空调压缩机、洗衣机电机等以铝代铜趋势逐年递增,潜在市场规模巨大。公司本次拟实施的“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正是顺应了上述发展趋势,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未来市场机遇,促进实体产业更加绿色环保。
3、头部企业优势明显,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
电磁线行业经过多年的整合、重组和发展,行业的规模化生产已经形成,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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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对集中的趋势。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的统计,目前我国电磁线生产企业中产量前十位的企业产量总和超过行业总量的1/3,浙江、广东和安徽三省电磁线产量分列全国前三位,三省产量合计约占全国产量的近七成。随着国家更加严格的环保和节能法规、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客户对产品品质和性能更高的要求,将会加大中小电磁线企业经营压力。与此同时,电磁线行业还需在智能制造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运用程度,不断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确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严格管控,以促使成品质量的提高和稳定性。
上述产业竞争格局和行业发展态势,迫使业内企业不断提升规模化和智能化的生产能力、强化研发投入、完善产品体系、提高产品品质、重视品牌建设和营销渠道建设。本次募投项目正是基于上述发展布局做出的应对举措。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可以满足新能源产业、工业电机等行业发展对电磁线的新要求,产品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生产工艺节能环保。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符合“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的要求,能顺应下游行业更低使用成本的要求,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生产的铜杆能满足诸如新能源扁线用漆包线、电机线、电子线、薄壁电线及橡胶线、风能电缆、船用及机车电缆生产的上游材料供应需求,且采用国内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把握扁平电磁线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一定程度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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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经公司202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2,622.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12,622.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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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622.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 | 37,822.20 | 11,592.41 |
2 |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 | 62,000.00 | 35,264.91 |
3 |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 | 28,000.00 | 18,664.79 |
4 | 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 | 18,364.96 | 13,313.73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3,786.17 | 33,786.17 |
合计 | 179,973.33 | 112,622.00 |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对于以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提供资金。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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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 |
律师费用 |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 |
资信评级费用 | 【】 |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 【】 |
合计 | 【】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十)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上市流通
1、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 事项 | 停牌安排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T-1日 |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日(如有) | 正常交易 |
T日 |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 正常交易 |
T+1日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如有)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正常交易 |
T+2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如有) | 正常交易 |
T+3日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正常交易 |
T+4日 | 刊登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 | 正常交易 |
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因此上表具体发行安排可能会有调整。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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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公告。
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2、票面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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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该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5、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6、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7、评级事项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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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P
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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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回购或注销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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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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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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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内未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5、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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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则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期可转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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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破产程序;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6)拟修改本期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7)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10)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
3)受托管理人提议;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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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5)对拟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当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9)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16、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7月6日到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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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25年7月5日到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十二)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与中原证券签署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公司聘任中原证券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中原证券的监督。中原证券接受全体可转债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内,中原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可转债持有人合法权益。
任何可转债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中原证券作为本期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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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十四)本次发行融资间隔和融资规模合理性的说明
1、融资间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2.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67号《验资报告》。
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中关于融资间隔时间的规定。
2、融资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622.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布局,其中“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以客户需求为前提导向,能够满足新能源产业、工业电机等行业客户对电磁线的新要求,产品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生产工艺节能环保;“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是顺应“以铝节铜”趋势的迫切需求,符合“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的要求,能顺应下游行业更低使用成本的要求,完成生产设备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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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换代,扩大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产能,充分挖掘提升生产技术和工艺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生产的铜杆能满足诸如新能源扁线用漆包线、电机线、电子线、薄壁电线及橡胶线、风能电缆、船用及机车电缆生产的上游材料供应需求,也是公司进一步加强原材料自给能力的重要保证;“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把握扁平电磁线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强扁平电磁线市场的开发力度,是提升市场占有率、夯实品牌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的必要举措。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对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进行缜密研判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以现有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了2024年末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进行测算,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112,622.00万元,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本次发行属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 |
住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董事会秘书 | 周江 |
联系电话 | 0562-2809086 |
传真 | 0562-2809086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秋云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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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 邹坚贞、胡殿军 |
项目协办人 | 盖凯霞 |
项目组成员 | 李凤、孙凡 |
联系电话 | 010-57058341 |
传真 | 010-57058349 |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王丽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
经办律师 | 田多雨、吴丹、郭亚楠 |
联系电话 | 010-52682888 |
传真 | 010-52682999 |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维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刘勇、储阳玲、崔广余 |
联系电话 | 010-66001391 |
传真 | 010-66001392 |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联系电话 | 021-68808888 |
传真 | 021-68804868 |
(六)收款银行
开户行 | 【】 |
户名 | 【】 |
账号 | 【】 |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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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经办人员 | 李晨、张乾 |
联系电话 | 010-85679696 |
传真 | 010-85679228 |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
联系电话 | 021-58708888 |
传真 | 021-58899400 |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关系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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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够顺利实施、生产线未能按期达到可以使用状态、产能消化不及预期,或者投产时假设因素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2、募投项目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铜基电磁线产能4万吨/年、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产能4万吨/年、铜基材料产能8万吨/年以及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能1万吨/年。为有效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公司已在人员储备、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了市场调研、营销团队构建、意向客户洽谈等准备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倘若市场环境、下游需求、竞争对手策略、相关政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和铝,报告期内,铜和铝占公司产品总成本比例在90%以上,占比较高。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近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由于铜和铝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铜价和铝价的波动会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压力,并将可能导致产品销售成本、毛利的波动。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铜价和铝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此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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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902,394.15万元、783,483.18万元、1,021,138.77万元和262,344.98万元,占当期采购原材料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74%、46.52%、49.67%和51.48%。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一般从合作良好、保障供应、质量稳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业务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短期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三)财务风险
1、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由于特种电磁线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且近年来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较大,目前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在采购主要原材料电解铜时,一般要求即时付款,而在成品销售时,一般会有收款信用期,导致公司日常运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方式筹措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故财务费用较高。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总额分别为14,848.52万元、11,559.09万元、14,696.36万元和3,588.39万元,若利率水平上升,则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从而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403,049.88万元和3,830.52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31.14%,总体上期末应收款项金额较大,且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应收款项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或客户资信、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并对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其中库存商品占比最高。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下游客户常采用零库存的管理模式,客户向公司发出订单,公司按照订单组织生产,产成品由客户根据自身生产计划进行领用验收,从而导致公司产成品从完工到验收确认收入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导致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占比较高。近年来受公司业务发展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存货余额呈现上升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91,778.25万元,占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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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为14.68%。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客户未及时确认相应产品价格,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对策,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漆包线、特种导体等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原材料无法正常消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572.20万元、43,896.27万元、-58,915.32万元和39,867.67万元,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变动、经营业绩、客户及供应商信用政策、存货及应收应付款项变动影响;公司未来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和试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085.66万元、10,946.60万元、10,701.19万元和2,475.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3%、0.61%、0.48%和0.45%。电磁线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特种电磁线产品附加值越高,则相应的研发试制成本也越高。若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和试制达不到预期,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开发完成后未获市场认可,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是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通过消化吸收国内外技术资料、与同行和用户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长期生产实践、反复实验获得的,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因此,核心技术失密或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冻结合计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直接持有公司83,333,3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8%,其中已质押股数为13,000,000股;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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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80,258,3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3%,其中已质押股数为28,000,000股,已被冻结股数为9,516,329股;一致行动人广州特华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5,741,6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其中已质押股数为35,000,000股。综上,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广州特华共持有公司股份199,33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6,000,000股,已被冻结股数为9,516,329股,质押、冻结股数合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90%,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若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市场剧烈波动、公司股价大幅下滑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或者出现被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将可能影响到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政策及市场风险
1、关税及贸易摩擦风险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多变,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所抬头,全球贸易关税政策变化频繁。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74%、5.32%、5.17%和4.48%,直接境外销售占比较低,关税政策变化对公司直接影响较小。但由于电磁线作为电机、变压器、汽车部件等的关键原材料,公司下游客户中涉及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易受贸易摩擦的影响,在美国“对等关税”政策持续影响下,一方面公司下游客户相关产品出口至美国市场将面临额外加征关税的风险,另一方面若关税博弈持续升级,可能加剧公司下游客户相关产品在境外市场准入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某些出口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进一步提高关税壁垒、发起反倾销措施及修订贸易协定条款等,将对公司下游客户的出口贸易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通过产业链传导对公司业务造成间接不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贸易摩擦及全球供应链调整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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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观经济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的电磁线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通讯和航空航天等领域。上述领域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受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影响较大。
随着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为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中速增长,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态势。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将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和居民消费水平将持续升级,新型城镇化将稳步推进。上述新趋势带来的我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将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度,以及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产生波动。
3、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电磁线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性行业,行业内生产厂家超过千家,前十位的产量总和超过行业总产量的三分之一。数量多、规模小、行业发展不均衡是电磁线行业目前主要特征。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特种电磁线生产厂家,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创新能力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号召,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努力提高诸如扁线、镀银导体等高端产品占比。公司精耕电磁线领域多年,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但如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自己的市场地位,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汇率风险
自从中国实行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74%、5.32%、5.17%和4.48%,承担了一定的汇兑风险;公司部分先进生产设备需从国外引进,设备价款需用美元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及境外定期存款折合人民币40,077.42万元。如果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币存款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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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若我国相关企业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公司的下属公司将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导致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不再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三)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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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或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股票价格仍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受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六)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经联合资信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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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价、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需要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价格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若公司可转债票面利率大幅低于可比公司可转债票面利率,或转股价格显著高于正股价格,公司可转债市场价格将可能低于面值,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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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总股本为2,149,125,221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49,125,221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49,125,221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 2,149,125,221 | 100.00% |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其他 | 195,395,729 | 9.09% | - |
2 | 乔晓辉 | 境内自然人 | 170,000,000 | 7.91% | - |
3 | 李光荣 | 境内自然人 | 83,333,333 | 3.88% | - |
4 |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258,383 | 3.73% | - |
5 |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741,674 | 1.66% | - |
6 | 深圳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镕盛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6,000,000 | 1.21% | - |
7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24,550,000 | 1.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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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8 | 深圳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镕盛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500,000 | 1.00% | -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17,436,720 | 0.81% |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品质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532,333 | 0.63% | - |
合计 | 667,748,172 | 31.07% | - |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发行人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决策、监督机构,并设置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办理相应事务,公司设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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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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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27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14家一级子公司、12家二级子公司,1家三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发行人持有 权益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2/9/16 | 19,379.28 | 19,379.28 | 广东省 佛山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生产销售漆包线 |
2 | 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4/5/20 | 9,835.00 | 10,892.82 | 天津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生产销售漆包线 |
3 |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3/4/4 | 23,501.00 | 23,501.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生产销售漆包线 |
4 | 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1/6/15 | 10,000.00 | 10,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生产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 |
5 | 天津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3/12/14 | 5,000.00 | 5,000.00 | 天津市 | 铜陵顶科持股100% | 金属丝绳制造销售 |
6 | 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07/6/27 | 15,525.70 | 15,525.70 | 江苏省 常熟市 | 铜陵顶科持股100% | 生产销售束绞线 |
7 | 广东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三级子公司 | 2019/12/9 | 10,000.00 | 10,000.00 | 广东省 东莞市 | 江苏顶科持股100% | 生产销售多头铜绞线 |
8 |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8/4/10 | 40,000.00 | 40,648.74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生产销售漆包电磁线 |
9 | 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13/1/11 | 25,000.00 | 25,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铜陵精达持股100% | 电线电缆、绝缘材料技术开发 |
10 |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4/11/10 | 8,100.00 (美元) | 8,100.00 (美元) | 香港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投资 |
11 | 广东精迅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11/1/17 | 13,503.86 | 13,503.86 | 广东省 佛山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生产销售电磁线 |
12 | 佛山精选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13/3/5 | 500.00 | 500.00 | 广东省 佛山市 | 广东精迅持股100% | 铜、铝杆加工、销售 |
13 | 铜陵精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12/1/18 | 1,202.25 | 1,202.25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货物运输 |
14 | 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7/6/25 | 7,000.00 | 7,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金属丝绳、电线电缆销售 |
15 |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1/7/26 | 17,171.83 | 17,171.83 | 江苏省 常州市 | 精达股份持股42.14%,铜陵顶科持股38.54% | 生产销售特种导体 |
16 | 常州市精铜铜业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15/2/12 | 100.00 | 100.00 | 江苏省 常州市 | 恒丰特导持股100% | 金属导体制造、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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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发行人持有 权益比例 | 主营业务 |
17 | 铜陵顶讯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1/1/5 | 8,000.00 | 8,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恒丰特导持股100% | 有色合金、金属丝绳制造 |
18 | 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08/5/19 | 4,240.00 | 4,24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59.79% | 智能设备、通用设备及模具研发、制造、销售 |
19 | 安徽聚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2/10/14 | 900.00 | 6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聚芯科技持股66.67% |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
20 | 上海精凌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1/4/8 | 200.00 | 0.00 | 上海市 | 聚芯科技持股100% | 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
21 | 聚芯软件(安徽)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3/11/21 | 3,000.00 | 0.00 | 安徽省 合肥市 | 聚芯科技持股100% |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
22 | 铜陵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21/1/12 | 1,000.00 | 1,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
23 | 北京精科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0/6/19 | 400.00 | 400.00 | 北京市 | 铜陵科达持股100% | 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
24 | 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22/12/12 | 4,000.00 | 4,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100%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25 | 苏州科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4/6/20 | 2,000.00 | 1,000.00 | 江苏省 常熟市 | 铜陵顶科持股100% | 金属丝绳制造销售 |
26 | 铜陵精达超导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2024/5/22 | 1,000.00 | 1,000.00 | 安徽省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股90% | 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
27 |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025/1/7 | 200.00 (美元) | 200.00 (美元) | 越南 | 恒丰特导持股100% | 生产销售特种导体 |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187,379.31 | 67,577.77 | 106,439.06 | 1,604.35 | 214,644.78 | 65,958.91 | 410,950.73 | 6,029.02 |
2 | 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118,589.81 | 36,063.39 | 67,895.95 | 1,385.76 | 119,693.33 | 34,668.25 | 270,718.46 | 5,445.71 |
3 |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 126,307.70 | 75,308.96 | 52,328.62 | 2,777.15 | 146,715.76 | 72,509.83 | 212,964.43 | 11,8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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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4 | 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127,391.59 | 57,273.96 | 70,801.13 | 400.84 | 122,947.01 | 56,860.53 | 267,390.42 | 6,137.86 |
5 | 天津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11,953.79 | 5,247.49 | 4,980.81 | 107.39 | 9,923.02 | 5,140.10 | 53,257.12 | 140.10 |
6 | 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64,085.39 | 21,910.25 | 22,802.08 | 201.20 | 45,080.66 | 21,703.88 | 112,196.98 | 2,394.96 |
7 | 广东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15,400.15 | 13,809.29 | 23,159.50 | 222.00 | 15,152.85 | 13,587.29 | 72,880.83 | 774.20 |
8 |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328,307.68 | 93,758.13 | 194,061.65 | 3,030.24 | 347,529.64 | 90,701.16 | 770,681.87 | 12,525.26 |
9 | 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03,269.02 | 32,589.40 | 56,708.94 | 1,436.68 | 85,650.94 | 31,152.72 | 199,998.56 | 5,903.46 |
10 |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66,955.42 | 66,955.42 | - | 264.51 | 66,827.67 | 66,827.67 | - | 2,853.41 |
11 | 广东精迅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36,304.29 | 24,874.83 | 16,877.47 | 968.50 | 39,348.65 | 23,895.26 | 72,124.34 | 3,638.72 |
12 | 佛山精选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554.57 | 497.56 | 1,653.95 | -0.36 | 569.40 | 497.92 | 1,059.78 | 34.41 |
13 | 铜陵精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7,227.39 | 4,547.19 | 3,956.14 | 132.78 | 8,104.53 | 4,397.65 | 16,665.19 | 413.12 |
14 | 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78.93 | 8,154.44 | 10,141.13 | 72.64 | 30,225.90 | 8,073.26 | 48,773.81 | 361.78 |
15 |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 79,895.81 | 52,998.47 | 26,297.99 | 1,849.23 | 74,963.62 | 51,130.95 | 79,809.02 | 6,136.79 |
16 | 常州市精铜铜业有限公司 | 249.40 | 246.90 | 2,048.42 | 18.53 | 231.06 | 228.38 | 7,812.16 | 78.95 |
17 | 铜陵顶讯科技有限公司 | 18,141.78 | 9,568.73 | 9,536.04 | 94.51 | 18,693.55 | 9,474.22 | 38,728.84 | 388.16 |
18 | 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02.97 | 9,055.12 | 1,214.72 | 481.82 | 9,398.61 | 8,562.15 | 4,269.05 | 1,840.89 |
19 | 安徽聚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684.59 | 684.95 | 7.78 | -48.79 | 732.35 | 730.30 | 130.21 | -79.53 |
20 | 上海精凌新材料有限公司 | 0.37 | -7.96 | - | - | 0.37 | -7.96 | - | -0.99 |
21 | 聚芯软件(安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22 | 铜陵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68.55 | 1,536.91 | - | -0.02 | 2,568.57 | 1,536.93 | - | 268.77 |
23 | 北京精科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2.01 | 48.57 | - | -5.34 | 57.35 | 53.90 | - | -46.85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53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4 | 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 | 11,114.63 | 4,290.63 | 10,860.25 | 79.86 | 13,623.50 | 4,210.78 | 64,126.72 | 263.15 |
25 | 苏州科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3,866.84 | 1,344.25 | 8,064.88 | 284.04 | 1,275.79 | 1,060.21 | 559.70 | 60.21 |
26 | 铜陵精达超导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7.61 | 999.61 | - | -0.33 | 1,007.44 | 999.94 | - | -0.06 |
27 |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 1,429.31 | 1,429.31 | - | -0.53 | - | - | - | - |
2、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7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0/18 | 52,122.88 | 上海市 | 精达股份持有18.15%股权 | 高温超导带材及相关设备等 |
2 | 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 2002/3/28 | 8,595.00 | 烟台市 | 铜陵科达持有1.40%股权 |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 |
3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2015/4/21 | 177,100.00 | 深圳市 | 精达股份持有2.67%股权 | 网络商务服务等 |
4 | 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4/4/30 | 3,000.00 |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有10.00%股权 | 基金管理服务等 |
5 | 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9/6/23 | 38,008.00 | 上海市 | 精达电商持有4.47%股权 | 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处理服务等 |
6 |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11/7/25 | 36,000.00 | 上海市 | 精达电商持有1.64%股权 | 互联网支付等 |
7 | 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8/26 | 42,500.00. | 铜陵市 | 精达股份持有11.76%股权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1-1-5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东。李光荣持有特华投资98.6%的股权,特华投资持有公司3.73%的股权;李光荣持有广州特华88%的股权,广州特华持有公司1.66%的股权;李光荣直接持有公司3.88%的股权。李光荣通过以上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9.28%的股权,公司其他5%以上的股东仅为华安保险及乔晓辉,二者均承诺在其持股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综上,李光荣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光荣:1963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存在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已质押股份数量(股) | 已冻结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李光荣 | 83,333,333 | 3.88 | 13,000,000 | - | 15.60 |
特华投资 | 80,258,383 | 3.73 | 28,000,000 | 9,516,329 | 46.74 |
广州特华 | 35,741,674 | 1.66 | 35,000,000 | - | 97.92 |
合计 | 199,333,390 | 9.28 | 76,000,000 | 9,516,329 | 42.90 |
1、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质权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李光荣 |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 | 2025-03-05 | 2026-08-21 |
特华投资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800.00 | 2021-01-18 | 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1-1-55
广州特华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00.00 | 2023-09-25 | 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750.00 | 2021-01-25 | 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50.00 | 2020-12-28 | 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
合计 | 7,600.00 | - | -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票的资金主要用于其早期对外投资及偿还历史相关债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或借款协议中约定了补仓线、平仓线。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结合公司最近一年的股价走势、滚动市盈率指标与行业均值对比情况及公司最近一年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相关指标离约定的补仓线指标仍有较大安全空间,未来触发补仓条件的概率较低。此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名下除精达股份股票外,还有包括北京、深圳的多处不动产以及多家公司股权资产,相关资产的总价值扣除其上承担的担保债务外的剩余价值能覆盖质押及冻结股票对应的债务总额,因此实际控制人具备一定的债务清偿能力,质权人行使质权导致实际控制人丧失公司控制权的风险较小。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作出专项承诺并制定应对预案;发行人主要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不主动增持发行人的持股数量,并不谋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发行人主要股东乔晓辉已出具声明不通过直接或协议安排、其他安排等间接方式增持发行人的股票,不谋求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期间不向发行人提名董事;综上,现有措施能够有效保障控制权的稳定性。
2、冻结情况
特华投资为深圳市精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精英”)借款提供担保,深圳精英与其债权人耿永军产生了合同纠纷,特华投资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特华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9,516,329 股股份因此被债权人采取了冻结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的情形。
1-1-56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精达股份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57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 |
1 |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6/28 | 50,000.00 | 北京市 | 李光荣持股98.60% | 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 |
2 |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98/1/22 | 21,000.00 | 广州市 | 李光荣持股88% |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
3 | 杭州亚金坤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6/9/28 | 25,600.00 | 杭州市 | 特华投资持股99.61% | 服务;实业投资。 |
4 | 深圳市经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5/7/7 | 10,000.00 | 深圳市 | 特华投资持股90% | 投资兴办实业、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咨询 |
5 | 深圳市华安正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6/9/5 | 1,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经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 住宿;中餐制售(含凉拌菜、熟肉制品、点心制售,不含其他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凭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西餐制售(含沙拉、生食海产品,不含其他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奶茶制售、咖啡制售、鲜榨果汁制售(凭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酒店投资管理;停车场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
6 |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 2001/4/9 | 100.00 | 北京市 | 李光荣持股80% |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调查;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市场调研。 |
7 | 北京特华咨询有限公司 | 2016/12/5 | 500.00 | 北京市 |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持股100% |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
8 | 北京特华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2017/5/16 | 500.00 | 北京市 | 北京特华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 |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 |
9 | 青岛特华金融创新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9/12/26 | 1,000.00 | 青岛市 | 北京特华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 | 承担政府和相关机构政策咨询课题;开展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财政金融等领域研究;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财务咨询;会议与展览服务;新媒体运营。 |
10 | 上海良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0/11/10 | 20.00 | 上海市 | 李光荣持股34%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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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乔晓辉。前述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27929528XP |
注册资本 | 21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6年12月3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2层A23楼 |
经营范围 | 各类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主要业务 | 保险业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安保险总资产2,219,486.03万元,净资产468,800.85万元;2024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14,453.00万元,净利润13,891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安保险持有公司195,395,729股股份,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2、乔晓辉
姓名:乔晓辉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5楼O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乔晓辉持有公司170,000,000股股份,其中114,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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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8日,特华投资与乔晓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特华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以每股4.72元的价格转让给乔晓辉,转让价款总额为802,400,000元。2024 年 12 月 2 日,特华投资与乔晓辉完成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并于 2024年 12 月 3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后,根据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由特华投资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最近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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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及股东、关联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主要承诺内容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特华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特华投资目前没有从事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精达股份不构成同业竞争。为避免今后与精达股份产生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特作出承诺如下:为确保精达股份的良好经营运作并保护精达股份股东的利益,特华投资承诺在作为精达股份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特华投资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与精达股份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投资、收购从事与精达股份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0.9-2025.10.8 | 正常履行 | |
广州特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0.9-2025.10.8 | 正常履行 |
李光荣 | 关于避免与精达股份同业竞争的承诺 |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果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精达股份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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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主要承诺内容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0.9-2025.10.8 | 正常履行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承诺:本人承诺(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承诺:(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华安保险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2022.8.2 -2023.8.1 | 履行完毕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0.9-2025.10.8 | 正常履行 | |
控制权 | 不主动增持精达股份的持股数量。不谋求成为精达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持股期间 | 正常履行 | |
乔晓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0.9-2025.10.8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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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主要承诺内容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计划
股计划 | |||
控制权 | 1、在乔晓辉持有精达股份的股票期间,不通过直接或协议安排、其他安排等间接方式增持精达股份的股票,乔晓辉不谋求成为精达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成为精达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在乔晓辉持有精达股份的股票期间,乔晓辉不向精达股份提名董事。 | 持股期间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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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为保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承诺如下: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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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9名,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年龄 | 任期 |
1 | 李晓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5.4-2028.4 |
2 | 秦兵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6 | 2025.4-2028.4 |
3 | 张军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25.4-2028.4 |
4 | 徐晓芳 | 董事 | 女 | 44 | 2025.4-2028.4 |
5 | 李光荣 | 董事 | 男 | 62 | 2025.4-2028.4 |
6 | 尹雯 | 董事 | 女 | 37 | 2025.4-2028.4 |
7 | 郭海兰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25.4-2028.4 |
8 | 张菀洺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25.4-2028.4 |
9 | 汪勇 | 独立董事 | 男 | 36 | 2025.4-2028.4 |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李晓: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并荣获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曾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秦兵: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曾任铜陵精达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总经理、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监等职务。
张军强: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铜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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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铜陵精工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徐晓芳:198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合肥核聚磁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董事会秘书,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李光荣:简历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尹雯:198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安汇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深圳前海华安财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主管,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发展部主管,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郭海兰: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特聘导师、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深注册会计师、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等职务。
张菀洺: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原研究生院)教授、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技术创新与战略管理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等职务。
汪勇:198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后。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兼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副秘书长、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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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监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3名,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年龄 | 任期 |
1 | 张永忠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2025.4-2028.4 |
2 | 王世根 | 监事 | 男 | 73 | 2025.4-2028.4 |
3 | 苏保信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5 | 2025.4-2028.4 |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张永忠: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先后多次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并被推荐选拔为铜陵市第五、六批拔尖人才。曾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行政总监等职务。王世根: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战略发展顾问,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先后荣获铜陵市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跨世纪赶超功臣和全国轻工业优秀经营者等称号;曾任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苏保信:198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6月进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一直从事质量检测和研发等工作,现任精达股份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主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质量检验经理、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曾荣获2020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3、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年龄 | 任期 |
1 | 秦兵 | 总经理 | 男 | 56 | 2025.4-2028.4 |
2 | 张军强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25.4-20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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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年龄 | 任期 |
3 | 赵俊 | 技术总监 | 男 | 53 | 2025.4-2028.4 |
4 | 周江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25.4-2028.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秦兵:简历详见本节之“1、董事的基本情况”。张军强:简历详见本节之“1、董事的基本情况”。赵俊: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技术总监等职务。曾任铜陵精达模具分公司制造部经理、经理;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岗琴工程线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市场总监;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周江:1979年7月出生,硕士。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名 | 现任本公司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控股子公司外的关联方获取报酬 |
1 | 李晓 | 董事长 | 202.50 | 是 |
2 | 秦兵 | 董事、总经理 | 201.50 | 否 |
3 | 张军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68.50 | 否 |
4 | 徐晓芳 | 董事 | 100.00 | 是 |
5 | 李光荣 | 董事 | 8.00 | 是 |
6 | 尹雯 | 董事 | - | 是 |
7 | 郭海兰 | 独立董事 | 8.00 | 否 |
8 | 张菀洺 | 独立董事 | 8.00 | 否 |
9 | 汪勇 | 独立董事 | - | 否 |
10 | 张永忠 | 监事会主席 | 48.00 | 否 |
11 | 王世根 | 监事 | 80.00 | 否 |
12 | 苏保信 | 职工代表监事 | 22.00 | 否 |
13 | 赵俊 | 技术总监 | 44.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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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现任本公司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控股子公司外的关联方获取报酬 |
14 | 周江 | 董事会秘书 | 57.50 | 否 |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李晓 | 董事长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杭州仟益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张军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晓芳 | 董事 |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合肥核聚磁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光荣 | 董事 | 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 | 执行董事、经理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前海特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
益阳华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赛家康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州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华安汇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尹雯 | 董事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深圳前海华安财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华安汇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郭海兰 | 独立董事 |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深注册会计师 | ||
张菀洺 | 独立董事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教授 |
汪勇 | 独立董事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 副研究员 |
王世根 | 监事 | 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铜陵精达铜材集团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周江 | 董事会秘书 | 深圳市学融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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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直接持股(万股) |
1 | 李晓 | 董事长 | - |
2 | 秦兵 | 董事、总经理 | - |
3 | 张军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 |
4 | 徐晓芳 | 董事 | - |
5 | 李光荣 | 董事 | 8,333.33 |
6 | 尹雯 | 董事 | - |
7 | 郭海兰 | 独立董事 | - |
8 | 张菀洺 | 独立董事 | - |
9 | 汪勇 | 独立董事 | - |
10 | 张永忠 | 监事会主席 | - |
11 | 王世根 | 监事 | 60.00 |
12 | 苏保信 | 职工代表监事 | - |
13 | 赵俊 | 技术总监 | - |
14 | 周江 | 董事会秘书 | - |
合 计 | 8,393.33 |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合计2,4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 | 间接持股 |
1 | 李晓 | 董事长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2.44% |
2 | 秦兵 | 董事、总经理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2.04% |
3 | 张军强 | 董事、财务总监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1.22% |
4 | 徐晓芳 | 董事 | - |
5 | 李光荣 | 董事 | - |
6 | 尹雯 | 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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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任职 | 间接持股 |
7 | 郭海兰 | 独立董事 | - |
8 | 张菀洺 | 独立董事 | - |
9 | 汪勇 | 独立董事 | - |
10 | 张永忠 | 监事会主席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1.22% |
11 | 王世根 | 监事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1.22% |
12 | 苏保信 | 职工代表监事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0.41% |
13 | 赵俊 | 技术总监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1.22% |
14 | 周江 | 董事会秘书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比例为1.22% |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期间 | 董事姓名 | 变动原因 |
2021.10-2022.03 | 李晓、王世根、陈彬、张军强、张震、徐晓芳、凌运良(独立董事)、杨立东(独立董事)、郑联盛(独立董事) | 增补徐晓芳为公司董事 |
2022.03-2022.09 | 李晓、陈彬、张震、张军强、徐晓芳、秦兵、郑联盛(独立董事)、郭海兰(独立董事)、张菀洺(独立董事) | 董事会正常换届 |
2022.09-2023.04 | 李晓、张震、张军强、徐晓芳、秦兵、郑联盛(独立董事)、郭海兰(独立董事)、张菀洺(独立董事) | 陈彬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
2023.04-2023.10 | 李晓、张震、张军强、徐晓芳、秦兵、李光荣、郑联盛(独立董事)、郭海兰(独立董事)、张菀洺(独立董事) | 增补李光荣为公司董事 |
2023.10-2024.12 |
李晓、张军强、徐晓芳、秦兵、李光荣、郑联盛(独立董事)、郭海兰(独立董事)、张菀洺(独立董事)
张震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 ||
2024.12-2025.04 | 李晓、张军强、徐晓芳、秦兵、李光荣、尹雯、郑联盛(独立董事)、郭海兰(独立董事)、张菀洺(独立董事) | 增补尹雯为公司董事 |
2025.04-至今 | 李晓、张军强、徐晓芳、秦兵、李光荣、尹雯、郭海兰(独立董事)、张菀洺(独立董事)、汪勇(独立董事) | 董事会正常换届 |
公司上述董事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均为正常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2、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 | 监事姓名 | 变动原因 |
2021.08-2022.03 | 胡孔友、周俊、秦兵(职工监事) | 罗雯婷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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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2024.08 | 胡孔友、王世根、苏保信(职工监事) | 监事会正常换届 |
2024.08-至今 | 张永忠、王世根、苏保信(职工监事) | 胡孔友因到龄退休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增补张永忠为公司监事 |
公司上述监事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均为正常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 | 高管姓名 | 变动原因 |
2021.09-2022.03 | 陈彬、李松、张军强、张永忠、彭春斌、赵俊、徐晓芳 | 聘任徐晓芳担任董事会秘书 |
2022.03-2023.08 | 秦兵、张军强、李松、张永忠、赵俊、周江 | 高级管理人员正常换届 |
2023.08- 2024.08 | 秦兵、张军强、张永忠、赵俊、周江 | 李松到龄退休 |
2024.08-至今 | 秦兵、张军强、赵俊、周江 | 张永忠因工作原因辞去行政总监职务 |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均为正常人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公司采用员工持股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员工等进行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时肯定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与员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升团队凝聚力,有利于稳定重要员工和持续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实施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255人,参与认购对象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66,039,500.00元,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2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1-1-72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所持股份将予以锁定并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60%、40%。具体的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研发、制造和销售,属于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行业,在细分行业中属于电磁线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特种漆包圆铜线、特种漆包圆铝线、汽车线、电子线、特种电缆、漆包扁铜线等,广泛运用于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微特电机、仪器仪表、通讯及航天航空等领域,能够满足国内外不同客户的需求,产品覆盖中国经济发达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部分产品销往国外。
(一)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的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3831 电线、电缆制造”。公司所属行业示意图如下:
国内电线电缆行业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的行业管理体制。电线电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所属分支机构之一,由全国各地区、各系统和各种所有制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企业集团、科技单位、学校及各类相关机构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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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线行业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宏观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战略,指导整个行业的协同有序发展;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收集行业信息,进行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助会员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等。目前,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管理仅限于行业宏观管理,具体的业务管理和产品的生产经营则完全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下设绕组线专业委员会,公司为绕组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电磁线作为现代工业基础性产品,在电力设备、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国民经济诸多领域中都有广泛应用,上述行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均对公司业务有着促进作用。国家对电磁线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文件如下:
时间 | 政策 | 主要内容 |
2016年初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 | “六、新能源与节能”中的“(一)可再生清洁能源”、“(四)高效节能技术”和“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中的“(三)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四)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六)电力系统与设备”和“(七)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等均是电磁线行业的下游领域,电磁线对于上述领域的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 |
2016年9月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发布《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 依靠科技创新,以数字化、智能化制造为主题,融入产业互联网,迅速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 |
2016年12月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先进核电、高效光电光热、大型风电、高效储能、分布式能源等,加速提升新能源产品经济性。 |
2017年4月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 部关于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 提出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由大到强发展。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 |
2017年9月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 |
2018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 工作目标: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 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其中,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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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政策 | 主要内容 |
2019年1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 协同推动新能源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跨省投资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强新能源微电网、能源物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绿色化能源变革。 |
2020年10月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
2020年11月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
2021年10月 |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 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统筹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 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积极推动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 |
2022年1月 |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
2022年12月 | 《“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关键领域,5G、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一批集群标杆,探索在集群中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 |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
1、总体市场前景分析
电磁线是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汽车、仪器仪表、微特电机电磁绕组的基础和关键材料。上述行业的迅速发展,给电磁线带来了广阔的应用领域和市场,但同时技术的飞速进步也对电磁线行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国内电磁线已经覆盖了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汽车、仪器仪表等多个行业,可以满足所有应用电磁线行业对各类电磁线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品系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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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近年来,宏观经济进入结构调整时期,下行压力较大。受此影响,电磁线行业增速趋缓,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入进行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以及新型城镇化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升级换代,在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同时鼓励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我国经济增长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中速增长,加之全球经济整体企稳,电磁线行业的下游如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等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发展,进而带动电磁线行业的稳步发展。
2、分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由于电磁线广泛应用于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汽车、电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领域,其需求量由下游行业的需求决定。
(1)工业电机
电机是一种利用电和磁的相互作用实现能量转换和传递的电磁机械装置;电机从电系统吸收电能,向机械系统输出机械能,主要作为驱动各种机械设备的动力,其中中小型电机具有量大面广的显著特征,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公用设施和家用电器等各个领域。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随着一系列高端技术的突破,高端电机产品的自给程度不断提高,国内大型的电机生产厂商已经初步具备了与国际主流制造商竞争的能力;而发达国家因劳动力成本等因素,逐渐将电机制造转移至我国,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电机的生产制造基地。以交流电机为例,我国交流电机年产量从2001年的6,263.27
1-1-76
万千瓦增至2024年的35,321.70万千瓦,年复合增长率达7.8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全社会电能消耗中,有70%左右耗费在工业领域,而工业电机的耗电量又占据整个工业领域用电的70%,经测算,如果电机效能提高1%,每年可节电约260亿千瓦,由此可见从传统工业电机向高效节能方向进行技术升级对于整个社会节能降耗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提高电机效率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用变频节能电机,提高运作效率;另外一种是使用高效电机。从变频节能电机方面来说,采用变频节能电机可获得20%以上节电效益,较多用于风机、泵类、压缩机、粉碎机、城市交通、工矿电动车辆以及其他需要电动机调速的各种设备,但目前我国电机配备变频器尚不足12%,尚未得到工业化的普及应用;从高效电机来说,目前,我国电机效率约为87%,发达国家普遍达到91%以上,美国和欧盟的超高效电机达到93%,单机效率比我国高4%-6%,随着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进一步实施和补贴政策的支持,未来高效电机的市场应用比例将大幅上升,同时高效电机领域将逐渐淘汰B级,采用F、H、C级漆包线。作为电磁线产品的主要需求行业之一,未来高效电机以及变频节能电机的推广将是电磁线产品需求增长和产品升级的重要发展方向。
(2)发电机和变压器
发电机从机械系统吸收机械能,向电系统输出电能;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电力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公用事业,发电机和变压器是电磁线在电力行业应用的重要领域。
2001年-2024年我国交流电动机产量(万千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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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和结构调整阵痛期,受工业去产能、房地产去库存等因素影响,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呈负增长,但受下调电价、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等降成本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等因素影响,高耗能工业用电量降幅有所缩小,且非高耗能工业用电增速加快,第三产业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代表的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业态、新产业发展迅速,用电量持续增长,电力供应结构持续优化。在居民生活用电方面,我国目前的人均生活用电量还不到日本的四分之一和美国的八分之一,未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的快速推进也将促进居民生活用电增速保持稳定。我国电力行业的持续平稳发展有助于带动电磁线等上游行业保持稳定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电力结构来说,随着节能环保战略的深入实施,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将得到持续发展。风能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能够在提供能源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根据世界能源委员会的计算,使用风电每提供100万kWH的电量,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600吨,因此风力发电是当今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首选。我国风能资源丰富,总储量为32.26亿kWH,其中可开发利用的约7-12亿kWH,陆地可开发风能资源6-10亿kWH,海上可开发资源约1-2亿kWH。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积极研发重大设备等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长,风电装备制造业不断发展,2011年我国风力累计装机容量从47GW增长到2024年520.59GW,年复合增长率为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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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5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标包括“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深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风力发电系统中的发电机承担将风能转换为电能的任务,是风力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件。电磁线主要应用于发电机,因此随着风能发电市场的快速发展,其对电磁线的需求也将快速增加。
(3)家用电器
家电三大行业——空调、冰箱、彩电全部应用特种电磁线,占特种电磁线行业总量的30%以上,特别是家用空调用电磁线占特种电磁线总用量的15%以上,是特种电磁线的主导市场。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我国家用电器行业形成了巨大的产业规模,我国家电不仅具备成本优势,还具备规模、产业集群、产品配套优等优势。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家电业制造大国和制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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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消费升级的步伐越来越快、城镇化持续深入发展以及家电制造企业在追赶全球家电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潮流中,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无效和低端产品的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为消费者提供高端高效智能产品,城市市场对风冷冰箱、变频冰箱、强调舒适性的高性能空调器等节能环保健康、高端家电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高端家电将成为城市市场更新换代的主力产品。随着国内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市场上,家电产品在农村快速普及并实现消费升级,农村消费者对高品质家电的需求将大大增加。另外,随着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行,家电能效标准的制定,国内外市场对节能家电和绿色家电的需求将迅速增长;变
0.00
5,000.0010,000.0015,000.0020,000.0025,000.0030,000.0035,000.0040,000.00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2011年-2023年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元)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2011年-2024年我国主要家用电器产量(万台)
家用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彩色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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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与材料替代技术、智能化和网络化技术等高新技术突破发展将显著提高家电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家电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有力拉动电磁线的市场需求。
(4)汽车
汽车行业的电机,是非电网系统的电机,所需漆包线的性能及质量要求特别严格,全部应用H级以上的特种漆包线,以中规格为主;除了电机以外,起动机、智能空调、神经元传感器、智能化座椅、自动导航和防撞等基础设备、安全设备和高端配置均需要使用电磁线。通常情况下,一辆汽车配备一台汽车发电机,若干电机,发电机和电机均需要使用电磁线,其中电机数量的多少与汽车档次成正比,如每辆经济型汽车至少配备电机5台以上,普通轿车至少配备20-30台,而豪华型轿车需要配备60-70台甚至上百台;随着人民对汽车使用性能的日益注重,特别是对汽车舒适性、安全性、燃油经济性以及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汽车上的电子控制装置和用电设备相应增加,使得汽车行业应用电磁线的规模和领域持续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未来随着国内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均收入的增加,对汽车等消费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年轻人消费市场迅速崛起,首购主力由80后逐渐向90后转移,且呈现出由可选向必选转变的特点,相比于80后,90后更早拥有驾照,首购和换购的需求更为迫切,而且90后拥有更强的超前消费观念,对于利用汽车金融进行首购的接受度更高;2024年我国城镇化比率已达
1-1-81
67.00%,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新一代城镇移民成为重要的购车群体;截至2024年末,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53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3.53亿辆,汽车市场逐步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汽车平均年龄不断增加,乘用车市场换购需求不断增大。综上,首次购和换购需求仍然旺盛,将带动汽车产品消费继续增长。
从全球市场格局来看,我国汽车市场空间远未饱和。截至2024年底,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水平约250辆左右,而美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在800辆左右,欧洲、日本在500-600辆左右,因此我国汽车消费距离主要发达国家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未来汽车消费潜力仍然较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仅是应对传统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一大途径,还有助于缓解燃油汽车对大气的污染,因此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2020年11月,国务院官方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从2016年的51.7万辆增长至2024年的1,288.77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48%。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对环境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充电设施的普及,降低了新能源车的使用成本,提高了使用的便捷性,电池等核心零部件的采购成本未来有望持续下降,进而促使新能源汽车价格的下降,提高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因此,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将是未来电磁线需求的重要增长点。
(5)电动工具
作为常见的应用工具之一,包括电钻、电锯、切割机、割草机等在内的电动工具随处可见,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是日常生产生活的重要设备,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电动工具通常以小容量电动机或电磁铁为动力,通过传动结构来驱动工作头,是一种手持式或便携式的机械化工具。电动工具因为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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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轻盈、携带使用方便、生产效率较高、能耗低等特点,已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并逐渐走入家庭,是一种量大面广的机械化工具,广泛用于建筑、装饰装潢、木业加工、金属加工以及其他制造业等领域,是国家一直鼓励发展的机电产品之一。我国电动工具行业以出口为主,内销为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电动工具行业在承接国际分工转移的过程中日趋成熟,已成为国际电动工具市场的主要供应国之一。作为外向型特征十分明显的一个行业,我国电动工具行业(整机和零部件)的出口率达80%以上,出口量位居世界首位。根据EVTank数据,2024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达到了566.4亿美元,同比增长24.8%,出货量达5.7亿台。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电动工具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电动工具产量的逐渐提高,电磁线需求量也会同步增长。由于行业发展和企业市场竞争需要,电动工具发展了无刷电机、充电式电动工具和超高速电机等新品,这将对电磁线的产品品种和质量提出更多和更高的要求。
(6)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是用以检出、测量、观察、计算各种物理量、物质成分、物性参数等的一类器具或设备的总称。2011年至2024年,我国电工仪器仪表产量呈增长态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54%。电磁线在仪器测量的信号转换、传递过程中和电力及信号控制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现代仪器仪表和自动控制不可或缺的元件。未来的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将朝着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并兼具微型化、可靠性和高灵敏度的特点;用于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的仪器仪表要求具备更高的稳定性、精确度和耐受高温、高压等严酷条件的能力,这对仪器仪表中电磁线绕成的线圈元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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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电磁线行业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等有色金属和绝缘材料,铜、铝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在市场上可大量供给,且交易价格能及时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其上游行业主要是铜杆、铝杆加工行业和绝缘材料加工行业,其中包括铜、铝的导体材料成本所占比例较高;电磁线生产企业普遍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产品定价模式,该定价模式能够将大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风险转移到了下游产业,不会对其利润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但仍不可避免对公司的资金、收入、成本和营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电磁线是电机、电器、通讯、电子等行业的基础和关键原材料,这些行业的发展直接决定了电磁线行业的发展。随着国家去杠杆化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兴经济,推动产业升级换代以及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深化,电磁线产品的市场需求结构相应处于调整阶段:一方面,新兴领域的不断发展,其对电磁线功能和品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催生出对新电磁线品种的需求;另一方面,部分传统需求领域增速放缓,相应影响电磁线产品的需求结构。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电磁线行业产品的种类较多,应用领域涉及到机电、电器、电子等诸多行业,而且具有典型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特征;目前,普通电磁线产品市场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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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槛较低,但要进入到高端电磁线产品市场,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资金壁垒
电磁线生产主要原材料是电解铜,而且上游电解铜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非常短,通常要求现款现货或者预付货款,加之电解铜价格波动较大,近年来处于历史高位,原材料采购占用了大量的营运资金,因此,电磁线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行业新进者的资本规模和筹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客户壁垒
电磁线生产企业与其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由于电磁线的产品特性,下游客户无法通过抽样等传统手段即时对全部产品质量作出合理判断和检验,而只能在终端产品客户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产品的潜在质量缺陷,故此电磁线生产企业一般要通过长期的技术应用和服务才可以逐步形成稳定的客户群,而优质客户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及时以及供应持续稳定,一般也会选择行业内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实力较强的企业,一旦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只要电磁线制造企业自身不出现重大问题,一般不会被取代。因此,新的行业进入者一般很难在短期内培养出自己稳定的客户群,优质客户的获取成为新进入者的壁垒。
3、技术壁垒
为了保证机电、家电和通讯等领域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稳定,电磁线制造企业必须严格保证电磁线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的稳定,特别是用于特殊领域,譬如汽车、电力行业、轨道交通和通讯网络设备的电磁线性能稳定与否,将直接关系到社会运行的安全和稳定,这对电磁线厂家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因此,电磁线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质量控制流程和较强的研发与工艺设计能力才能赢得市场竞争。
(五)发行人行业地位、行业内主要企业、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行业地位概况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特种电磁线制造商和龙头企业,连续八年电磁线产销量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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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20万吨,其中2021年、2023年、2024年全公司产品产销量均逾30万吨;公司是电磁线行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参与了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累计主导或参与编制的标准共82项,已发布72项,其中国家标准占比超40%;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精达电磁线研究院、CNAS实验室等20个研发创新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35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5项;公司漆包圆铜线和漆包圆铝线产量均为国内第一,规模领先于国内同行,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行业竞争格局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电磁线生产、销售、使用第一大国和出口基地。电磁线行业经过近十年的整合、重组和发展,行业的规模化生产已经形成,且有相对集中的趋势。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受国家加大环保整治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市场需求增长等因素的影响,行业优势企业利好效应明显。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的统计,目前我国电磁线生产企业中产量前十位的企业产量总和超过行业总量的1/3,浙江、广东和安徽三省电磁线产量分列全国前三位,三省产量合计约占全国产量的近七成。整体而言,电磁线行业已步入发展周期中的成熟期阶段。国家更加严格的环保和节能法规、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客户对产品品质和性能更高的要求,将会加大中小电磁线企业经营压力。与此同时,电磁线行业还需在智能制造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运用程度,不断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确控制,确保产品质量严格管控,以促使成品质量的提高和稳定性。
3、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竞争对手集中在国内,代表性企业有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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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冠城新材(600067)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1988年4月,199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冠城新材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漆包线生产销售及新能源锂电池生产经营,电磁线业务主要为家电、电动工具、新能源汽车等配套。2024年电磁线产量为8.73万吨,销量8.77万吨(其中扁线1.44万吨)。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4.49亿元,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7.30亿元。
(2)露笑科技(002617)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2011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主要经营漆包线、机电、蓝宝石和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生产、销售。电磁线业务包括耐高温铜芯漆包线、微细铜芯电子线材和耐高温铝芯漆包线三大类,产品运用电动工具、电机、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交通等领域。2024年产量约2.91万吨,销量2.93万吨。202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7亿元,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8.68亿元。
(3)长城科技(60389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018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主要经营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产量约17.63万吨,销量17.78万吨。202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5亿元。
(4)经纬辉开(300120)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1999年3月,2010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纬辉开于2017年收购了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形成了液晶显示和触摸屏模组、电磁线和电抗器三大类产品结构,电磁线业务主要为家电、电动工具、新能源汽车等配套。2024年产量1.88万吨,销量1.84万吨。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61亿元,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03亿元。
(5)金杯电工(002533)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010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主要经营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包括电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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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多个品种规格。该公司电磁线为扁电磁线产品,2024年产量8.56万吨,销量8.45万吨。2024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69亿元,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5.61亿元。
4、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为国内最大的特种电磁线制造商和龙头企业,在管理、质量和技术、生产和检验设备、客户、品牌、规模、战略布局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1)管理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管理团队对所处行业具有深刻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坚持管理创新,结合公司实际、行业发展和市场变化等制定适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合理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内部管理上,持续加强和完善“成本控制、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等基础管理工作,并纳入了常态化管理;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与从事电磁线将近有百年历史的美国里亚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电磁线的龙头企业,在管理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质量和技术优势
公司在采购、生产、售后等环节有严格的控制标准,建立了高效合理的质保体系,产品不仅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先后通过了ISO、IATF、UL等国外系列认证;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创新能力强,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精达电磁线研究院、CNAS实验室等20个研发创新平台;公司是电磁线行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参与了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累计主导或参与编制的标准共82项,已发布72项,其中国家标准占比超4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35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5项。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电磁线行业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发,聚集了下游行业具有代表性、知名度较高的优质客户,如通用汽车、BYD、联合电子、方正电机、LG、京泉华、海光电子、日本电装、三菱重工、松下及北美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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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企等,公司与这些客户签订了长期销售合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这些客户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需求稳定且具有持续性;其对电磁线较高的质量及服务要求也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的主要动力之一,同时构成本行业进入壁垒。
(4)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公司设立大数据中心部门,大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实现公司全面数字化和科技化。从管理能力、生产质量与技术、销售、物流、风险控制等全方面推进,通过对数据的实时采集实现从订单到客户验收的全流程跟踪,提高效率的同时做好问题预防与风险控制。数据运营中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各类信息系统集成,通过自主研发网络信息平台,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同时做好大数据价值的挖掘,通过数据智能分析与挖掘建立经营现状全面诊断、内部标杆分析、战略目标实时监控的管理模型,全新设计开发新精达智能工厂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以生产计划为核心,实现企业运营全过程数字化,帮助企业快速反应、紧密协作、良好运营,助力精达新型智能工厂建设,打造智能精达,推动行业经济转型升级。
(5)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品牌建设与维护,坚持品牌发展战略,不断通过品质、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拥有卓越的品牌优势和市场龙头地位。由于技术优势明显,产品品质稳定,深得广大用户的青睐和好评,精达牌系列电磁线曾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自2015年连续六年荣获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授予的“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优势。
(6)规模与成本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产品系列多、品种全、规格齐,尤其是电磁线产品的年产量多年连续超过20万吨,还在稳步增长,不论是漆包圆铜线还是漆包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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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线产销量均为国内第一,规模和实力领先于国内同行,行业龙头地位突出,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及业务运营能力,既可满足下游大型客户的批量供货需求,也可通过高度的生产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增强了业务运营中资金运作能力和抗经营风险能力。
(7)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设定了铜基、铝基以及特导三大事业部,在夯实公司传统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军工和航天航空等新兴领域;同时,为便于贴近服务和缩短运输半径,公司以安徽总部为核心,先后在广东、天津和江苏等地建有生产基地,形成了产品覆盖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国内战略布局优势,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和健全的销售网络;在国际上,产品远销到东南亚、欧美及中东等27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持续稳步增长。
4、公司的竞争劣势
(1)前沿技术研发实力尚待提高
公司作为国内电磁线行业龙头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制造装备,其所生产的电磁线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但公司电磁线前沿技术方面,与国际先进企业仍有一定差距。未来公司将积极引进业内优秀人才,增加产品研发投入,并与知名高校保持合作,促进公司在前沿技术研发实力的提升。
(2)国际化程度不够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占比分别为4.74%、5.32%、5.17%和4.48%,国际化程度不高,海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利于建立全球市场竞争优势。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营业务的总体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按用途划分,主要包括:
1、家用电器用电磁线
公司同时生产铜、铝电磁线,质量性能优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销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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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居全国第一,具有高润滑、高耐磨等特点,产品广泛应用于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领域。
2、特种工业电机用电磁线
公司生产的特种工业电机用电磁线经改良绝缘漆配方,具有耐高温、耐高频脉冲、耐化学性等性能,广泛用于船舶、港口、防爆、风能、电动工具等领域。
公司自主开发风力发电机用特种电磁线,产品附着性好、抗电晕性能强,满足抗潮、耐盐雾等特殊要求。
3、新能源用扁平电磁线
公司采用复合涂覆工艺生产可立绕的扁平线,具有绝缘层薄、绝缘强度高、柔韧性好、表面光洁、高强度漆膜附着力,杜绝R角加工时漆膜破裂等特性。
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用电磁线具有耐电晕性能、高速可绕性、耐磨性、高温击穿电压、热塑流动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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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导电磁线
公司开发的低温超导电磁线具有超低温零电阻效应、迈斯纳效应等性能,广泛应用于磁共振成像仪、矿磁选机、粒子加速器、对撞机等领域。
5、航空航天、移动基站用电磁线
公司生产的镀锡线、镀银线、铜合金线和太阳能铜扁线具有优秀的导电性能和抗干扰功能,用于高效率的移动基站及航空航天等领域。
6、高铁机车、风力发电、船舶用电磁线
公司采用自主开发专用的精密模具和多头拉丝同步绞合工艺生产裸铜绞线、镀锡铜绞线等产品,具有耐腐蚀能力强、抗蠕变性能优异等特点,广泛用于高铁机车、船舶等高端装备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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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专门成立集中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以需求部门所列明的要求为基本标杆筛选出合适的供应商,再由总部牵头进行集中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杆、铝杆和绝缘漆以及其他辅助材料。为了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由公司总部牵头对大宗原材料铜杆、铝杆和绝缘漆的采购实行集中商谈和采购,由各子公司分别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他辅助材料由各子公司进行自行采购,通过公司大数据中心抓取数据对子公司的采购进行横向比较,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铜杆、铝杆由公司在收到客户销售订单后采购。铜杆、铝杆的采购价格为原材料(电解铜、电解铝)价格+铜杆、铝杆加工费。其中,电解铜、电解铝的定价方式有两种,分别为点价格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区间平均价格。点价格指按采购订单时间点的电解铜、电解铝的现货价格。上海期货交易所区间平均价格指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价格为基准,按约定时间的区间平均价格确定电解铜、电解铝价格,具体又分为按月度挂牌均价定价、按客户指定的区间平均价格定价、按客户指定的未来区间价格定价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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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以销定产”与“按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订单批量制造和柔性生产管理,以有效降低产品库存风险和经营成本。首先,对大客户及对产品有个性化需求的客户,根据客户订单下达生产指令,实行定机台按单生产;此外,各子公司生产部门每月根据市场部及开发部的销售计划、销售预测情况,结合库存(合理库存)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对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为主,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并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和变化销售策略。公司产品面向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国内客户大多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国际市场覆盖东南亚、欧美及中东等27个国家和地区。
为了规避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定价模式是采取“电解铜(铝锭)+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其中电解铜(铝锭)的定价方式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按照上海现货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等发布的价格,采取点价和均价两种方式与客户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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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两类产品的销售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90%以上,为发行人主要产品,其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漆包线 | 产能(吨) | 79,650.00 | 310,375.00 | 277,600.00 | 260,000.00 |
产量(吨) | 71,293.00 | 279,239.00 | 238,817.00 | 216,204.00 | |
销量(吨) | 68,955.00 | 280,015.00 | 237,575.00 | 217,530.00 | |
产能利用率 | 89.51% | 89.97% | 86.03% | 83.16% | |
产销率 | 96.72% | 100.28% | 99.48% | 100.61% | |
汽车和电子线 | 产能(吨) | 16,250.00 | 65,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产量(吨) | 13,982.00 | 58,627.00 | 59,693.00 | 62,354.00 | |
销量(吨) | 14,457.00 | 58,338.00 | 59,711.00 | 62,739.00 | |
产能利用率 | 86.04% | 90.20% | 91.84% | 95.93% | |
产销率 | 103.40% | 99.51% | 100.03% | 100.62% |
注:因裸铜线产品属性、用途与汽车和电子线相近,故上表中汽车和电子线的产能、产量、销量包括裸铜线。
3、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主营业务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5年1-3月 | 1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050.76 | 3.81% |
2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17,333.48 | 3.14% | |
3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10,189.59 | 1.84% | |
4 | 客户A | 8,322.64 | 1.51% | |
5 |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8,138.32 | 1.47% | |
合计 | 65,034.78 | 11.77% | ||
2024年度 | 1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2,971.41 | 3.27% |
2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59,500.14 | 2.67% | |
3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56,515.46 | 2.53% | |
4 | 客户A | 44,247.21 | 1.98% | |
5 | 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 | 26,562.71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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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9,796.93 | 11.64% | ||
2023年度 | 1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67,677.80 | 3.78% |
2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1,644.47 | 3.44% | |
3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49,128.93 | 2.74% | |
4 | 客户A | 44,767.03 | 2.50% | |
5 | 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 | 27,555.13 | 1.54% | |
合计 | 250,773.37 | 14.00% | ||
2022年度 | 1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65,401.43 | 3.73% |
2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50,505.43 | 2.88% | |
3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36,158.07 | 2.06% | |
4 | 客户A | 35,389.74 | 2.02% | |
5 | 瑞智(青岛)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 32,293.11 | 1.84% | |
合计 | 219,747.78 | 12.5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情形。
(四)主营业务原材料、能源耗用及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能源耗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金属铜、金属铝、绝缘漆等,生产主要消耗的能源为水、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采购金额 | 占比 | |
金属铜 | 433,643.10 | 87.36% | 1,757,178.57 | 86.97% | 1,387,556.06 | 85.88% | 1,320,468.46 | 86.47% |
金属铝 | 38,939.55 | 7.84% | 167,693.88 | 8.30% | 141,764.98 | 8.77% | 125,489.61 | 8.22% |
绝缘漆 | 15,498.24 | 3.12% | 63,283.47 | 3.13% | 57,106.32 | 3.53% | 56,500.57 | 3.7% |
水 | 78.53 | 0.02% | 298.59 | 0.01% | 276.15 | 0.02% | 273.08 | 0.02% |
电 | 8,254.00 | 1.66% | 32,014.40 | 1.58% | 28,998.39 | 1.79% | 24,245.90 | 1.59% |
合计 | 496,413.42 | 100.00% | 2,020,468.91 | 100.00% | 1,615,701.90 | 100.00% | 1,526,977.62 | 100.00% |
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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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2025年1-3月 | 1 |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63,282.80 | 12.42% |
2 |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 54,460.22 | 10.69% | |
3 | 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1,215.78 | 10.05% | |
4 | 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50,817.14 | 9.97% | |
5 | 江铜华北(天津)铜业有限公司 | 42,569.05 | 8.35% | |
合计 | 262,344.98 | 51.48% | ||
2024年度 | 1 |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0,143.07 | 14.11% |
2 | 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9,449.51 | 9.70% | |
3 |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 197,471.47 | 9.61% | |
4 | 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171,371.06 | 8.34% | |
5 | 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 162,703.66 | 7.91% | |
合计 | 1,021,138.77 | 49.67% | ||
2023年度 | 1 |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232,227.94 | 13.79% |
2 | 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89,717.79 | 11.26% | |
3 | 江铜华北(天津)铜业有限公司 | 127,316.57 | 7.56% | |
4 |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 123,100.12 | 7.31% | |
5 | 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111,120.76 | 6.60% | |
合计 | 783,483.18 | 46.52% | ||
2022年度 | 1 |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248,281.69 | 15.06% |
2 |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 166,677.73 | 10.11% | |
3 | 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5,667.18 | 10.05% | |
4 | 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61,574.57 | 9.80% | |
5 | 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 160,192.97 | 9.72% | |
合计 | 902,394.15 | 54.74%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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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环保、安全生产情况
1、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进行设备升级或改造,重点做好电磁线生产尾气治理,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公司生产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标准。公司子公司铜陵精达积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18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2020年,公司子公司天津精达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子公司铜陵精迅被评为安徽省“绿色工厂”。公司自成立以来,无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亦未存在因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采取的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①废气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必须进行处理后排放,电磁线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漆由漆基和溶剂、稀释剂等辅料组成。它们在漆的成膜和固化过程中逐渐挥发,由漆包生产线中的催化燃烧装置来进行催化燃烧处理,经催化燃烧后达标排放,并可产生大量热能用于烘培工序,兼顾废气治理和节能。
②有机溶剂的控制:全部采用自动化集中供漆系统,将漆液配送至储漆罐,通过供漆泵输入管道,管道连接机台漆箱自动供给,通过管道供漆代替传统的绝缘漆桶,可节省清洗用有机溶剂的使用;电磁线生产涂漆工序中会有少量有机溶剂挥发,公司在涂漆器部位增加隔离装置,减少有机溶剂挥发;合理进行厂房空间设计,增设通风换气设备,减少有毒废气的污染。
③废液处理:拉丝工序中用于冷却、清洗、润滑裸铜线及拉丝模具的润滑液由油脂类物质和软化水调配而成,经多次使用后失效成为废液。公司将废拉丝润滑液经过过滤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油脂收集后,转入锅炉房拌入煤中燃烧;分离出的水完全满足环境要求,可直接排入开发区污水管道。
④废有机物处理:电磁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废漆和废溶剂均为有毒物,不能直接对外排放。公司采用铁桶集中收集,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集中交环保部门处理。
⑤噪声的控制: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来源主要是拉丝机、漆包机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除加强个人防护及安全教育外,还为生产工人配备耳塞、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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罩等防护用具,每年还定期给生产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加强现场巡查力度,企业还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坚持“传统主业+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策略,紧随行业发展态势,积极推进智能制造,主动调整升级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开发产品种类。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各类产品产销率均在100%左右,产销存控制良好;扁线产品产量持续快速增长,力争新能源汽车突破性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依托技术中心平台,成立电磁线研究院及高分子材料实验室,完成高电压平台用绝缘材料的开发工作,积极与高等院校进行新型合金导体材料的联合开发,小批量供应适用于800V高压平台架构、大功率充电技术发展路径的高PDIV耐电晕扁平电磁线;研发扁平电磁线专用特种金属杆材,顺利实现挤压工艺的生产和应用,有利于公司解决后续产能提升、原材料进口供应等问题,促进国产替代。
2、未来发展战略
随着“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规划、“一带一路”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措施的不断出台和深化,国家不断推动自主创新工程实施、国内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在此背景下,电磁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努力以产业报国,将及时把握政策机遇,顺应国家发展方向,积极实施“两极拉伸”发展战略,调整产品结构,一端向高精尖端产品发展,另一端向公司涉及较少和未涉及的领域覆盖,进而加大市场占有率,夯实品牌领先优势,稳固行业龙头地位,努力成为全球电磁线行业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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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一)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材料费用 | 1,586.13 | 6,142.37 | 6,207.86 | 6,700.25 |
薪酬费用 | 649.12 | 3,211.83 | 3,296.85 | 3,392.09 |
折旧费用 | 216.92 | 909.26 | 898.76 | 904.68 |
股份支付 | - | 258.59 | 443.29 | - |
其他费用 | 22.83 | 179.14 | 99.84 | 88.65 |
合计 | 2,475.00 | 10,701.19 | 10,946.60 | 11,085.66 |
营业收入 | 552,724.03 | 2,232,257.99 | 1,790,586.52 | 1,754,240.44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45% | 0.48% | 0.61% | 0.63% |
(二)主要研发成果
1、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研发计划 | 具体内容 | 研发方式 |
1 | 广东精迅 | 具备电机保护装置的电动葫芦的设计与开发 | 2024.03至2025.10 | 本项目旨在提出一种电动葫芦的电机热保护装置,当电机发热超标时能及时让电机停止运行,避免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 独立研发 |
2 | 广东精迅 | 漆包机铜线收线装置及方法的研发 | 2024.03 至2025.05 | 本项目旨在提出一种能够有效防止漆包线在收卷时缠绕在一起,可对多条漆包线同时进行收卷,分层进行漆包线缠绕、缠绕均匀、提高生产效率的漆包机的收线装置,尤其适合用在在漆包线的收线过程中。 | 独立研发 |
3 | 广东精迅 | 具备防断裂技术的漆包线放线机的设计与研制 | 2024.03 至2025.08 | 本项目旨在提出一种具备防断裂技术的漆包线放线机,防止漆包线出现断裂的情况。 | 独立研发 |
4 | 广东精迅 | 漆包线生产用拉丝设备的设计与研制 | 2024.05 至2025.06 | 本项目旨在提出一种漆包线生产用拉丝设备,提高其实用性;同时避免对装置内部零件造成损坏的现象。 | 独立研发 |
5 | 广东精迅 | 耐高温漆包线的制作方法的研究 | 2024.05 至2025.06 | 本项目旨在提出一种耐高温漆包线的制作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工艺生产的漆包线高温使用稳定性差,使用损耗大和对导线使用造成影响的问题。 | 独立研发 |
6 | 铜陵精迅 | 电磁铝线在线监测方法的研发 | 2024.06至2025.05 | 为提高产品质量,杜绝批量不合品格品的产生,针对铝基电磁线生产过程中进行在线监测方法的研发。 | 独立研发 |
7 | 铜陵精迅 | 铜包铝线包覆绞线制造工艺的研发 | 2024.11至2025.10 | 本项目旨在进行铜包铝线包覆绞线制造工艺的研发。 | 独立研发 |
8 | 铜陵精迅 | 矩形利兹线线圈及线圈模组研究与应用 | 2024.09至2026.12 | 本项目矩形利兹线具有导体填充率高、槽满率高的特点,突破了利兹线生产工艺关键技术,推动了国产利兹线圈的产业化进展。目前本项目矩形利兹线主要应用于国内重要领域的重大项目,如大型储能电机的线圈模组、船舶舰艇上的推进电机、大型电磁弹射装置、磁悬浮交通领域的悬浮模组及推进模组等。 | 合作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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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恒丰特导 | 银铜合金材料工艺技术研究 | 2023.11至2025.12 | 本项目的目标是研制开发能替代进口高强度合金特种导体材料银铜合金材。 | 独立研发 |
10 | 恒丰特导 | 重镀镍合金线工艺技术研究 | 2023.11至2025.12 | 重镀镍合金线线作为飞机制造的关键材料之一,因此关键部件的国产化势在必行,项目采用重镍层和母材采用银铜合金材料,研制出重镀镍高强度铜合金绞线。 | 独立研发 |
11 | 恒丰特导 | 辐照电子线用镀锡铜线工艺技术研究 | 2023.11至2025.12 | 本项目目标是解决镀锡铜绞线电缆在经过辐照交联后镀锡铜绞线存放一段时间后有变色发黑的问题,提高镀锡线抗温度能力。 | 独立研发 |
12 | 常州恒丰 | 医疗器械用高精度镀银铜线工艺技术研究 | 2024.01至2025.12 | 本项目旨在研制开发能替代进口高精度镀银铜线导体材料。 | 独立研发 |
13 | 广东精达 | 应用于漆包线制备的智能废丝机的研制 | 2024.05至2025.06 | 本项目将采用先进的机械设计和自动化控制技术,实现废丝处理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 独立研发 |
14 | 广东精达 | 用于漆包线制备的单片组合式导线轮的研制 | 2024.05至2025.08 | 本项目旨在通过自主研发,设计并制造一种新型的单片组合式导线轮,用于漆包线的制备过程。 | 独立研发 |
15 | 铜陵顶科 | 新能源汽车电源线用铝绞线 | 2023.01至2025.08 | 本项目旨在研制一种新能源使用的铝绞线,有效减少焊接不良、跳丝、易刮伤毛刺等问题。 | 独立研发 |
16 | 天津精达 | RD058 1000V及以上高压快充汽车驱动电机用扁平电磁线 | 2023.09至2025.12 | 本项目旨在研发一款耐电晕性能高,PDIV值高,耐高压的扁线产品。 | 独立研发 |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3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5项。具体详见本节“九、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情况”之“3、专利”。
(三)现有研发及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以及报告期内前述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研发及技术人员数量 | 456 | 460 | 426 | 399 |
员工总数 | 3,953 | 3,838 | 3,557 | 3,362 |
研发及技术人员占比 | 11.54% | 11.99% | 11.98% | 11.87%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数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研发及技术人员占比基本稳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道路,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底蕴和完善的研发体系,建立了自身独有的核心技术优势。经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电磁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相关专利共计354项,其中发明专利145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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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来源形成的相关诉讼、纠纷情况。
九、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05,784.42 | 27,331.43 | - | 78,452.99 | 74.16% |
机器设备 | 185,119.40 | 101,079.85 | 174.50 | 83,865.05 | 45.30% |
电子设备 | 9,756.74 | 6,126.32 | - | 3,630.42 | 37.21% |
运输设备 | 3,624.16 | 2,114.63 | - | 1,509.53 | 41.65% |
合计 | 304,284.72 | 136,652.23 | 174.50 | 167,457.98 | 55.03% |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设备名称 | 台数 | 原值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1 | 铜陵精达 | 漆包机 | 74 | 12,082.20 | 2,980.52 | 24.67% |
2 | 铜陵精达 | 单头拉丝机 | 6 | 2,872.09 | 1,632.71 | 56.85% |
3 | 铜陵精达 | 配电设备 | 2 | 611.15 | 30.56 | 5.00% |
4 | 铜陵精达 | 多头拉丝机 | 2 | 681.65 | 34.08 | 5.00% |
5 | 广东精达 | 漆包机 | 60 | 13,080.16 | 6,265.04 | 47.90% |
6 | 广东精达 | 单头拉丝机 | 5 | 2,395.97 | 580.73 | 24.24% |
7 | 广东精达 | 配电设备 | 1 | 715.07 | 358.44 | 50.13% |
8 | 广东精达 | 多头拉丝机 | 1 | 269.81 | 175.90 | 65.20% |
9 | 天津精达 | 漆包机 | 29 | 7,266.48 | 4,428.04 | 60.94% |
10 | 天津精达 | 单头拉丝机 | 2 | 1,587.17 | 79.36 | 5.00% |
11 | 天津精达 | 配电设备 | 2 | 489.88 | 287.95 | 58.78% |
12 | 天津精达 | 多头拉丝机 | 1 | 415.05 | 168.70 | 40.65% |
13 | 铜陵精迅 | 漆包机 | 218 | 24,540.38 | 11,164.72 | 45.50% |
14 | 铜陵精迅 | 单头拉丝机 | 16 | 2,427.41 | 782.37 | 32.23% |
15 | 铜陵精迅 | 铝杆连铸连轧机组 | 4 | 475.40 | 355.64 | 7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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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广东精迅 | 漆包机 | 57 | 6,407.20 | 2,758.10 | 43.05% |
17 | 广东精迅 | 单头拉丝机 | 3 | 387.79 | 104.50 | 26.95% |
18 | 广东精迅 | 配电设备 | 2 | 705.18 | 196.26 | 27.83% |
19 | 广东精迅 | 多头拉丝机 | 1 | 160.20 | 35.29 | 22.03% |
20 | 铜陵顶科 | 单头拉丝机 | 3 | 1,288.88 | 128.89 | 10.00% |
21 | 铜陵顶科 | 多头拉丝机 | 15 | 6,579.37 | 873.52 | 13.28% |
22 | 铜陵顶科 | 绞线机 | 5 | 763.02 | 170.90 | 22.40% |
23 | 江苏顶科 | 配电设备 | 1 | 339.89 | 16.99 | 5.00% |
24 | 江苏顶科 | 多头拉丝机 | 11 | 3,703.81 | 1,378.41 | 37.22% |
25 | 江苏顶科 | 绞线机 | 11 | 437.80 | 171.47 | 39.17% |
26 | 恒丰特导 | 单头拉丝机 | 16 | 689.78 | 61.49 | 8.91% |
27 | 恒丰特导 | 多头拉丝机 | 3 | 1,161.43 | 299.91 | 25.82% |
28 | 恒丰特导 | 电镀机 | 1 | 314.70 | 86.20 | 27.39% |
合计 | 552 | 92,848.91 | 35,606.68 | 38.35% |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限制 | 房产名称/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M2) |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
1 | 精达股份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4,301.86 | 铜房2010字第003046号 |
2 | 精达股份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900.20 | 铜房2010字第003042号 |
3 | 铜陵精迅 | 否 | 泰山大道西侧黄海路北侧 | 767.28 | 铜房2007字第003490号 |
4 | 铜陵精迅 | 否 | 泰山大道西侧黄海路北侧 | 1,833.80 | 铜房2007字第003489号 |
5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6,141.88 | 铜房2013字第030807号 |
6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7,325.62 | 铜房2013字第030808号 |
7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4,102.94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7837号 |
8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3,922.70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7838号 |
9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6,398.99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1067号 |
10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6,563.64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1068号 |
11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977.54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1069号 |
12 | 铜陵顶科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1208号 | 674.76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4458号 |
13 | 铜陵顶科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1208号 | 589.47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4459号 |
14 | 铜陵顶科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1208号 | 13,099.39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4460号 |
15 | 铜陵精达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806号 | 17,337.36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39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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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限制 | 房产名称/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M2) |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
16 | 铜陵精达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806号 | 1,625.96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3953号 |
17 | 铜陵精达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806号 | 1,243.31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3955号 |
18 | 精达物流 | 否 | 泰山大道北段1727号 | 175.27 | 皖(2024)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873号 |
19 | 精达物流 | 否 | 泰山大道北段1727号 | 462.77 | 皖(2024)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875号 |
20 | 精达物流 | 否 | 泰山大道北段1727号 | 15,475.42 | 皖(2024)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872号 |
21 | 精达物流 | 否 | 泰山大道北段1727号 | 3,508.55 | 皖(2024)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874号 |
22 | 聚芯科技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1,456.25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429号 |
23 | 聚芯科技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150.40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424号 |
24 | 精达电商 | 否 | 石城大道中段15号 | 73.38 |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07208号 |
25 | 精达电商 | 否 | 石城大道中段11号 | 82.40 | 皖(2017)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07215号 |
26 | 广东精达 | 抵押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夏工业园地段 | 47,881.49 | 粤(2023)佛南不动产权第0124126号 |
27 | 广东精迅 | 否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产业园广虹路地段办公楼、厂房一期 | 20,581.80 | 粤(2023)佛南不动产权第0153841号 |
28 | 天津精达 | 抵押 | 东丽区四纬路6号 | 25,221.02 | 津2023东丽区不动产权第0440044号 |
29 | 江苏顶科 | 否 | 东南街道金门路39号 | 30,720.75 | 苏(2022)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62505号 |
30 | 恒丰特导 | 否 | 凤凰路26号 | 9,163.61 | 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77005号 |
31 | 恒丰特导 | 否 |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汀路290号 | 36,656.99 | 苏(2022)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180451号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顶讯、精达新技术分别有面积为13,968.61㎡、106,000.18㎡的厂房及配套建筑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3、租赁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的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坐落 | 面积(M2) | 租赁期限 | 用途 |
1 | 铜陵精选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铜陵精迅 |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 | - | 2015.07.01-2030.07.01 | 厂房 |
2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广东顶科 | 广东省东菀市石排镇石排龙田路 | 3,378.00 | 2020.03.01-2032.12.31 | 厂房 |
3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广东顶科 |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寮村龙田路6号 | 954.00 | 2021.04.01-2030.03.31 | 办公楼、宿舍 |
4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广东顶科 |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寮村龙田路6号 | 2,400.00 | 2024.04.01-2030.12.31 | 厂房 |
5 | 天津翔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顶科 | 天津潘庄工业区天宁工业园 | 9,909.00 | 2023.12.21-2028.12.20 | 厂房 |
6 | THUAN THANH 3B INDUSTRIAL | 恒丰越南 | 越南北宁省顺城县嘉东坊 B 分区顺城 III工业园 D 区 | 2,745.99 | 2025.01.11- | 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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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RBF.C1 工厂 | 2035.01.10 |
(二)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及其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土地使用权 | 30,012.06 | 4,427.72 | - | 25,584.34 |
专利权 | 50.00 | 1.67 | - | 48.33 |
非专利技术 | - | - | - | - |
软件及其他 | 2,376.09 | 1,585.78 | - | 790.31 |
合计 | 32,438.15 | 6,015.17 | - | 26,422.99 |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限制 | 坐落 | 使用权面积(M2)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1 | 精达股份 | 否 | 黄山大道 | 38,574.43 | 铜国用(2008)第22162号 |
2 | 铜陵精迅 | 否 | 泰山大道 | 29,974.14 | 铜国用(2007)第41349号 |
3 | 铜陵精迅 | 否 | 黄山大道 | 6,716.03 | 铜国用(2009)第21291号 |
4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 | 48,764.92 | 铜国用(2011)第24578号 |
5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33,648.90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7837号、0037838号 |
6 | 铜陵精迅 | 否 | 翠湖四路西段3919号 | 129,722.63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1067号、第0031068号、第0031069号 |
7 | 铜陵顶科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1208号 | 39,325.59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4458号、第0034459号、第0034460号 |
8 | 铜陵精达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806号 | 42,838.63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3953号、第0013954号、第0013955号 |
9 | 精达物流 | 否 | 泰山大道北段1727号 | 36,399.80 | 皖(2024)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30872号、第0030873号、第0030874号、第0030875号 |
10 | 聚芯科技 | 否 |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 9,236.15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15429号、第0015424号 |
11 | 广东精达 | 抵押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夏工业园地段 | 77,627.50 | 粤(2023)佛南不动产权第0124126号 |
12 | 广东精迅 | 否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产业园广虹路地段办公楼、厂房一期 | 49,605.05 | 粤(2023)佛南不动产权第0153841号 |
13 | 天津精达 | 抵押 | 东丽区四纬路6号 | 31,582.30 | 津2023东丽区不动产权第0440044号 |
1-1-105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限制 | 坐落 | 使用权面积(M2)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14 | 江苏顶科 | 否 | 东南街道金门路39号 | 53,416.00 | 苏(2022)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62505号 |
15 | 恒丰特导 | 否 | 凤凰路26号 | 13,081.00 | 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77005号 |
16 | 恒丰特导 | 否 |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汀路290 号 | 33,335.00 | 苏(2022)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180451号 |
17 | 精达物流 | 否 |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道988号 | 1,873.34 | 皖(2019)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02113号 |
18 | 精达新技术 | 否 | 西湖三路以北、黄山大道以西 | 151,975.47 | 皖(2021)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60944号 |
19 | 铜陵顶讯 | 否 | 五松山大道以东、锦信环保以北 | 20,509.41 | 皖(2022)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29928号 |
20 | 精达新技术 | 否 | 铜陵市经济开发区西部园区、天门山大道以东、铜陵精达新技术公司以西 | 4,594.41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51114号 |
2、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 | 权利人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有效期限 |
1 | 精达股份 | 592862 | 9 | 1992.04.30-2032.04.29 | |
2 | 精达股份 | 1802546 | 9 | 2022.07.07-2032.07.06 | |
3 | 精达股份 | 3109999 | 7 | 2023.09.07-2033.09.06 | |
4 | 精达股份 | 3950422 | 6 | 2016.04.14-2026.04.13 | |
5 | 精达股份 | 3950423 | 9 | 2016.04.14-2026.04.13 | |
6 | 精达股份 | 33984803 | 9 | 2019.09.28-2029.09.27 | |
7 | 精达股份 | 40051375 | 6 | 2020.04.28-2030.04.27 | |
8 | 精达股份 | 40035891 | 7 | 2020.04.07-2030.04.06 | |
9 | 精达股份 | 40044777 | 9 | 2020.04.28-2030.04.27 | |
10 | 精达股份 | 40043011 | 9 | 2020.03.28-2030.03.27 | |
11 | 精达股份 | 40037573 | 7 | 2020.06.21-2030.06.20 | |
12 | 精达股份 | 40040901 | 6 | 2020.06.21-2030.06.20 | |
13 | 恒丰特导 | 4818844 | 9 | 2018.06.07-2028.06.0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8项境外商标,情况如下:
1-1-106
序号 | 商标 | 权利人 | 注册证号(国别) | 国际类别 | 有效期限 |
1 | 精达股份 | 1417324 (马德里) | 9 | 2018.06.06-2028.06.06 | |
2 | 精达股份 | 1503009 (马德里) | 9 | 2019.10.28-2029.10.28 | |
3 | 精达股份 | 2019007646 (马来西亚) | 9 | 2019.03.05-2029.03.05 | |
4 | 精达股份 | IDM000773031 (印度尼西亚) | 9 | 2017.12.07-2027.12.07 | |
5 | 精达股份 | 916174522 (巴西) | 9 | 2019.08.20-2029.08.20 | |
6 | 精达股份 | 1439008358 (沙特阿拉伯) | 9 | 2017.12.26-2027.09.07 | |
7 | 精达股份 | 2019030073 (马来西亚) | 9 | 2019.08.15-2029.08.15 | |
8 | 精达股份 | 1441014272 (沙特阿拉伯) | 9 | 2020.01.15-2029.09.28 |
3、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现拥有专利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 |
1 | 广东精达 | 漆包机自动供液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0910213717.3 | 2009-12-10 |
2 | 广东精达 | 一种漆包线热蜡自动涂覆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410681548.7 | 2014-11-25 |
3 | 广东精达 | 电磁线生产用的以漆包机废热蒸汽为热源的漆液加热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410680965.X | 2014-11-25 |
4 | 广东精达 | 一种具有防坠结构的电动葫芦 | 实用新型 | CN201821423856.X | 2018-08-31 |
5 | 广东精达 | 一种线轴吊具 | 实用新型 | CN201821843445.6 | 2018-11-09 |
6 | 广东精达 | 一种漆包线表面润滑涂覆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592193.7 | 2019-07-03 |
7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生产漆包线的蒸汽发生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524788.X | 2020-11-05 |
8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生产漆包线的集中供气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525555.1 | 2020-11-05 |
9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生产漆包线的易拆装退火保护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524789.4 | 2020-11-05 |
10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漆包扁线生产的运料小车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011306614.4 | 2020-11-20 |
11 | 广东精达 | 一种新型绕组线漆膜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011306615.9 | 2020-11-20 |
12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拉丝机的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697084.2 | 2020-11-20 |
13 | 广东精达 | 一种新型绕组线漆膜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697085.7 | 2020-11-20 |
14 | 广东精达 | 一种废拉丝液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727860.9 | 2020-11-23 |
15 | 广东精达 | 一种线材收卷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48953.9 | 2021-06-17 |
16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筒状物的起吊机构和漆包线成筒的起吊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48961.3 | 2021-06-17 |
1-1-107
17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车间的水冷空调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51030.9 | 2021-06-17 |
18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去除漆包线漆的燃烧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51294.4 | 2021-06-17 |
19 | 广东精达 | 一种避免夹线的漆包线卷线筒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51363.1 | 2021-06-17 |
20 | 广东精达 | 一种分体式拉丝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48936.5 | 2021-06-17 |
21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收卷漆包线废料的线筒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76834.4 | 2021-06-21 |
22 | 广东精达 | 一种余热回收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90683.8 | 2021-06-22 |
23 | 广东精达 | 一种利用余热产生水蒸汽的蒸发组件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92301.5 | 2021-06-22 |
24 | 广东精达 | 一种烟道阀门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90684.2 | 2021-06-22 |
25 | 广东精达 | 一种检测漆包铜扁线漆膜附着性的折弯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1399560.0 | 2021-06-23 |
26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漆包铜扁线漆膜附着性的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1486922.X | 2021-07-01 |
27 | 广东精达 | 一种双层自粘性漆包线工艺方法及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111074513.3 | 2021-09-14 |
28 | 广东精达 | 一种漆包线的漆瘤检测方法及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111075970.4 | 2021-09-14 |
29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铜线的超声波清洗装置及清洗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111408268.5 | 2021-11-19 |
30 | 广东精达 | 一种水平涂漆的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122903786.6 | 2021-11-19 |
31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铜线的超声波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2870209.1 | 2021-11-19 |
32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漆包线均匀涂漆的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122903787.0 | 2021-11-19 |
33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螺旋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282069.8 | 2022-02-11 |
34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弯折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282062.6 | 2022-02-11 |
35 | 广东精达 | 一种扁线拉丝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291008.8 | 2022-02-11 |
36 | 广东精达 | 一种扁铜线表面质量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280596.5 | 2022-02-11 |
37 | 广东精达 | 一种防位移放卷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220280579.1 | 2022-02-11 |
38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热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357787.7 | 2022-02-22 |
39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润滑涂油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358557.2 | 2022-02-22 |
40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拉丝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358532.2 | 2022-02-22 |
41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冷却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357789.6 | 2022-02-22 |
42 | 广东精达 | 一种定时定量控制的铜线润滑方法及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210301115.9 | 2022-03-25 |
43 | 广东精达 | 一种浮动涂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890589.7 | 2022-04-18 |
44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退火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893230.5 | 2022-04-18 |
45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线定径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890588.2 | 2022-04-18 |
46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漆包线的可视化涂油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0893248.5 | 2022-04-18 |
47 | 广东精达 | 一种储线盘的导向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3029664.X | 2022-11-15 |
48 | 广东精达 | 一种绝缘漆冷却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2223027775.7 | 2022-11-15 |
49 | 广东精达 | 一种漆包线放线架 | 实用新型 | CN202223027881.5 | 2022-11-15 |
50 | 广东精达 | 一种冷冻机油抽取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3027877.9 | 2022-11-15 |
1-1-108
51 | 广东精达 | 一种电箱冷却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223205499.9 | 2022-12-01 |
52 | 广东精达 | 一种纯净水循环利用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3208542.7 | 2022-12-01 |
53 | 广东精达 | 铜线校直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223205483.8 | 2022-12-01 |
54 | 广东精达 | 一种模架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223205526.2 | 2022-12-01 |
55 | 广东精达 | 一种超声波水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1836596.X | 2023-07-12 |
56 | 广东精达 | 一种便于扁线涂漆机维护的工具箱 | 实用新型 | CN202321839396.X | 2023-07-12 |
57 | 广东精达 | 一种扁线复绕放线架 | 实用新型 | CN202321836741.4 | 2023-07-12 |
58 | 广东精达 | 一种单罐过滤器 | 实用新型 | CN202321992802.6 | 2023-07-27 |
59 | 广东精达 | 一种超声波洗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1992168.6 | 2023-07-27 |
60 | 广东精达 | 一种拉丝液的层级过滤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2312125.5 | 2023-08-28 |
61 | 广东精达 | 一种烘炉控制柜 | 实用新型 | CN202322340272.3 | 2023-08-28 |
62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生产线材的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2523342.9 | 2023-09-18 |
63 | 广东精达 | 一种涂漆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322522560.0 | 2023-09-18 |
64 | 广东精达 | 一种行线轮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322539617.8 | 2023-09-18 |
65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洗线段的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2684338.0 | 2023-10-07 |
66 | 广东精达 | 一种拉丝机的铜粉收集构件 | 实用新型 | CN202322665037.3 | 2023-10-07 |
67 | 广东精达 | 一种线材外径检测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2323351223.6 | 2023-12-09 |
68 | 广东精达 | 一种漆包线轴的智能立库仓储方法和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410391603.2 | 2024-04-02 |
69 | 广东精达 | 一种漆包线漆膜厚度检测方法及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210301127.1 | 2022-03-25 |
70 | 广东精达 | 一种挤压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2327459.X | 2023-08-28 |
71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开漆桶的扳手 | 实用新型 | CN202322877901.6 | 2023-10-26 |
72 | 广东精达 | 一种铜粉收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2877742.X | 2023-10-26 |
73 | 广东精达 | 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线材检测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323351221.7 | 2023-12-09 |
74 | 广东精达 | 一种线材用除尘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3351222.1 | 2023-12-09 |
75 | 广东精达 | 一种线材用除尘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3654922.8 | 2023-12-31 |
76 | 广东精达 | 一种线材外径检测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2323654923.2 | 2023-12-31 |
77 | 广东精达 | 一种具有报警功能的单轮计米器 | 实用新型 | CN202323654925.1 | 2023-12-31 |
78 | 广东精达 | 一种双轮记米器 | 实用新型 | CN202420199136.9 | 2024-01-27 |
79 | 广东精达 | 一种超导线生产线的控制方法和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410478206.9 | 2024-04-19 |
80 | 广东精达 | 一种超导线的生产工艺及超导漆包线 | 发明专利 | CN202410618798.X | 2024-05-17 |
81 | 广东精达 | 一种用于线轴吊装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2421434786.3 | 2024-06-21 |
82 | 广东精达 | 一种便于铜线吊装的线轴 | 实用新型 | CN202421434787.8 | 2024-06-21 |
83 | 广东精迅 | 低速绕线机组单人换盘系统及其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510202116.8 | 2015-04-24 |
84 | 广东精迅 | 一种电磁线超声波清洗及退火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61120.7 | 2015-04-24 |
1-1-109
85 | 广东精迅 | 漆罐盖助力器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61142.3 | 2015-04-24 |
86 | 广东精迅 | 超声波清洗槽防绞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61116.0 | 2015-04-24 |
87 | 广东精迅 | 中小型拉机进线导轮组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58506.2 | 2015-04-24 |
88 | 广东精迅 | 低速漆包机集中供漆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61781.X | 2015-04-24 |
89 | 广东精迅 | 漆包机废气加热蒸发器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57516.4 | 2015-04-24 |
90 | 广东精迅 | 超声波清洗槽低水位报警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56553.3 | 2015-04-24 |
91 | 广东精迅 | 带有卸载斜面的输送托盘 | 实用新型 | CN201520256647.0 | 2015-04-24 |
92 | 广东精迅 | 高速上漆机导线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620547121.2 | 2016-06-06 |
93 | 广东精迅 | 一种料线拉收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620547323.7 | 2016-06-06 |
94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机引线轮组 | 实用新型 | CN201620547324.1 | 2016-06-06 |
95 | 广东精迅 | 漆包线的退火机的环保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409558.4 | 2017-04-18 |
96 | 广东精迅 | 漆包线立机涂漆保温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409769.8 | 2017-04-18 |
97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机的收线保护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409662.3 | 2017-04-18 |
98 | 广东精迅 | 漆包线立机拉丝模座喷淋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409767.9 | 2017-04-18 |
99 | 广东精迅 | 收线机排线换盘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409768.3 | 2017-04-18 |
100 | 广东精迅 | 一种电磁线生产管理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1711361845.3 | 2017-12-18 |
101 | 广东精迅 | 一种导线超声波清洗机循环水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49692.3 | 2018-05-17 |
102 | 广东精迅 | 一种导线超声波清洗机防缺水、漫水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43748.4 | 2018-05-17 |
103 | 广东精迅 | 一种导线超声波清洗机报警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43030.5 | 2018-05-17 |
104 | 广东精迅 | 一种导线超声波清洗机自动加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50916.2 | 2018-05-17 |
105 | 广东精迅 | 一种可安全报警的立式漆包机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49897.1 | 2018-05-17 |
106 | 广东精迅 | 一种大拉线栏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50919.6 | 2018-05-17 |
107 | 广东精迅 | 一种导线放线架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50978.3 | 2018-05-17 |
108 | 广东精迅 | 一种中拉机喷淋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44062.7 | 2018-05-17 |
109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线绕线机防铰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820749821.9 | 2018-05-17 |
110 | 广东精迅 | 一种电磁线高速上漆机及上漆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810551128.5 | 2018-05-31 |
111 | 广东精迅 | 一种铝杆生产用扭转试验机以及使用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810709230.3 | 2018-07-02 |
112 | 广东精迅 | 一种电磁线漆料加热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810746606.8 | 2018-07-09 |
113 | 广东精迅 | 一种拉丝供油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1822123860.0 | 2018-12-17 |
114 | 广东精迅 | 一种对焊机 | 实用新型 | CN201921325444.7 | 2019-08-15 |
115 | 广东精迅 | 一种切割漆包线的低速绕线组 | 实用新型 | CN201921326225.0 | 2019-08-15 |
116 | 广东精迅 | 一种立机大炉行线保温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1325435.8 | 2019-08-15 |
117 | 广东精迅 | 一种升降式拉丝池 | 实用新型 | CN201921325440.9 | 2019-08-15 |
118 | 广东精迅 | 一种隔音的电磁线吹干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1326214.2 | 2019-08-15 |
1-1-110
119 | 广东精迅 | 一种用于大线规的涂漆器模架 | 实用新型 | CN201921325451.7 | 2019-08-15 |
120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线分类控制方法和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010437082.1 | 2020-05-21 |
121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线标签检测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010438010.9 | 2020-05-21 |
122 | 广东精迅 | 一种收线机的收线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021009193.4 | 2020-06-04 |
123 | 广东精迅 | 一种熔铝炉料斗升降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1009093.1 | 2020-06-04 |
124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线绕线机的收线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021010891.6 | 2020-06-04 |
125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中行线抖动监控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634936.3 | 2020-11-13 |
126 | 广东精迅 | 收线栏 | 外观设计 | CN202130286473.3 | 2021-05-13 |
127 | 广东精迅 | 包装箱 | 外观设计 | CN202130286892.7 | 2021-05-13 |
128 | 广东精迅 | 卷线架 | 外观设计 | CN202130286888.0 | 2021-05-13 |
129 | 广东精迅 | 卷线架 | 外观设计 | CN202130286875.3 | 2021-05-13 |
130 | 广东精迅 | 一种循环冷却油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2121533439.2 | 2021-07-06 |
131 | 广东精迅 | 电缆盘(PT35) | 外观设计 | CN202130425662.4 | 2021-07-06 |
132 | 广东精迅 | 吊具 | 外观设计 | CN202130425666.2 | 2021-07-06 |
133 | 广东精迅 | 吊钩 | 外观设计 | CN202130425661.X | 2021-07-06 |
134 | 广东精迅 | 一种捕线器及应用其的自动换盘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1146334.6 | 2022-05-13 |
135 | 广东精迅 | 一种漆包线及其生产工艺、采用该漆包线的变压器 | 发明专利 | CN202210545572.2 | 2022-05-19 |
136 | 广东精迅 | 一种用于漆包机的废丝回收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1339459.0 | 2022-05-31 |
137 | 广东精迅 | 一种拉丝机 | 实用新型 | CN202221339445.9 | 2022-05-31 |
138 | 广东精迅 | 一种用于漆包机炉膛出口的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1391174.1 | 2022-06-06 |
139 | 广东精迅 | 一种用于漆包线润滑液的涂覆与烘干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1715608.9 | 2022-07-05 |
140 | 广东精迅 | 一种高速机的吹线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321488723.1 | 2023-06-11 |
141 | 广东精迅 | 一种集中供漆管道的防溢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1472291.5 | 2023-06-11 |
142 | 广东精迅 | 一种低速机的旋转保护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1488707.2 | 2023-06-11 |
143 | 广东精迅 | 一种自动穿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1983729.6 | 2023-07-26 |
144 | 广东精迅 | 一种排线拉丝机 | 实用新型 | CN202322313326.7 | 2023-08-28 |
145 | 广东精迅 | 一种高速机拉丝的油泵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322322236.4 | 2023-08-28 |
146 | 广东精迅 | 一种立式绕线机组换盘自动清零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1711361995.4 | 2017-12-18 |
147 | 广东精迅 | 一种立机大炉行线保温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755689.1 | 2019-08-15 |
148 | 广东精迅 | 一种熔炉的炉门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322321730.9 | 2023-08-28 |
149 | 广东精迅 | 扁线去漆设备的控制方法、控制装置及扁线去漆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2410987840.5 | 2024-07-23 |
150 | 广东精迅 | 一种基于扁线拉丝工艺的模具配模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 发明专利 | CN202411183150.0 | 2024-08-27 |
151 | 广东精迅 | 铝扁线的加工方法、加工装置及加工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2411826263.8 | 2024-12-12 |
1-1-111
152 | 恒丰特导 | 航天航空设备信号传输电缆导体制备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0910025474.0 | 2009-03-18 |
153 | 恒丰特导 | 极细镀银合金丝加工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1110207783.7 | 2011-07-25 |
154 | 恒丰特导 | 一种合金导体制备用管式绞线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70346.4 | 2016-07-20 |
155 | 恒丰特导 | 一种极细镀锡合金导体制备用绞线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67150.X | 2016-07-20 |
156 | 恒丰特导 | 一种极细合金导体制备用捻线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67919.8 | 2016-07-20 |
157 | 恒丰特导 | 一种航天航空用镀银铜包铝合金导体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70292.1 | 2016-07-20 |
158 | 恒丰特导 | 一种极细镀镍合金导体制备用束线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71107.0 | 2016-07-20 |
159 | 恒丰特导 | 一种电镀导体镀层测厚仪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96319.4 | 2016-07-26 |
160 | 恒丰特导 | 一种极细合金导体拉丝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95138.X | 2016-07-26 |
161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镍合金导线制备用电镀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96318.X | 2016-07-26 |
162 | 恒丰特导 | 一种合金导体制备用退火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95758.3 | 2016-07-26 |
163 | 恒丰特导 | 一种高压冲洗拉丝机模座 | 实用新型 | CN201620802249.9 | 2016-07-27 |
164 | 恒丰特导 | 一种电子扁线制备用压延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799209.3 | 2016-07-27 |
165 | 恒丰特导 | 一种自动连续退火拉丝机 | 实用新型 | CN201620803224.0 | 2016-07-27 |
166 | 恒丰特导 | 一种高强度合金线的拉丝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1620802247.X | 2016-07-27 |
167 | 恒丰特导 | 一种多元微合金化高强高导铜合金及其制备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1611116079.X | 2016-12-07 |
168 | 恒丰特导 | 一种多股特种导体绞合退扭笼式绞线机 | 发明专利 | CN201811612415.9 | 2018-12-27 |
169 | 恒丰特导 | 一种航空航天用高强度、高导电率铜合金绞合导体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811631980.X | 2018-12-29 |
170 | 恒丰特导 | 一种垂直镀锡设备的废气收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1696128.0 | 2019-10-11 |
171 | 恒丰特导 | 一种扁导体压延机的压延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921696138.4 | 2019-10-11 |
172 | 恒丰特导 | 一种汽车用镀镍绞合铜导体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910967346.1 | 2019-10-12 |
173 | 恒丰特导 | 一种改进的电子扁线制备用压延机 | 实用新型 | CN201921703957.7 | 2019-10-12 |
174 | 恒丰特导 | 一种改进的导线拉丝机拉丝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921703947.3 | 2019-10-12 |
175 | 恒丰特导 | 一种新型束丝机绞弓导轮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921715213.7 | 2019-10-14 |
176 | 恒丰特导 | 高分断玻璃保险管用镀锡银铜合金熔断丝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911011754.6 | 2019-10-23 |
177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银软铜线生产用拉丝机 | 实用新型 | CN201922104835.2 | 2019-11-29 |
178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银合金铜绞线生产用多捆束紧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2104874.2 | 2019-11-29 |
179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银合金线生产用切断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1922120457.7 | 2019-12-02 |
180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银铜合金绞线用张线夹 | 实用新型 | CN201922120416.8 | 2019-12-02 |
181 | 恒丰特导 | 一种软铜线镀银用防氧化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2134875.1 | 2019-12-03 |
182 | 恒丰特导 | 一种耐腐蚀镀银铜合金绞线 | 实用新型 | CN201922135656.5 | 2019-12-03 |
183 | 恒丰特导 | 一种新型超薄超宽镀银扁铜线压延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2244557.0 | 2019-12-13 |
184 | 恒丰特导 | 一种高频线导体抛光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2210073332.7 | 2022-01-21 |
1-1-112
185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锡绞线锡灰清除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210202892.8 | 2022-03-03 |
186 | 恒丰特导 | 一种压缩导体绞合的绞弓 | 发明专利 | CN202210362860.4 | 2022-04-07 |
187 | 恒丰特导 | 一种合金绞线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222856098.3 | 2022-10-28 |
188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银线拉丝导体生产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2856008.0 | 2022-10-28 |
189 | 恒丰特导 | 一种单绞机放线架的电线张力监测装置及其监测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310245561.7 | 2023-03-15 |
190 | 恒丰特导 | 一种去除镀镍拉丝液中镍粉的装置及其去除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310482957.3 | 2023-05-04 |
191 | 恒丰特导 | 一种扁线包装周转箱 | 发明专利 | CN202310639134.7 | 2023-06-01 |
192 | 恒丰特导 | 一种快速检查模具的万能模具座及其检查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310677118.7 | 2023-06-08 |
193 | 恒丰特导 | 一种拉丝导轮的维护装置及其维护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310743491.8 | 2023-06-21 |
194 | 恒丰特导 | 一种机械反馈式恒张力管式绞线机放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311067946.5 | 2023-08-23 |
195 | 恒丰特导 | 一种医疗线拉丝过程中的管控装置及其管控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311219535.3 | 2023-09-21 |
196 | 恒丰特导 | 一种镀银线的加工设备及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311672072.6 | 2023-12-07 |
197 | 恒丰特导、河南理工大学、河南优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科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 | 一种耐腐蚀键合合金线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611236083.X | 2016-12-28 |
198 | 恒丰特导、河南优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科技大学 | 微米级键合丝线材连续涂镀用绿色纳米涂镀装置及其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110269702.X | 2021-03-12 |
199 | 江苏顶科 | 一种线盘转运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867128.0 | 2019-09-12 |
200 | 江苏顶科 | 废丝转移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1525827.9 | 2019-09-12 |
201 | 江苏顶科 | 一种铜杆拉丝生产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1525829.8 | 2019-09-12 |
202 | 江苏顶科 | 一种铜杆拉丝生产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866034.1 | 2019-09-12 |
203 | 精达股份 | 基于含氟聚芳醚酮共聚改性聚酰亚胺的耐高温漆包线漆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610121603.6 | 2016-03-04 |
204 | 精达股份 | 一种PEEK电磁线的加工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2010228659.8 | 2020-03-27 |
205 | 精达股份 | 一种PEEK电磁线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0664987.2 | 2021-03-31 |
206 | 精达股份 | 一种绕组线绝缘层环切装置及应用该装置的环切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110366331.7 | 2021-04-06 |
207 | 精达股份 | 一种PEEK电磁线挤出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120708289.8 | 2021-04-07 |
208 | 精达股份 | 一种漆包线裁剪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2544111.7 | 2021-10-21 |
209 | 精达股份 | 漆包线生产用拉丝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111264292.6 | 2021-10-28 |
210 | 精达股份 | 一种漆包线生产加工用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2720103.3 | 2021-11-08 |
211 | 精达股份 | 一种漆包线用烘焙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2719947.6 | 2021-11-08 |
212 | 精达股份 | 一种漆包线在线表面润滑液涂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2720060.9 | 2021-11-08 |
1-1-113
213 | 精达股份 | 用于漆包线生产的脱漆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2111415529.6 | 2021-11-25 |
214 | 精达股份 | 漆包线生产用批量式盘线机构 | 发明专利 | CN202111470656.6 | 2021-12-03 |
215 | 精达股份 | 一种高温自交联含氟聚芳醚酮及制备方法和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210492600.9 | 2022-05-07 |
216 | 精达股份 | 一种电机电磁线的自动绕线机 | 实用新型 | CN202323168446.9 | 2023-11-23 |
217 | 精达股份 | 一种PEEK绝缘线加工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2411405096.X | 2024-10-10 |
218 | 精达股份、精达新技术 | 漆包线线圈柔软性能检测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2111470649.6 | 2021-12-03 |
219 | 精达股份、精达新技术 | 用于漆包线生产的耐压性能检测设备及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111287134.2 | 2021-11-02 |
220 | 精达股份、铜陵精达 | 用于抗电晕漆包线的聚酰胺酰亚胺面漆 | 发明专利 | CN201510161007.6 | 2015-04-07 |
221 | 精达股份、铜陵精达 | 可用于新能源汽车的抗电晕漆包线及其制造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510190835.2 | 2015-04-21 |
222 | 精达股份、铜陵精达 | 一种扁平漆包线缺陷监控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1156351.0 | 2019-11-22 |
223 | 精达股份、铜陵精达 | 一种漆液温控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1911155939.4 | 2019-11-22 |
224 | 精达股份、长沙湘鸿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 漆包线温度指数电压试验仪 | 实用新型 | CN202221372080.X | 2022-06-02 |
225 | 精达股份、长沙湘鸿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 漆包线电动回弹测试仪 | 实用新型 | CN202221371973.2 | 2022-06-02 |
226 | 精达新技术 | 一种发电机用导体线材 | 发明专利 | CN202111181080.1 | 2021-10-11 |
227 | 精达新技术、聚芯科技 | 一种用于漆包线的刮漆模具 | 发明专利 | CN201911327453.4 | 2019-12-20 |
228 | 聚芯科技 | 可方便定心的涂漆模具夹具 | 发明专利 | CN201010220766.2 | 2010-07-07 |
229 | 聚芯科技 | 一种自动校准中心的聚晶涂漆模具 | 发明专利 | CN201711488587.5 | 2017-12-29 |
230 | 聚芯科技 | 一种人造金刚石烧结体的制备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1711488453.3 | 2017-12-29 |
231 | 聚芯科技 | 一种拆分式导线涂漆模具 | 发明专利 | CN201810908104.0 | 2018-08-10 |
232 | 聚芯科技 | 一种微细漆包线用涂漆模具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1623.7 | 2018-12-24 |
233 | 聚芯科技 | 一种线切割加工人造金刚石拉丝模具的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1666.5 | 2018-12-24 |
234 | 聚芯科技 | 一种便于拉丝模装夹的活动模套 | 实用新型 | CN201822178982.X | 2018-12-24 |
235 | 聚芯科技 | 一种磨粒流设备多钨钢模具抛光夹具 | 实用新型 | CN201822178985.3 | 2018-12-24 |
236 | 聚芯科技 | 一种模具抛光研磨液循环套 | 实用新型 | CN201822178998.0 | 2018-12-24 |
237 | 聚芯科技 | 一种用于模具加工露钻面的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1911378314.4 | 2019-12-27 |
238 | 聚芯科技 | 一种基于线轴的自动化去标签流水线 | 发明专利 | CN202011375439.4 | 2020-11-30 |
239 | 聚芯科技 | 一种便于涂漆模模芯装夹的高通用性活动工装 | 发明专利 | CN202011462908.6 | 2020-12-14 |
240 | 聚芯科技 | 分体式涂漆模和用于加工该涂漆模的拼接式涂漆模夹具 | 发明专利 | CN202011463844.1 | 2020-12-14 |
241 | 聚芯科技 | 模套、具有该模套的拼合式异型涂漆模和涂漆穿线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011462851.X | 2020-12-14 |
1-1-114
242 | 聚芯科技 | 一种用于钻石拉丝模露钻面加工的自适应刀具及加工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110516257.2 | 2021-05-12 |
243 | 聚芯科技 | 一种用于拉丝模线抛光的偏摆调节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110517233.9 | 2021-05-12 |
244 | 聚芯科技 | 一种拉丝模用线抛光机 | 发明专利 | CN202110517236.2 | 2021-05-12 |
245 | 聚芯科技 | 超声波振子防绕线研磨机构 | 发明专利 | CN202210778557.2 | 2022-07-04 |
246 | 聚芯科技 | 漆包线涂层厚度及涂漆温度在线检测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1962686.9 | 2022-07-27 |
247 | 聚芯科技 | 一种异型线材拉丝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221962740.X | 2022-07-27 |
248 | 聚芯软件 | 一种车漆缺陷位置检测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910191791.3 | 2019-03-14 |
249 | 聚芯科技 | 一种模具抛光研磨液循环套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1621.8 | 2018-12-24 |
250 | 聚芯科技 | 一种高粘度绝缘漆微细线涂漆模 | 发明专利 | CN202210891412.3 | 2022-07-27 |
251 | 天津精达 | 直流变频漆包线的生产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0910068673.X | 2009-04-29 |
252 | 天津精达 | 一种自粘性电磁线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05519.1 | 2018-03-23 |
253 | 天津精达 | 一种用于电磁线原料上料的辅助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07396.5 | 2018-03-23 |
254 | 天津精达 | 一种超高耐压电磁线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07172.4 | 2018-03-23 |
255 | 天津精达 | 一种耐高温压缩机用自粘线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07004.5 | 2018-03-23 |
256 | 天津精达 | 一种扁平电磁线涂漆防绞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09793.6 | 2018-03-23 |
257 | 天津精达 | 电磁线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7027.4 | 2018-03-27 |
258 | 天津精达 | 一种电磁线的均匀收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4395.3 | 2018-03-27 |
259 | 天津精达 | 一种扁平电磁线输送缓冲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4392.X | 2018-03-27 |
260 | 天津精达 | 一种电磁线放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8898.8 | 2018-03-27 |
261 | 天津精达 | 一种耐核辐射的电磁线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7026.X | 2018-03-27 |
262 | 天津精达 | 一种240级绝缘漆在线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6853.7 | 2018-03-27 |
263 | 天津精达 | 一种电磁线的涂漆及固化生产线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14329.6 | 2018-03-27 |
264 | 天津精达 | 超导体电磁线的生产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810431615.8 | 2018-05-08 |
265 | 天津精达 | 一种电磁线的自中心包漆模具 | 发明专利 | CN201810976460.6 | 2018-08-25 |
266 | 天津精达 | 一种超导体电磁线的放线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409795.5 | 2018-09-25 |
267 | 天津精达 | 一种耐热电磁线 | 实用新型 | CN201821886321.6 | 2018-11-15 |
268 | 天津精达 | 一种电磁线扭转装置、弯制试验系统及弯制试验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010814001.5 | 2020-08-13 |
269 | 天津精达 | 一种电磁线的悬浮型自中心涂漆模具架 | 实用新型 | CN202022393546.1 | 2020-10-23 |
270 | 天津精达 | 一种无氮环保型电磁线的生产方法及无氮环保型电磁线 | 发明专利 | CN202110265061.0 | 2021-03-11 |
271 | 天津精达 | 一种自校准扁平漆包线用包漆模具及使用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210237843.8 | 2022-03-10 |
272 | 天津精达 | 一种自旋转扁平电磁线用包漆模具 | 实用新型 | CN202220550995.9 | 2022-03-10 |
273 | 天津精达 | 一种补漆装置及涂覆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2310008437.9 | 2023-01-04 |
274 | 铜陵顶科 | 一种超微细线拉丝模具伸率测试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310736270.4 | 2013-12-26 |
1-1-115
275 | 铜陵顶科 | 一种自由组合式多功能分线板 | 发明专利 | CN201310731674.4 | 2013-12-26 |
276 | 铜陵顶科 | 多头拉丝机吹干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410738121.6 | 2014-12-05 |
277 | 铜陵顶科 | 多层分线排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410738156.X | 2014-12-05 |
278 | 铜陵顶科 | 螺旋气流吹干器 | 发明专利 | CN201711460658.0 | 2017-12-28 |
279 | 铜陵顶科 | 万向放线器 | 发明专利 | CN201711465688.0 | 2017-12-28 |
280 | 铜陵顶科 | 双绞机扭绞应力消除机构 | 发明专利 | CN201711465679.1 | 2017-12-28 |
281 | 铜陵顶科 | 一种带有自调平功能的手动叉车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6637.8 | 2018-12-25 |
282 | 铜陵顶科 | 一种用于多头拉丝机的感应式自动换线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6754.4 | 2018-12-25 |
283 | 铜陵顶科 | 一种模具智能管控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6753.X | 2018-12-25 |
284 | 铜陵顶科 | 一种用于正规绞合的防错花子母模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9753.5 | 2018-12-25 |
285 | 铜陵顶科 | 一种多头拉丝机用线径均一性在线控制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466392.3 | 2019-05-31 |
286 | 铜陵顶科 | 一种自动穿模设备及应用该设备的穿模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910666203.7 | 2019-07-23 |
287 | 铜陵顶科 | 一种防刮擦分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1291916.6 | 2019-12-16 |
288 | 铜陵顶科 | 一种绞距自动测量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010360731.2 | 2020-04-30 |
289 | 铜陵顶科 | 一种绞线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011063955.3 | 2020-09-30 |
290 | 铜陵顶科 | 一种存储式放线张力稳定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011063944.5 | 2020-09-30 |
291 | 铜陵顶科 | 一种用于束丝绞合外径的检测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110467435.7 | 2021-04-28 |
292 | 铜陵顶科、精达新技术 | 一种线盘盘距变形自动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811586650.3 | 2018-12-25 |
293 | 铜陵顶讯 | 移动式焊接点金属离子复镀机及其复镀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1710606507.5 | 2017-07-24 |
294 | 铜陵精达 | 漆包线线圈嵌入性能测试仪 | 发明专利 | CN200910144115.7 | 2009-07-14 |
295 | 铜陵精达 | 用于高速漆包机的行线导轮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0910145064.X | 2009-09-25 |
296 | 铜陵精达 | 高压漆膜连续性试验仪 | 发明专利 | CN200910145065.4 | 2009-09-25 |
297 | 铜陵精达 | 铜线大拉机放线导轮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110434306.4 | 2011-12-22 |
298 | 铜陵精达 | 卧式高速漆包机用铜线涂漆设备 | 发明专利 | CN201410443518.2 | 2014-09-02 |
299 | 铜陵精达 | 漆包线表面漆膜厚度在线检测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1410619760.0 | 2014-11-05 |
300 | 铜陵精达 | 一种自粘线圈加热检测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410619669.9 | 2014-11-05 |
301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拉丝液在线杀菌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1674564.3 | 2018-10-16 |
302 | 铜陵精达 | 一种裸铜线在线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1674543.1 | 2018-10-16 |
303 | 铜陵精达 | 一种铜漆包线废拉丝润滑液综合利用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922034540.2 | 2019-11-22 |
304 | 铜陵精达 | 一种扁平漆包线分线轮加热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1922035484.4 | 2019-11-22 |
305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卷绕耐磨性测试仪 | 实用新型 | CN202020706784.0 | 2020-04-30 |
306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灌胶辅具 | 实用新型 | CN202020704474.5 | 2020-04-30 |
307 | 铜陵精达 | 一种扁漆包线单向刮漆试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0704517.X | 2020-04-30 |
308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柔软度测试仪 | 实用新型 | CN202020711072.8 | 2020-04-30 |
1-1-116
309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浸渍漆粘结力测试装置及测试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011445742.7 | 2020-12-08 |
310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生产车间用的降温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011444236.6 | 2020-12-08 |
311 | 铜陵精达 | 生产车间用的降温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022955238.3 | 2020-12-08 |
312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静摩擦系数测试用的滑块结构 | 实用新型 | CN202022952776.7 | 2020-12-08 |
313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蒸发器用的热量回收机构 | 实用新型 | CN202022952759.3 | 2020-12-08 |
314 | 铜陵精达 | 一种漆包线在线监控用清洁冷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022974391.0 | 2020-12-08 |
315 | 铜陵精达 | 一种电机漆包线用的检测设备 | 实用新型 | CN202022960936.2 | 2020-12-09 |
316 | 铜陵精达 | 漆包铜扁线折弯试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2709420.X | 2022-10-14 |
317 | 铜陵精达 | 绝缘漆桶桶口密封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2710286.5 | 2022-10-14 |
318 | 铜陵精达 | 一种汽车电动机电磁线圈冷热冲击试验方法 | 发明专利 | CN202011443740.4 | 2020-12-08 |
319 | 铜陵精迅 | 漆包线绝缘漆集中供应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0910116496.8 | 2009-04-03 |
320 | 铜陵精迅 | 铝漆包线生产中裸铝线转向导轮防掉轮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110453391.9 | 2011-12-30 |
321 | 铜陵精迅 | 卧式漆包机放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210279840.7 | 2012-08-08 |
322 | 铜陵精迅 | 漆包机托辊清洁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410788626.3 | 2014-12-17 |
323 | 铜陵精迅 | 可调整线冷却通道 | 发明专利 | CN201510999019.6 | 2015-12-24 |
324 | 铜陵精迅 | 一种三次催化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1521106519.4 | 2015-12-24 |
325 | 铜陵精迅 | 热蜡涂覆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521106516.0 | 2015-12-24 |
326 | 铜陵精迅 | 一种拉丝小轮地沟槽盖板自动覆盖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201939.3 | 2017-03-02 |
327 | 铜陵精迅 | 用于低速卧式漆包机的收线轴自动留头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720201938.9 | 2017-03-02 |
328 | 铜陵精迅 | 一种线束放料盖 | 实用新型 | CN201820261900.5 | 2018-02-15 |
329 | 铜陵精迅 | 一种线束切割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1820261898.1 | 2018-02-15 |
330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线 | 发明专利 | CN201810291416.1 | 2018-04-03 |
331 | 铜陵精迅 | 一种线束断裂检测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810305521.6 | 2018-04-03 |
332 | 铜陵精迅 | 拉丝机排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13203.0 | 2018-07-23 |
333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线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11851.2 | 2018-07-23 |
334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12524.9 | 2018-07-23 |
335 | 铜陵精迅 | 润滑液涂覆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38559.X | 2018-07-27 |
336 | 铜陵精迅 | 整体热蜡涂覆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38538.8 | 2018-07-27 |
337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38561.7 | 2018-07-27 |
338 | 铜陵精迅 | 改进的漆包线生产工艺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38563.6 | 2018-07-27 |
339 | 铜陵精迅 | 改进的漆包线生产线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38534.X | 2018-07-27 |
340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线 | 发明专利 | CN201810838532.0 | 2018-07-27 |
341 | 铜陵精迅 | 一种改进的漆包线生产涂覆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011046325.5 | 2019-06-06 |
342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1910493304.9 | 2019-06-06 |
1-1-117
343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的盘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493306.8 | 2019-06-06 |
344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生产涂覆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1910493303.4 | 2019-06-06 |
345 | 铜陵精迅 | 立式漆包机用压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010240455.6 | 2020-03-31 |
346 | 铜陵精迅 | 一种用于清除漆包线盘标签的吹风固定架 | 发明专利 | CN202010240399.6 | 2020-03-31 |
347 | 铜陵精迅 | 一种立式漆包机用悬浮式涂漆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110371499.7 | 2021-04-07 |
348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机用双喷涂漆系统 | 发明专利 | CN202110371216.9 | 2021-04-07 |
349 | 铜陵精迅 | 一种便拆式裸线清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120709424.0 | 2021-04-07 |
350 | 铜陵精迅 | 一种漆包线线盘放线装置 | 发明专利 | CN202210746897.7 | 2022-06-28 |
351 | 铜陵精迅 | 铜包铝线环切装置以及应用该装置的拉丝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2223163751.4 | 2022-11-28 |
352 | 铜陵精迅 | 铜包铝线拉丝装置以及应用该装置的加工系统 | 实用新型 | CN202223163763.7 | 2022-11-28 |
353 | 铜陵精迅 | 一种铜包铝线冷却烘干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223163793.8 | 2022-11-28 |
354 | 铜陵精迅 | 一种带传动张紧装置 | 实用新型 | CN202321571287.4 | 2023-06-20 |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著作权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1 | 精达股份 | 精达工业数据管理系统V1.0.0.0 | 2018SR930454 | 2018-11-21 | 原始取得 |
2 | 精达股份 | 精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软件V1.0.0.0 | 2018SR980439 | 2018-12-05 | 原始取得 |
3 | 精达股份 | 精达漆包线粒子在线智能检测系统软件V1.0.0.4 | 2018SR1071421 | 2018-12-26 | 原始取得 |
4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能网报平台软件V1.0 | 2019SR1254564 | 2019-12-02 | 原始取得 |
5 | 精达股份 | 精达电子影像管理系统V1.0 | 2020SR0162728 | 2020-02-21 | 原始取得 |
6 | 精达股份 | 精达电磁线生产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0141388 | 2021-01-26 | 原始取得 |
7 | 精达股份 | 精达电磁线智能仓储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0141248 | 2021-01-26 | 原始取得 |
8 | 精达股份 | 精达财务共享服务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0141389 | 2021-01-26 | 原始取得 |
9 | 精达股份 | 精达云办公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0143181 | 2021-01-26 | 原始取得 |
10 | 精达股份 | 精达设备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1480498 | 2021-10-11 | 原始取得 |
11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能物流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1485216 | 2021-10-11 | 原始取得 |
12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慧供应链协同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21SR1481693 | 2021-10-11 | 原始取得 |
13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能工厂综合管理系统 | 2024SR1167565 | 2024-08-12 | 原始取得 |
14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能工厂移动客户端软件 | 2024SR1167481 | 2024-08-12 | 原始取得 |
15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能工厂MES管理终端软件 | 2024SR1167498 | 2024-08-12 | 原始取得 |
16 | 精达股份 | 精达智慧研发管理平台 | 2024SR1171193 | 2024-08-13 | 原始取得 |
17 | 天津精达 | 精达里亚漆包线生产冷却节能系统软件V1.0 | 2018SR459600 | 2018-06-19 | 原始取得 |
1-1-118
5、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境内域名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域名 | 权利人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注册时间 |
1 | fireflynest.cn | 精达股份 | 皖ICP备05001149号-2 | 2020-08-11 |
2 | fireflyhouse.cn | 精达股份 | 皖ICP备05001149号-3 | 2020-08-11 |
3 | fireflybase.cn | 精达股份 | 皖ICP备05001149号-4 | 2020-08-11 |
4 | jingda.cn | 精达股份 | 皖ICP备05001149号-1 | 2003-04-17 |
5 | ejingda.cn | 精达电商 | 皖ICP备17025861号-1 | 2014-11-07 |
6 | ahjuxin.net | 聚芯科技 | 皖ICP备2021003376号-1 | 2021-02-04 |
7 | ahjuxin.com.cn | 聚芯科技 | 皖ICP备2021003376号-2 | 2021-02-04 |
序号
序号 | 著作权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18 | 天津精达 | 精达里亚漆包线生产供漆计量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8SR460170 | 2018-06-19 | 原始取得 |
19 | 天津精达 | 精达里亚漆包线底漆涂覆状况实时监测装置软件V1.0 | 2018SR460164 | 2018-06-19 | 原始取得 |
20 | 天津精达 | 精达里亚汽车发电机用漆包线生产工艺软件V1.0 | 2018SR460180 | 2018-06-19 | 原始取得 |
21 | 天津精达 | 精达里亚漆包线在线检测系统V1.0 | 2018SR460176 | 2018-06-19 | 原始取得 |
22 | 天津精达 | 精达里亚双层漆包线生产供漆系统软件V1.0 | 2018SR459623 | 2018-06-19 | 原始取得 |
23 | 聚芯科技 | 双碳数智化系统V1.0 | 2023SR0052537 | 2023-01-10 | 原始取得 |
24 | 聚芯科技 | 聚芯品质管理系统V1.0 | 2022SR1537734 | 2022-11-18 | 原始取得 |
25 | 聚芯科技 | 聚芯高级计划及排程系统V1.0 | 2022SR1537732 | 2022-11-18 | 原始取得 |
26 | 聚芯科技 | 聚芯称重终端管理系统V1.0 | 2022SR1537733 | 2022-11-18 | 原始取得 |
27 | 聚芯科技 | 聚芯模具服务管理平台V1.0 | 2022SR1413408 | 2022-10-25 | 原始取得 |
28 | 聚芯科技 | 聚芯仓库管理系统V1.0 | 2022SR1413407 | 2022-10-25 | 原始取得 |
29 | 聚芯科技 | 聚芯拉丝管理系统V1.0 | 2022SR1413410 | 2022-10-25 | 原始取得 |
30 | 聚芯科技 | 聚芯数据采集及监控系统V1.0.0.0 | 2021SR0641211 | 2021-05-07 | 原始取得 |
31 | 聚芯科技 | 聚芯制造执行系统V1.0.0.0 | 2021SR0641230 | 2021-05-07 | 原始取得 |
32 | 聚芯软件 | 聚芯仓库管理系统V2.0.0.0 | 2023SR1074709 | 2023-09-15 | 原始取得 |
33 | 聚芯软件 | 聚芯生产制造执行系统V2.0.0.0 | 2023SR1067455 | 2023-09-14 | 原始取得 |
34 | 聚芯软件 | 聚芯工业数据采集管理系统V2.0.0.0 | 2023SR1071259 | 2023-09-14 | 原始取得 |
35 | 聚芯软件 | 聚芯拉丝管理系统V1.0 | 2023SR0236795 | 2023-02-14 | 受让取得 |
36 | 聚芯软件 | 聚芯线材表面监测系统V2.0.0.0 | 2023SR1532911 | 2023-11-29 | 原始取得 |
37 | 聚芯软件 | 聚芯工业数智平台 | 2024SR1039597 | 2024-07-22 | 原始取得 |
38 | 聚芯科技 | 聚芯三合一检测设备控制软件 | 2025SR0214028 | 2025-02-07 | 原始取得 |
1-1-119
序号 | 域名 | 权利人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注册时间 |
8 | czhftd.com | 恒丰特导 | 苏ICP备2023037266号-1 | 2023-10-19 |
十、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家境外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主要经营地 |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子公司 | 香港 |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越南 |
公司境外经营实体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 分红方案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2022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 | 24,949.72 | 38,130.61 | 91.24% |
2023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 | 27,035.54 | 42,645.29 | 66.13% |
2024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 | 19,180.50 | 56,170.89 | 34.15%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平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180.01% |
注: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测算时现金分红金额增加计算了当年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9,842.11万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测算时现金分红金额增加计算了当年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1,164.71万元。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136,946.78万元,现金分红累计金额达到82,172.59 万元(含股份回购金额),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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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于2022年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29,750.00万元,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含股份回购金额)累计金额为82,172.59 万元,即报告期公司派息融资比为276.21%。
综上,公司已经建立了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以及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和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给予投资者明确预期。
十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一)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00.00万元,期限6年。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代码) | 债券规模 | 上市日期 | 债券期限 |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
精达转债(110074) | 78,700.00 | 2020.09.21 | 6年 | 27,028.00 |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期足额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相关年度利息,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而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为602,400.94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为27,028.00万元。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112,622.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为139,650.00 万元,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2025年3月末公司净资产额的23.18%,低于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130.61万元、42,645.29万元和56,170.89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45,64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每年债券偿还利息的金额较小,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2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一、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30Z0202号”、“容诚审字[2024]230Z0137号”和“容诚审字[2025]230Z01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项目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由于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制造行业实体,所以选取利润总额作为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础。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为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1-1-12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9,700,335.71 | 1,117,554,428.04 | 1,859,140,573.57 | 1,778,587,934.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324,000.00 | - | 37,376,605.69 | 180,581,513.85 |
应收票据 | 1,851,021,183.15 | 1,782,709,041.42 | 1,360,195,410.87 | 1,692,981,827.09 |
应收账款 | 4,030,498,843.16 | 4,075,005,086.78 | 3,110,796,784.88 | 2,724,342,173.38 |
应收款项融资 | 429,541,938.26 | 456,160,919.32 | 353,970,307.25 | 222,061,608.71 |
预付款项 | 131,024,680.63 | 144,232,749.40 | 89,526,472.58 | 93,207,414.34 |
其他应收款 | 38,305,216.62 | 41,070,947.78 | 35,906,874.95 | 43,749,327.26 |
存货 | 1,917,782,522.92 | 1,780,064,213.26 | 1,601,569,524.79 | 1,480,048,355.33 |
其他流动资产 | 433,814,681.02 | 412,952,925.28 | 64,953,572.88 | 40,494,357.07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34,013,401.47 | 9,809,750,311.28 | 8,513,436,127.46 | 8,256,054,511.94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6,656,528.81 | 425,385,489.15 | 404,452,579.82 | 405,263,918.2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169,342.86 | 198,529,196.35 | 197,482,184.82 | 166,694,401.11 |
固定资产 | 1,674,579,840.77 | 1,698,183,735.75 | 1,650,740,680.16 | 1,417,260,074.37 |
在建工程 | 45,230,156.24 | 13,187,909.23 | 68,185,765.68 | 112,303,203.49 |
使用权资产 | 15,012,796.02 | 15,686,544.29 | 15,730,975.48 | 19,962,316.46 |
无形资产 | 264,229,864.67 | 265,920,726.35 | 271,906,790.52 | 276,440,934.48 |
商誉 | 97,443,652.95 | 97,443,652.95 | 97,443,652.95 | 97,443,652.95 |
长期待摊费用 | 2,078,827.81 | 2,234,564.83 | 2,791,655.72 | 4,829,186.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113,630.83 | 92,503,218.65 | 79,601,830.51 | 78,711,144.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745,253.49 | 7,830,636.65 | 10,958,487.67 | 23,570,897.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30,259,894.45 | 2,816,905,674.20 | 2,799,294,603.33 | 2,602,479,730.15 |
资产总计 | 13,064,273,295.92 | 12,626,655,985.48 | 11,312,730,730.79 | 10,858,534,242.0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91,719,291.29 | 3,566,506,403.52 | 2,443,951,615.37 | 2,516,189,239.6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01,850.00 | 2,032,000.00 | 159,875.00 | - |
应付票据 | 1,213,690,000.00 | 1,162,850,000.00 | 1,496,650,000.00 | 925,067,000.00 |
应付账款 | 825,238,275.95 | 464,972,299.65 | 305,880,622.53 | 526,104,043.84 |
1-1-123
合同负债 | 40,324,643.58 | 20,219,190.78 | 26,793,066.04 | 42,381,207.43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645,333.61 | 150,501,857.01 | 141,148,715.40 | 154,431,015.70 |
应交税费 | 66,351,136.30 | 72,140,726.31 | 51,222,345.28 | 48,201,067.17 |
其他应付款 | 167,093,141.34 | 122,755,329.99 | 108,834,105.19 | 51,203,890.3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858,994.77 | 96,818,343.53 | 259,844,328.69 | 58,709,175.51 |
其他流动负债 | 353,097,679.24 | 402,825,504.55 | 333,920,385.02 | 363,493,036.01 |
流动负债合计 | 6,330,520,346.08 | 6,061,621,655.34 | 5,168,405,058.52 | 4,685,779,675.6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8,797,447.34 | 278,528,400.00 | 156,663,302.00 | 211,989,207.45 |
应付债券 | 265,460,327.93 | 264,773,986.12 | 477,642,929.74 | 460,321,853.04 |
租赁负债 | 9,301,757.93 | 9,156,663.26 | 7,749,824.98 | 8,940,494.93 |
递延收益 | 99,617,901.65 | 102,975,959.12 | 106,066,374.52 | 92,593,557.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66,083.52 | 19,856,138.33 | 12,512,765.72 | 31,372,921.5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9,743,518.37 | 675,291,146.83 | 760,635,196.96 | 805,218,034.74 |
负债合计 | 7,040,263,864.45 | 6,736,912,802.17 | 5,929,040,255.48 | 5,490,997,710.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49,125,221.00 | 2,148,392,892.00 | 2,079,177,952.00 | 2,079,131,03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47,639,037.29 | 48,077,919.94 | 89,776,178.23 | 89,805,965.85 |
资本公积 | 630,771,790.11 | 626,625,461.02 | 386,792,170.58 | 396,755,596.31 |
减:库存股 | 66,039,500.00 | 66,039,500.00 | 66,039,500.00 | 98,421,147.82 |
其他综合收益 | 95,863,256.94 | 96,843,069.79 | 82,744,106.00 | 73,280,448.13 |
专项储备 | 507,179.50 | 397,835.59 | 12,271.21 | 12,754.09 |
盈余公积 | 211,437,921.35 | 211,437,921.35 | 185,475,457.04 | 156,569,997.93 |
未分配利润 | 2,818,909,124.98 | 2,693,645,512.66 | 2,512,601,644.82 | 2,364,551,462.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88,214,031.17 | 5,759,381,112.35 | 5,270,540,279.88 | 5,061,686,116.15 |
少数股东权益 | 135,795,400.30 | 130,362,070.96 | 113,150,195.43 | 305,850,415.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24,009,431.47 | 5,889,743,183.31 | 5,383,690,475.31 | 5,367,536,531.7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064,273,295.92 | 12,626,655,985.48 | 11,312,730,730.79 | 10,858,534,242.09 |
1-1-12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527,240,329.76 | 22,322,579,930.98 | 17,905,865,235.94 | 17,542,404,430.27 |
减:营业成本 | 5,219,151,587.95 | 21,021,713,541.78 | 16,816,583,081.61 | 16,535,990,355.40 |
税金及附加 | 14,996,811.60 | 50,660,285.28 | 46,243,199.77 | 36,494,668.60 |
销售费用 | 20,917,527.37 | 89,563,143.84 | 76,459,859.34 | 83,564,903.65 |
管理费用 | 53,908,550.23 | 202,569,588.97 | 199,700,300.12 | 171,618,779.30 |
研发费用 | 24,750,046.95 | 107,011,930.95 | 109,466,021.42 | 110,856,616.26 |
财务费用 | 35,883,935.67 | 146,963,561.21 | 115,590,915.91 | 148,485,169.94 |
其中:利息费用 | 28,564,727.70 | 111,438,419.34 | 101,070,249.24 | 103,502,172.67 |
利息收入 | 6,942,074.32 | 15,525,460.45 | 19,444,183.80 | 16,049,397.13 |
加:其他收益 | 10,863,323.05 | 54,878,669.09 | 30,431,864.43 | 17,995,889.66 |
投资收益 | 1,792,375.64 | 35,981,616.27 | 10,577,429.55 | 14,344,696.5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39,306.13 | -3,789,874.82 | -11,706,672.46 | -667,935.34 |
信用减值损失 | 1,160,713.70 | -58,109,830.46 | -19,011,276.54 | 4,815,878.34 |
资产减值损失 | -314,619.37 | -5,499,121.08 | -8,806.81 | -291,022.16 |
资产处置收益 | - | -545,117.42 | -96,310.03 | -375,322.98 |
二、营业利润 | 170,094,356.88 | 727,014,220.53 | 552,008,085.91 | 491,216,121.16 |
加:营业外收入 | 2,935,959.99 | 17,697,165.14 | 16,093,114.48 | 29,047,566.39 |
减:营业外支出 | 452,362.53 | 7,795,098.06 | 7,148,723.68 | 5,320,149.52 |
三、利润总额 | 172,577,954.34 | 736,916,287.61 | 560,952,476.71 | 514,943,538.03 |
减:所得税费用 | 41,881,012.68 | 159,950,392.76 | 122,294,561.39 | 101,303,465.33 |
四、净利润 | 130,696,941.66 | 576,965,894.85 | 438,657,915.32 | 413,640,072.7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130,696,941.66 | 576,965,894.85 | 438,657,915.32 | 413,640,072.7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5,263,612.32 | 561,708,879.75 | 426,452,861.87 | 381,306,086.24 |
2.少数股东损益 | 5,433,329.34 | 15,257,015.10 | 12,205,053.45 | 32,333,986.46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79,812.85 | 14,098,963.79 | 9,463,657.87 | 58,017,073.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79,812.85 | 14,098,963.79 | 9,463,657.87 | 58,017,073.9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1-1-12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79,812.85 | 14,098,963.79 | 9,463,657.87 | 58,017,073.95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79,812.85 | 14,098,963.79 | 9,463,657.87 | 58,017,073.9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9,717,128.81 | 591,064,858.64 | 448,121,573.19 | 471,657,146.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4,283,799.47 | 575,807,843.54 | 435,916,519.74 | 439,323,160.1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433,329.34 | 15,257,015.10 | 12,205,053.45 | 32,333,986.4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27 | 0.21 | 0.1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26 | 0.19 | 0.1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02,582,482.52 | 22,739,727,998.27 | 18,361,511,122.87 | 20,128,984,384.6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908,861.28 | 57,840,622.45 | 38,918,798.70 | 36,046,998.8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65,142.69 | 59,914,295.08 | 59,397,747.37 | 72,382,751.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2,356,486.49 | 22,857,482,915.80 | 18,459,827,668.94 | 20,237,414,135.3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45,850,501.58 | 22,511,898,981.32 | 17,136,104,623.49 | 18,020,367,638.1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287,964.96 | 492,569,745.29 | 444,239,000.15 | 456,028,613.7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228,151.71 | 284,241,674.10 | 289,554,669.98 | 280,184,660.2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13,181.13 | 157,925,670.75 | 150,966,686.92 | 165,111,216.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63,679,799.38 | 23,446,636,071.46 | 18,020,864,980.54 | 18,921,692,12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676,687.11 | -589,153,155.66 | 438,962,688.40 | 1,315,722,006.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5,000,000.00 | 1,434,558,346.61 | 1,875,500,000.00 | 1,248,533,3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5,864.92 | 22,216,255.01 | 11,869,665.22 | 14,728,436.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500.89 | 6,501,999.24 | 2,083,012.56 | 2,443,598.1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2,074.32 | 15,525,460.45 | 19,444,183.80 | 16,049,397.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283,440.13 | 1,478,802,061.31 | 1,908,896,861.58 | 1,281,754,731.3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846,020.39 | 157,664,517.53 | 329,878,883.48 | 456,741,898.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7,324,000.00 | 1,750,714,083.82 | 1,775,155,401.93 | 1,654,992,996.04 |
1-1-1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170,020.39 | 1,908,378,601.35 | 2,105,034,285.41 | 2,111,734,894.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886,580.26 | -429,576,540.04 | -196,137,423.83 | -829,980,163.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7,164,000.00 | - | 391,283,900.92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7,164,000.00 | - | 99,461,575.0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20,618,000.00 | 4,045,825,006.05 | 3,317,400,532.63 | 2,297,201,471.7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685,367.47 | 822,796,032.56 | 604,745,749.37 | 248,472,475.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0,303,367.47 | 4,895,785,038.61 | 3,922,146,282.00 | 2,936,957,847.9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37,617,982.00 | 3,292,566,352.04 | 2,983,515,690.35 | 2,315,586,097.4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718,459.56 | 505,342,388.32 | 377,218,141.07 | 249,200,154.9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11,445,139.57 | 7,099,406.37 | 56,256,648.4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195,969.59 | 413,829,226.11 | 1,030,618,230.69 | 916,764,816.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3,532,411.15 | 4,211,737,966.47 | 4,391,352,062.11 | 3,481,551,068.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0,956.32 | 684,047,072.14 | -469,205,780.11 | -544,593,220.9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807,090.02 | 11,262,112.41 | 22,843,371.01 | 44,231,163.5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9,753,973.15 | -323,420,511.15 | -203,537,144.53 | -14,620,213.87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2,924,029.86 | 1,036,344,541.01 | 1,239,881,685.54 | 1,254,501,899.4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2,678,003.01 | 712,924,029.86 | 1,036,344,541.01 | 1,239,881,685.54 |
1-1-127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2 | 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3 | 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
4 | 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5 | 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6 | 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
7 | 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广东精迅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
9 | 铜陵精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0 | 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 | 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2 |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
13 | 佛山精选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14 | 精达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5 | 常州市精铜铜业有限公司 |
16 | 广东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17 | 北京精科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 | 铜陵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 | 上海精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铜陵顶讯科技有限公司 |
21 | 安徽聚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2 | 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 |
1-1-128
23 | 聚芯软件(安徽)有限公司 |
24 | 天津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25 | 铜陵精达超导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 | 苏州科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27 |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
(三)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5年1-3月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5年1-3月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恒丰特种导体(越南)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5年1-3月公司未减少子公司。
2、2024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铜陵精达超导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设 |
2 | 苏州科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4年公司未减少子公司。
3、2023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度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聚芯软件(安徽)有限公司 | 新设 |
2 | 天津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度公司未减少子公司。
4、2022年度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
1-1-129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铜陵聚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安徽聚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 | 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年度公司未减少子公司。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 2025.3.31/ 2025年1-3月 | 2024.12.31/ 2024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62 | 1.62 | 1.65 | 1.76 |
速动比率(倍) | 1.31 | 1.32 | 1.34 | 1.4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7.07 | 19.12 | 22.08 | 21.6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3.89 | 53.35 | 52.41 | 50.57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18 | 5.90 | 5.83 | 5.83 |
存货周转率(次) | 11.26 | 12.41 | 10.90 | 10.5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6,100.87 | 106,382.56 | 86,055.87 | 80,463.29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4.89 | 5.66 | 4.86 | 4.3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9 | -0.27 | 0.21 | 0.6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3 | -0.15 | -0.10 | -0.0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74 | 2.68 | 2.53 | 2.43 |
注:上述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130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2025年1-3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过年化处理。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5年1-3月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5 | 0.06 | 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3 | 0.06 | 0.05 | |
2024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1 | 0.27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49 | 0.25 | 0.24 | |
2023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32 | 0.21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7 | 0.19 | 0.17 | |
2022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2 | 0.19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0 | 0.17 | 0.15 |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10 | -604.27 | -167.46 | -348.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1.68 | 5,249.81 | 4,208.86 | 4,572.3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 75.31 | 1,788.48 | -130.24 | 1,367.68 |
1-1-131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0.71 | 9.6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7 | -122.48 | -326.02 | -144.19 |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68 | 60.16 | 111.04 | 54.77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 880.74 | 6,371.70 | 3,696.88 | 5,512.14 |
所得税影响数 | 161.38 | 1,355.85 | 750.56 | 1,102.06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719.37 | 5,015.85 | 2,946.32 | 4,410.0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19.46 | 8.37 | 129.20 | 134.39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99.91 | 5,007.49 | 2,817.12 | 4,275.69 |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执行解释15号的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因执行解释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合并比较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2021年度(合并) | 2021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6,941,169,875.78 | 17,019,173,430.52 | 369,333,428.64 | 369,333,428.64 |
1-1-132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2021年度(合并) | 2021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研发费用 | 181,928,853.15 | 103,925,298.41 | - | - |
2、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因执行解释16号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合并比较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类别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调整数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合并报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902,525.76 | 78,711,144.53 | 2,808,618.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290,188.51 | 31,372,921.52 | 4,082,733.01 | |
盈余公积 | 156,569,423.34 | 156,569,997.93 | 574.59 | |
未分配利润 | 2,365,830,286.84 | 2,364,551,462.66 | -1,278,824.1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5,846,280.22 | 305,850,415.57 | 4,135.35 | |
所得税费用 | 101,517,036.27 | 101,303,465.33 | -213,570.94 | |
少数股东损益 | 32,350,388.86 | 32,333,986.46 | -16,402.40 | |
母公司报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457,887.17 | 18,589,891.61 | 132,004.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2,300.65 | 288,559.19 | 126,258.54 | |
盈余公积 | 215,342,264.39 | 215,342,838.98 | 574.59 | |
未分配利润 | 614,148,395.54 | 614,153,566.85 | 5,171.31 | |
所得税费用 | -588,903.45 | -590,876.13 | -1,972.68 |
1-1-133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1,023,401.34 | 78.34 | 980,975.03 | 77.69 | 851,343.61 | 75.26 | 825,605.45 | 76.03 |
非流动资产 | 283,025.99 | 21.66 | 281,690.57 | 22.31 | 279,929.46 | 24.74 | 260,247.97 | 23.97 |
总资产 | 1,306,427.33 | 100.00 | 1,262,665.60 | 100.00 | 1,131,273.07 | 100.00 | 1,085,853.4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85,853.42万元、1,131,273.07万元、1,262,665.60万元和1,306,427.33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子公司恒丰特导定向增发募集资金;(2)公司积极开拓新兴产业市场,实施新基建项目,增加了厂房以及机器设备等;(3)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使得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825,605.45万元、851,343.61万元、980,975.03万元和1,023,401.3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03%、75.26%、
77.69%和78.34%。公司资产构成以流动资产为主,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特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0,247.97万元、279,929.46万元、281,690.57万元和283,025.9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3.97%、24.74%、22.31%和21.66%,占比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134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31,970.03 | 12.90 | 111,755.44 | 11.39 | 185,914.06 | 21.84 | 177,858.79 | 21.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32.40 | 0.80 | - | - | 3,737.66 | 0.44 | 18,058.15 | 2.19 |
应收票据 | 185,102.12 | 18.09 | 178,270.90 | 18.17 | 136,019.54 | 15.98 | 169,298.18 | 20.51 |
应收账款 | 403,049.88 | 39.38 | 407,500.51 | 41.54 | 311,079.68 | 36.54 | 272,434.22 | 33.00 |
应收款项融资 | 42,954.19 | 4.20 | 45,616.09 | 4.65 | 35,397.03 | 4.16 | 22,206.16 | 2.69 |
预付款项 | 13,102.47 | 1.28 | 14,423.27 | 1.47 | 8,952.65 | 1.05 | 9,320.74 | 1.13 |
其他应收款 | 3,830.52 | 0.37 | 4,107.09 | 0.42 | 3,590.69 | 0.42 | 4,374.93 | 0.53 |
存货 | 191,778.25 | 18.74 | 178,006.42 | 18.15 | 160,156.95 | 18.81 | 148,004.84 | 17.93 |
其他流动资产 | 43,381.47 | 4.24 | 41,295.29 | 4.21 | 6,495.36 | 0.76 | 4,049.44 | 0.49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3,401.34 | 100.00 | 980,975.03 | 100.00 | 851,343.61 | 100.00 | 825,605.4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825,605.45万元、851,343.61万元、980,975.03万元和1,023,401.34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类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97%、93.17%、89.25%和89.10%。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库存现金 | 3.50 | 0.86 | 2.63 | 2.67 |
银行存款 | 99,264.30 | 71,291.54 | 103,631.83 | 123,828.82 |
其他货币资金 | 32,702.23 | 40,463.04 | 82,279.60 | 54,027.30 |
合计 | 131,970.03 | 111,755.44 | 185,914.06 | 177,858.7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705.84 | 2,536.69 | 25,088.61 | 27,121.6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77,858.79万元、185,914.06万元、111,755.44万元和131,970.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4%、21.84%、
11.39%和12.90%。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各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借款保证金、质押存单以及福费廷保证
1-1-135
金等。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4,158.61万元,降幅39.89%,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将存放在境外的款项用于购买定期存款,金额为35,407.00万元,使得计入“银行存款”科目的货币资金减少;②本期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使得其他货币资金中应付票据保证金减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理财产品 | 8,230.00 | - | 3,608.61 | 18,048.09 |
股票投资 | - | - | 10.22 | 10.06 |
期货持仓盈利 | 2.40 | - | - | - |
远期结售汇 | - | - | 118.83 | - |
合计 | 8,232.40 | - | 3,737.66 | 18,058.1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8,058.15万元、3,737.66万元、0.00万元和8,232.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9%、0.44%、0.00%和0.80%。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14,320.49万元,降幅79.30%,主要系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158,128.58 | 147,164.72 | 119,068.98 | 148,163.79 |
商业承兑汇票 | 26,973.54 | 31,106.19 | 16,950.56 | 21,134.39 | |
小计 | 185,102.12 | 178,270.90 | 136,019.54 | 169,298.18 | |
应收款项融资 | 银行承兑汇票 | 42,954.19 | 45,616.09 | 35,397.03 | 22,206.16 |
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合计 | 228,056.31 | 223,886.99 | 171,416.57 | 191,504.3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91,504.34万元、171,416.57万元、223,886.99万元和228,056.31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0%、20.13%、22.82%和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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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将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已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类为信用等级相对较高的银行,对上述“6+9”银行承兑的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对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等级相对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不予终止确认,而在到期实际承兑后予以终止确认。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上年末减少33,278.64万元,降幅
19.66%,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加强了对应收票据的管理,为更好的规避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减少了客户以非“6+9”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上年末增加42,251.36万元,增幅31.06%,主要系本期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
①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应收账款余额 | 424,234.18 | 429,028.71 | 327,526.91 | 286,787.87 |
坏账准备 | 21,184.30 | 21,528.20 | 16,447.23 | 14,353.65 |
应收账款净额 | 403,049.88 | 407,500.51 | 311,079.68 | 272,434.2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72,434.22万元、311,079.68万元、407,500.51万元和403,049.88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00%、36.54%、
41.54%和39.38%。
②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429,028.71 | 327,526.91 | 286,787.87 |
营业收入 | 2,232,257.99 | 1,790,586.52 | 1,754,240.44 |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 19.22% | 18.29% | 16.35% |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6,787.87万元、327,526.91万元和429,028.71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5%、18.29%和19.22%。2023年公司加强对应收票据的管理,减少
1-1-137
了客户以非“6+9”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部分客户回款方式发生了变化,使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1,501.80万元,增幅30.99%,主要系本期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2025.3.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4,234.18 | 21,184.30 | 403,049.88 | 5.00% | |
合计 | 424,234.18 | 21,184.30 | 403,049.88 | 5.00% | |
2024.12.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9,028.71 | 21,528.20 | 407,500.51 | 5.02% | |
合计 | 429,028.71 | 21,528.20 | 407,500.51 | 5.02% | |
2023.12.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7,526.91 | 16,447.23 | 311,079.68 | 5.02% | |
合计 | 327,526.91 | 16,447.23 | 311,079.68 | 5.02% | |
2022.12.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6,787.87 | 14,353.65 | 272,434.22 | 5.00% | |
合计 | 286,787.87 | 14,353.65 | 272,434.22 | 5.00% |
报告期各期末,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5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坏账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3,491.76 | 99.82% | 21,089.82 | 5.00% |
1至2年 | 662.73 | 0.16% | 66.27 | 10.00% |
2至3年 | 18.38 | 0.00% | 3.68 | 20.00% |
3至5年 | 61.32 | 0.01% | 24.53 | 40.00% |
5年以上 | - | - | - | 100.00% |
合计 | 424,234.18 | 100.00% | 21,184.30 | 5.00%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坏账计提比例 |
1-1-138
1年以内 | 428,087.97 | 99.78% | 21,404.40 | 5.00% |
1至2年 | 843.24 | 0.20% | 84.32 | 10.00% |
2至3年 | 21.12 | 0.00% | 4.22 | 20.00% |
3至5年 | 68.54 | 0.02% | 27.42 | 40.00% |
5年以上 | 7.83 | 0.00% | 7.83 | 100.00% |
合计 | 429,028.71 | 100.00% | 21,528.20 | 5.02% |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坏账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6,517.84 | 99.69% | 16,325.89 | 5.00% |
1至2年 | 925.14 | 0.28% | 92.51 | 10.00% |
2至3年 | 38.37 | 0.01% | 7.67 | 20.00% |
3至5年 | 40.68 | 0.01% | 16.27 | 40.00% |
5年以上 | 4.88 | 0.00% | 4.88 | 100.00% |
合计 | 327,526.91 | 100.00% | 16,447.23 | 5.02% |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坏账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6,645.40 | 99.95% | 14,332.27 | 5.00% |
1至2年 | 92.27 | 0.03% | 9.23 | 10.00% |
2至3年 | 40.15 | 0.01% | 8.03 | 20.00% |
3至5年 | 9.88 | 0.00% | 3.95 | 40.00% |
5年以上 | 0.17 | 0.00% | 0.17 | 100.00% |
合计 | 286,787.87 | 100.00% | 14,353.65 | 5.00% |
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9.95%、99.69%、99.78%和99.82%,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普遍较短,账龄分布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
④坏账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 | 长城科技 | 露笑科技 | 经纬辉开 | 金杯电工 | 精达股份 |
1年以内 | 5.00% | 0.50% | 5.00% | 1.00% | 5.00% |
1-2年 | 20.00% | 20.00%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50.00% | 40.00% | 30.00% | 30.00% | 20.00% |
1-1-139
3-4年 | 10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40.00% |
4-5年 | 100.00% | 100.00% | 80.00% | 100.00% | 4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冠城新材未披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略有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主营业务、下游客户结构、历史减值率存在差异所致。基于前瞻性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制定了符合自身业务情况的坏账计提比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备合理性。
⑤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如下表所示:
2025年3月31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464.13 | 5.30% |
2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11,650.98 | 2.75% |
3 | 客户A | 9,440.44 | 2.23% |
4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6,769.05 | 1.60% |
5 | 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89.84 | 1.20% |
合计 | 55,414.44 | 13.06% | |
2024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2.32 | 4.69% |
2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19,258.60 | 4.49% |
3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8,373.48 | 1.95% |
4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5,350.64 | 1.25% |
5 | 瑞智(青岛)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 5,244.64 | 1.22% |
合计 | 58,359.68 | 13.60% | |
2023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客户A | 13,858.94 | 4.23% |
2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12,626.29 | 3.86% |
3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328.78 | 3.46% |
4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8,336.43 | 2.55% |
1-1-140
5 |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 | 5,106.72 | 1.56% |
合计 | 51,257.16 | 15.65% | |
2022年12月31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1 |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929.18 | 4.51% |
2 | 客户A | 12,070.03 | 4.21% |
3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7,909.08 | 2.76% |
4 | 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 | 7,780.28 | 2.71% |
5 |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 7,286.83 | 2.54% |
合计 | 47,975.40 | 16.7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合计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在15.00%左右,较为稳定。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状况良好,主要应收账款方与主要客户匹配度较高。
(5)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分别为9,320.74万元、8,952.65万元、14,423.27万元和13,102.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1.05%、1.47%和1.2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019.84 | 99.37 | 14,340.64 | 99.43 | 8,894.65 | 99.35 | 9,287.30 | 99.64 |
1至2年 | 69.71 | 0.53 | 69.71 | 0.48 | 39.12 | 0.44 | 19.01 | 0.20 |
2至3年 | 3.47 | 0.03 | 3.47 | 0.02 | 9.09 | 0.10 | 11.98 | 0.13 |
3年以上 | 9.45 | 0.07 | 9.45 | 0.07 | 9.79 | 0.11 | 2.46 | 0.03 |
合计 | 13,102.47 | 100.00 | 14,423.27 | 100.00 | 8,952.65 | 100.00 | 9,320.74 | 100.00 |
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基本都在1年以内,账龄较短,不存在减值迹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 性质 |
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 | 5,648.29 | 43.11% | 材料款 |
1-1-141
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17.50 | 16.16% | 材料款 |
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 | 744.70 | 5.68% | 材料款 |
江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04.23 | 5.37% | 材料款 |
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76.22 | 4.40% | 材料款 |
合计 | 9,790.93 | 74.72% |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前五名供应商款项金额合计为9,790.93万元,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4,450.54 | 4,489.20 | 4,051.15 | 4,901.86 |
坏账准备 | 620.02 | 382.11 | 460.46 | 526.93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3,830.52 | 4,107.09 | 3,590.69 | 4,374.93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及往来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4,374.93万元、3,590.69万元、4,107.09万元和3,830.52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3%、0.42%、0.42%和0.37%,占比较低。
①其他应收款性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保证金及押金 | 4,029.00 | 4,036.51 | 3,589.00 | 3,843.90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204.88 | 191.97 | 172.10 | 299.47 |
往来款及其他 | 216.66 | 260.72 | 290.04 | 758.49 |
合计 | 4,450.54 | 4,489.20 | 4,051.15 | 4,901.86 |
②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1-1-142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64.23 | 82.33 | 3,813.26 | 84.94 | 2,407.70 | 59.43 | 4,373.84 | 89.23 |
1至2年 | 574.36 | 12.91 | 478.63 | 10.66 | 1,379.11 | 34.04 | 85.70 | 1.75 |
2至3年 | 58.99 | 1.33 | 49.16 | 1.10 | 63.73 | 1.57 | 76.11 | 1.55 |
3至5年 | 28.81 | 0.65 | 24.01 | 0.53 | 18.65 | 0.46 | 136.28 | 2.78 |
5年以上 | 124.15 | 2.79 | 124.15 | 2.77 | 181.96 | 4.49 | 229.93 | 4.69 |
小计 | 4,450.54 | 100.00 | 4,489.20 | 100.00 | 4,051.15 | 100.00 | 4,901.86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620.02 | - | 382.11 | - | 460.46 | - | 526.93 | - |
账面价值合计 | 3,830.52 | - | 4,107.09 | - | 3,590.69 | - | 4,374.93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符合实际情况。
(7)存货
①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存货账面价值 | 191,778.25 | 178,006.42 | 160,156.95 | 148,004.84 |
存货增长率 | 7.74% | 11.14% | 8.21% | -9.90% |
占流动资产比例 | 18.74% | 18.15% | 18.81% | 17.93%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9.19% | 8.47% | 9.52% | 8.95% |
注:2025年3月末存货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8,004.84万元、160,156.95万元、178,006.42万元和191,778.25万元,分别较上年末变动-9.90%、8.21%、11.14%和
7.7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净额波动主要受产销规模变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客户生产进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17,236.60 | 8.96 | 16,629.48 | 9.32 | 16,016.72 | 9.99 | 16,587.76 | 11.18 |
1-1-143
在产品 | 10,356.26 | 5.39 | 11,077.25 | 6.21 | 14,958.04 | 9.33 | 12,685.97 | 8.55 |
库存商品 | 164,697.73 | 85.65 | 150,796.13 | 84.48 | 129,300.07 | 80.67 | 119,036.50 | 80.26 |
合计 | 192,290.59 | 100.00 | 178,502.86 | 100.00 | 160,274.83 | 100.00 | 148,310.2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原材料主要为铜杆、铝杆和绝缘漆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库存商品主要为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以及特种导体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93%、18.81%、18.15%和18.74%,占比相对较高,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及行业生产特点吻合。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规模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②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存货账面余额 | 192,290.59 | 178,502.86 | 160,274.83 | 148,310.22 |
存货跌价准备 | 512.34 | 496.44 | 117.88 | 305.39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0.27% | 0.28% | 0.07% | 0.2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305.39万元、117.88万元、
496.44万元和512.34万元。公司通过“以销定产”与“按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订单批量制造和柔性生产管理,以有效降低产品库存风险和经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周转速度较快,流动性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进行了跌价测试并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及存货滞销情况。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定期存款 | 36,371.58 | 35,407.00 | - | - |
增值税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 7,003.75 | 5,882.15 | 6,488.87 | 3,949.16 |
1-1-144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14 | 6.14 | 6.49 | 100.27 |
合计 | 43,381.47 | 41,295.29 | 6,495.36 | 4,049.4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4,049.44万元、6,495.36万元、41,295.29万元和43,381.4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9%、0.76%、4.21%和4.24%。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将存放在境外的款项用于购买定期存款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665.65 | 15.07 | 42,538.55 | 15.10 | 40,445.26 | 14.45 | 40,526.39 | 15.5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16.93 | 7.07 | 19,852.92 | 7.05 | 19,748.22 | 7.05 | 16,669.44 | 6.41 |
固定资产 | 167,457.98 | 59.17 | 169,818.37 | 60.29 | 165,074.07 | 58.97 | 141,726.01 | 54.46 |
在建工程 | 4,523.02 | 1.60 | 1,318.79 | 0.47 | 6,818.58 | 2.44 | 11,230.32 | 4.32 |
使用权资产 | 1,501.28 | 0.53 | 1,568.65 | 0.56 | 1,573.10 | 0.56 | 1,996.23 | 0.77 |
无形资产 | 26,422.99 | 9.34 | 26,592.07 | 9.44 | 27,190.68 | 9.71 | 27,644.09 | 10.62 |
商誉 | 9,744.37 | 3.44 | 9,744.37 | 3.46 | 9,744.37 | 3.48 | 9,744.37 | 3.74 |
长期待摊费用 | 207.88 | 0.07 | 223.46 | 0.08 | 279.17 | 0.10 | 482.92 | 0.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11.36 | 3.15 | 9,250.32 | 3.28 | 7,960.18 | 2.84 | 7,871.11 | 3.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74.53 | 0.56 | 783.06 | 0.28 | 1,095.85 | 0.39 | 2,357.09 | 0.9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3,025.99 | 100.00 | 281,690.57 | 100.00 | 279,929.46 | 100.00 | 260,247.97 | 100.00 |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637.30 | 12,671.66 | 12,635.73 | 12,689.67 |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497.31 | 468.44 | 508.14 | 453.00 |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531.05 | 29,398.45 | 27,301.39 | 27,383.72 |
1-1-145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合计 | 42,665.65 | 42,538.55 | 40,445.26 | 40,526.3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40,526.39万元、40,445.26万元、42,538.55万元和42,665.6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57%、14.45%、
15.10%和15.0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主要系受权益法下确认被投资公司投资损益以及宣告发放被投资公司现金股利或利润所致。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1,648.79 | 1,807.95 | 3,116.81 | 4,573.71 |
ZQ Capital Limited优先股 | 15,806.77 | 15,768.41 | 14,713.30 | 10,263.57 |
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 2,176.37 | 2,276.56 | 1,918.11 | 1,791.57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 | - | - | 40.59 |
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250.00 | - | - | - |
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00 | - | - | - |
合计 | 20,016.93 | 19,852.92 | 19,748.22 | 16,669.44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增加3,078.78万元,增幅18.47%,主要系公司对ZQ Capital HongKong Limited优先股追加投资所致。
(3)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一、原价合计 | 304,284.72 | 304,574.01 | 294,923.27 | 259,878.31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105,784.42 | 105,438.04 | 101,838.15 | 88,833.36 |
机械设备 | 185,119.40 | 185,851.00 | 180,598.69 | 159,412.21 |
电子设备 | 9,756.74 | 9,675.83 | 9,083.46 | 8,119.53 |
运输设备 | 3,624.16 | 3,609.15 | 3,402.97 | 3,513.21 |
1-1-146
二、累计折旧 | 136,652.23 | 134,581.13 | 129,504.62 | 117,807.72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27,331.43 | 26,604.48 | 23,847.58 | 21,146.36 |
机械设备 | 101,079.85 | 99,927.49 | 98,324.63 | 89,694.91 |
电子设备 | 6,126.32 | 6,005.16 | 5,372.11 | 4,706.74 |
运输设备 | 2,114.63 | 2,044.00 | 1,960.29 | 2,259.70 |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74.50 | 174.50 | 344.59 | 344.59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 - |
机械设备 | 174.50 | 174.50 | 342.30 | 342.30 |
电子设备 | - | - | 2.29 | 2.29 |
运输设备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167,457.98 | 169,818.37 | 165,074.07 | 141,726.01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78,452.99 | 78,833.56 | 77,990.57 | 67,686.99 |
机械设备 | 83,865.05 | 85,749.00 | 81,931.76 | 69,375.00 |
电子设备 | 3,630.42 | 3,670.66 | 3,709.06 | 3,410.50 |
运输设备 | 1,509.53 | 1,565.15 | 1,442.68 | 1,253.5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1,726.01万元、165,074.07万元、169,818.37万元和167,457.9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4.46%、58.97%、
60.29%和59.17%。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机械设备。报告期各期末,以上两类资产原值合计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分别为95.52%、95.77%、
95.64%和95.60%。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长,与公司经营规模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②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项目 | 冠城新材 | 露笑科技 | 长城科技 | 经纬辉开 | 金杯电工 | 精达股份 |
房屋及建筑物 | 30-40 | 20 | 5-20 | 10-30 | 20-40 | 10-40 |
机械设备 | 5-15 | 5-10 | 5-10 | 5-15 | 5-10 | 10 |
电子设备 | / | 5 | / | 3-10 | 3-10 | 6-10 |
运输设备 | 5-15 | 10 | 4-5 | 4-8 | 5-8 | 6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折旧年限基本一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
1-1-147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精达新技术房屋及建筑物 | 437.30 | 133.58 | 3,777.19 | 2,468.44 |
精达新技术设备安装工程 | 1,446.82 | 178.75 | 1,318.90 | 7,433.23 |
铜陵顶讯生产用房 | - | - | 249.28 | 505.74 |
铜陵顶讯设备安装 | - | - | 177.90 | 105.80 |
恒丰特导设备安装工程 | - | - | 243.69 | - |
科锐新材设备安装工程 | - | 359.15 | 16.81 | - |
广东精达设备安装工程 | - | - | 88.42 | - |
天津精达设备安装工程 | 149.89 | - | - | - |
铜陵精迅设备安装工程 | 440.69 | - | 30.39 | 16.40 |
铜陵精达设备安装工程 | 1,393.13 | 97.60 | 801.24 | 388.37 |
广东精迅设备安装工程 | 440.27 | 435.60 | 33.55 | 166.36 |
其他零星工程 | 214.92 | 114.11 | 81.21 | 145.98 |
合计 | 4,523.02 | 1,318.79 | 6,818.58 | 11,230.3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1,230.32万元、6,818.58万元、1,318.79万元和4,523.0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32%、2.44%、0.47%和1.60%。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减少4,411.74万元,降幅39.28%,主要系当期公司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等完工转固所致。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减少5,499.79万元,降幅80.66%,主要系当期精达新技术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204.22万元,增幅242.97%,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精达新技术和铜陵精达设备安装工程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良好,未计提减值准备。
(5)使用权资产
2021年度,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了使用权资产,该科目核算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1,996.23万元、1,573.10万元、1,568.65万元和1,501.2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77%、0.56%、0.56%和0.53%,占比较低。
(6)无形资产
1-1-148
①无形资产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及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一、原价合计 | 32,438.15 | 32,434.51 | 32,339.65 | 32,109.02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30,012.06 | 30,012.06 | 30,012.06 | 29,832.75 |
专利权 | 50.00 | 50.00 | - | - |
软件及其他 | 2,376.09 | 2,372.45 | 2,327.59 | 2,276.27 |
二、累计摊销 | 6,015.17 | 5,842.44 | 5,148.97 | 4,464.93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4,427.72 | 4,278.10 | 3,673.34 | 3,071.34 |
专利权 | 1.67 | 1.04 | - | - |
软件及其他 | 1,585.78 | 1,563.30 | 1,475.63 | 1,393.59 |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专利权 | - | - | - | - |
软件及其他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26,422.99 | 26,592.07 | 27,190.68 | 27,644.09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5,584.34 | 25,733.96 | 26,338.72 | 26,761.42 |
专利权 | 48.33 | 48.96 | - | - |
软件及其他 | 790.31 | 809.16 | 851.96 | 882.6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7,644.09万元、27,190.68万元、26,592.07万元和26,422.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62%、9.71%、
9.44%和9.34%。
②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单位:年
项目 | 露笑科技 | 长城科技 | 金杯电工 | 精达股份 |
土地使用权 | 50 | 21.08-50 | 50 | 50 |
专利权 | 10 | 10 | 10 | 20 |
软件 | 5 | 5 | 5-10 | 10 |
注:冠城新材、经纬辉开未披露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从上表可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1-1-149
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合理。
(6)商誉
①商誉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744.37万元、9,744.37万元、9,744.37万元和9,744.3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74%、3.48%、3.46%和3.4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拥有的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一、账面原值 | 10,076.92 | 10,076.92 | 10,076.92 | 10,076.92 |
铜陵顶科 | 332.56 | 332.56 | 332.56 | 332.56 |
恒丰特导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二、减值准备 | 332.56 | 332.56 | 332.56 | 332.56 |
铜陵顶科 | 332.56 | 332.56 | 332.56 | 332.56 |
恒丰特导 | - | - | - | - |
三、账面价值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铜陵顶科 | - | - | - | - |
恒丰特导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2004年9月,公司原联营企业铜陵顶科吸收合并铜陵精正束绞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正公司”),形成商誉428.88万元,截至2006年末尚未摊销商誉余额332.56万元。由于受主要原材料电解铜价格大幅上涨和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截至2006年末,精正公司的主要业务毛细管和铜杆产量锐减,已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且短期内无恢复生产计划,故2007年公司对该笔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3年5月,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恒丰特导,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方持有的恒丰特导70%股权,购买价格为2.45亿元(含税),对应净资产为1.39亿元,收购价格高于其净资产,因此形成商誉9,744.37万元。
②商誉减值情况
公司对恒丰特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如下:
1-1-15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商誉原值①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 | - | -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9,744.37 | 9,744.37 | 9,744.37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 4,176.16 | 4,176.16 | 4,176.16 |
整体商誉的价值⑤=④+③ | 13,920.53 | 13,920.53 | 13,920.53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 12,033.55 | 12,312.16 | 46,347.18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⑦=⑤+⑥ | 25,954.07 | 26,232.69 | 60,267.71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⑧ | 34,040.00 | 29,200.00 | 67,571.14 |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⑨=⑦-⑧ | - | - | - |
如上表所示,经测试,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资产组账面余额,故不存在减值情形。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铜陵精迅租赁厂房改造 | 161.90 | 170.49 | 183.23 | 212.91 |
科锐新材租赁厂房改造 | 20.99 | 27.97 | - | - |
天津顶科租赁厂房改造 | 25.00 | 25.00 | - | - |
铜陵顶讯租赁厂房改造 | - | - | 95.94 | 270.01 |
合计 | 207.88 | 223.46 | 279.17 | 482.9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482.92万元、279.17万元、
223.46万元和207.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9%、0.10%、0.08%和
0.07%,占比较低。2023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减少较多,主要系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信用减值准备 | 5,523.78 | 5,403.63 | 4,092.63 | 3,689.50 |
1-1-151
可抵扣亏损 | 343.68 | 343.68 | 1,274.45 | 1,830.66 |
递延收益 | 2,093.68 | 2,304.37 | 2,360.19 | 1,960.84 |
资产减值准备 | 112.04 | 109.45 | 44.55 | 72.6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87.88 | 758.49 | 403.20 | 36.57 |
股份支付 | 879.34 | 851.93 | 460.36 | - |
租赁负债 | 260.26 | 256.84 | 216.66 | 280.86 |
合计 | 10,000.65 | 10,028.39 | 8,852.04 | 7,871.11 |
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 | 1,089.29 | 778.06 | 891.86 | - |
抵销后余额 | 8,911.36 | 9,250.32 | 7,960.18 | 7,871.1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871.11万元、7,960.18万元、9,250.32万元和8,911.3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02%、2.84%、
3.28%和3.15%,占比较小。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信用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递延收益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调整形成。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设备工程款 | 1,574.53 | 783.06 | 1,095.85 | 2,357.0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357.09万元、1,095.85万元、783.06万元和1,574.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91%、0.39%、0.28%和0.56%,占比较小。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 | 633,052.03 | 89.92 | 606,162.17 | 89.98 | 516,840.51 | 87.17 | 468,577.97 | 85.34 |
非流动负债 | 70,974.35 | 10.08 | 67,529.11 | 10.02 | 76,063.52 | 12.83 | 80,521.80 | 14.66 |
1-1-152
负债合计 | 704,026.39 | 100.00 | 673,691.28 | 100.00 | 592,904.03 | 100.00 | 549,099.7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49,099.77万元、592,904.03万元、673,691.28万元和704,026.39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68,577.97万元、516,840.51万元、606,162.17万元和633,052.0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34%、87.17%、89.98%和89.92%。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349,171.93 | 55.16 | 356,650.64 | 58.84 | 244,395.16 | 47.29 | 251,618.92 | 53.7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0.19 | 0.01 | 203.20 | 0.03 | 15.99 | 0.00 | - | 0.00 |
应付票据 | 121,369.00 | 19.17 | 116,285.00 | 19.18 | 149,665.00 | 28.96 | 92,506.70 | 19.74 |
应付账款 | 82,523.83 | 13.04 | 46,497.23 | 7.67 | 30,588.06 | 5.92 | 52,610.40 | 11.23 |
合同负债 | 4,032.46 | 0.64 | 2,021.92 | 0.33 | 2,679.31 | 0.52 | 4,238.12 | 0.90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64.53 | 1.59 | 15,050.19 | 2.48 | 14,114.87 | 2.73 | 15,443.10 | 3.30 |
应交税费 | 6,635.11 | 1.05 | 7,214.07 | 1.19 | 5,122.23 | 0.99 | 4,820.11 | 1.03 |
其他应付款 | 16,709.31 | 2.64 | 12,275.53 | 2.03 | 10,883.41 | 2.11 | 5,120.39 | 1.09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7,185.90 | 1.14 | 9,681.83 | 1.60 | 25,984.43 | 5.03 | 5,870.92 | 1.25 |
其他流动负债 | 35,309.77 | 5.58 | 40,282.55 | 6.65 | 33,392.04 | 6.46 | 36,349.30 | 7.76 |
流动负债合计 | 633,052.03 | 100.00 | 606,162.17 | 100.00 | 516,840.51 | 100.00 | 468,577.97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68,577.97万元、516,840.51万元、606,162.17万元和633,052.0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34%、87.17%、
89.98%和89.92%,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等组成。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89,321.66万元,增幅17.28%,主要系本期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1-1-15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保证借款 | 221,218.86 | 200,783.33 | 143,865.02 | 109,383.94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87,017.12 | 91,186.46 | 58,254.99 | 84,330.18 |
保证、抵押借款 | 5,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质押借款 | - | - | - | 21,200.00 |
信用借款 | 35,800.00 | 42,500.00 | 19,000.00 | 12,000.00 |
保证、质押借款 | - | - | 1,000.00 | 2,500.00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135.95 | 180.85 | 275.15 | 204.81 |
合计 | 349,171.93 | 356,650.64 | 244,395.16 | 251,618.9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51,618.92万元、244,395.16万元、356,650.64万元和349,171.9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3.70%、47.29%、
58.84%和55.16%。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上年末增加112,255.48万元,增幅45.93%,主要系本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周转资金需求增加,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扩大融资规模所致。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0.00万元、15.99万元、203.20万元和50.19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为期末未平仓期货铝浮动亏损。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121,369.00 | 116,285.00 | 149,665.00 | 92,506.70 |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主要由采购原材料形成,各期末余额分别为92,506.70万元、149,665.00万元、116,285.00万元和121,369.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9.74%、28.96%、19.18%和19.17%。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增加57,158.30万元,增幅61.79%,主要原因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更多的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
(4)应付账款
1-1-1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应付货款 | 75,340.15 | 37,504.90 | 24,422.06 | 45,356.84 |
应付工程款 | 2,946.22 | 3,974.90 | 3,656.83 | 4,262.06 |
应付运费 | 2,625.35 | 3,216.79 | 2,509.17 | 2,991.51 |
应付其他 | 1,612.11 | 1,800.65 | - | - |
合计 | 82,523.83 | 46,497.23 | 30,588.06 | 52,610.40 |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货款、工程款、运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52,610.40万元、30,588.06万元、46,497.23万元和82,523.8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23%、5.92%、7.67%和13.04%。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2,022.34万元,降幅41.86%,主要系公司更多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使得应付账款余额下降所致。2025年3月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6,026.60万元,增幅77.48%,主要系因本期铜价上涨导致的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5)合同负债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238.12万元、2,679.31万元、2,021.92万元和4,032.4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90%、0.52%、0.33%和0.64%,占比较低。2025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010.54万元,增幅99.44%,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期末已计提暂未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险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5,443.10万元、14,114.87万元、15,050.19万元和10,064.5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3.30%、2.73%、2.48%和1.59%。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15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5,057.92 | 4,704.17 | 3,977.78 | 3,664.04 |
增值税 | 527.59 | 1,447.92 | 373.07 | 591.59 |
土地使用税 | 103.82 | 91.90 | 67.22 | 68.45 |
印花税 | 436.06 | 445.83 | 341.87 | 253.0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 - | 22.75 | 47.82 |
房产税 | 253.43 | 192.78 | 192.01 | 78.36 |
水利基金 | 1.65 | 10.17 | 11.99 | 16.86 |
城建税 | 88.89 | 122.39 | 55.79 | 52.78 |
教育费附加 | 63.61 | 95.74 | 52.04 | 38.68 |
个人所得税 | 93.65 | 100.35 | 25.54 | 7.10 |
其他 | 8.50 | 2.82 | 2.18 | 1.39 |
合计 | 6,635.11 | 7,214.07 | 5,122.23 | 4,820.1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4,820.11万元、5,122.23万元、7,214.07万元和6,635.1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03%、0.99%、1.19%和1.05%,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以及应交企业所得税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利润总额逐年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款 | 6,603.95 | 6,603.95 | 6,603.95 | - |
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保证金 | - | - | - | 383.66 |
保证金及押金 | 4,069.52 | 4,743.54 | 3,003.18 | 3,676.14 |
往来款 | 5,165.15 | 98.07 | 113.50 | 220.79 |
其他 | 870.70 | 829.97 | 1,162.79 | 839.80 |
合计 | 16,709.31 | 12,275.53 | 10,883.41 | 5,120.3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5,120.39万元、10,883.41万元、12,275.53万元和16,709.3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09%、2.11%、
2.03%和2.64%,占比较低。
1-1-156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40.16 | 9,475.49 | 25,754.44 | 5,614.4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6.64 | 31.48 | 113.75 | 3.6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9.10 | 174.86 | 116.24 | 252.85 |
合计 | 7,185.90 | 9,681.83 | 25,984.43 | 5,870.9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5,870.92万元、25,984.43万元、9,681.83万元和7,185.9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25%、5.03%、1.60%和1.14%。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35,309.77 | 40,042.37 | 33,134.66 | 35,840.43 |
待转销项税额 | - | 240.18 | 257.38 | 508.87 |
合计 | 35,309.77 | 40,282.55 | 33,392.04 | 36,349.3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6,349.30万元、33,392.04万元、40,282.55万元和35,309.7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7.76%、6.46%、
6.65%和5.58%。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借款 | 31,879.74 | 44.92 | 27,852.84 | 41.25 | 15,666.33 | 20.60 | 21,198.92 | 26.33 |
应付债券 | 26,546.03 | 37.40 | 26,477.40 | 39.21 | 47,764.29 | 62.80 | 46,032.19 | 57.17 |
租赁负债 | 930.18 | 1.31 | 915.67 | 1.36 | 774.98 | 1.02 | 894.05 | 1.11 |
1-1-157
递延收益 | 9,961.79 | 14.04 | 10,297.60 | 15.25 | 10,606.64 | 13.94 | 9,259.36 | 11.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6.61 | 2.33 | 1,985.61 | 2.94 | 1,251.28 | 1.65 | 3,137.29 | 3.9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974.35 | 100.00 | 67,529.11 | 100.00 | 76,063.52 | 100.00 | 80,521.8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80,521.80万元、76,063.52万元、67,529.11万元和70,974.35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保证借款 | 27,878.22 | 27,328.33 | 30,435.77 | 25,818.37 |
信用借款 | 10,000.00 | 10,000.00 | 10,985.00 | 995.00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33.74 | 31.48 | 113.75 | 3.6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40.16 | 9,475.49 | 25,754.44 | 5,614.4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6.64 | 31.48 | 113.75 | 3.62 |
合计 | 31,879.74 | 27,852.84 | 15,666.33 | 21,198.92 |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包括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扣除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后,各期末余额分别为21,198.92万元、15,666.33万元、27,852.84万元和31,879.74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6.33%、20.60%、
41.25%和44.9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此,公司通过增加长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持。
(2)应付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上投资者认购及中原证券包销发行7,870,000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7,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46,032.19万元、47,764.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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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77.40万元和26,546.03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17%、62.80%、
39.21%和37.40%。
(3)租赁负债
2021年末,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了租赁负债,该科目核算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894.05万元、
774.98万元、915.67万元和930.18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1%、
1.02%、1.36%和1.31%。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9,259.36万元、10,606.64万元、10,297.60万元和9,961.79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50%、13.94%、
15.25%和14.04%。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项目建设引导资金 | 5,736.48 | 6,202.42 | 6,454.78 | 4,877.19 | 与资产相关 |
铜陵顶科搬迁补助款 | 453.88 | 453.88 | 477.36 | 500.83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技术改造 | 643.57 | 493.15 | 641.85 | 481.24 | 与资产相关 |
更新设备专项资金补助 | 292.00 | 292.48 | 453.93 | 362.68 | 与资产相关 |
铜基地专项引导资金 | 95.93 | 95.93 | 115.16 | 261.42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 216.00 | 216.00 | 292.89 | 234.64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奖励 | 172.50 | 180.00 | 210.00 | 240.00 | 与资产相关 |
制造强省建设资金 | 185.95 | 185.95 | 161.85 | 185.25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转型升级 | 796.77 | 796.77 | 851.97 | 1,077.16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 54.21 | 54.21 | 71.61 | 89.01 | 与资产相关 |
机器换人项目补助 | 36.46 | 36.46 | 46.18 | 55.90 | 与资产相关 |
精达股份公司整体搬迁 | 56.40 | 56.40 | 59.31 | 62.23 | 与资产相关 |
环保局废气治理项目补助 | - | - | - | 13.33 | 与资产相关 |
提升存量企业竞争力政策奖励 | 36.41 | 36.41 | 42.96 | 49.50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仪器设备 | 24.89 | 24.89 | 31.29 | 37.69 | 与资产相关 |
三位一体购置设备补助 | 21.10 | 22.98 | 30.48 | 38.07 | 与资产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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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质高性能铜/铝合金复合线材研制项目专项拨款 | - | - | - | 18.42 | 与收益相关 |
自动化生产产业化项目补助 | - | - | 0.52 | 1.91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互联网扶持基金 | 90.84 | 90.84 | 153.33 | 241.62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发展资金 | 29.69 | 29.69 | 62.08 | 151.26 | 与资产相关 |
铜基新材料基地资金 | 10.00 | 10.00 | 20.00 | 30.00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园建设奖励 | 296.10 | 306.14 | 429.11 | 250.00 | 与资产相关 |
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 645.79 | 645.79 | - | -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补贴 | 23.50 | 23.90 | - | - | 与资产相关 |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 | 43.33 | 43.33 | - | -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9,961.79 | 10,297.60 | 10,606.64 | 9,259.36 | / |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内,因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3,137.29万元、1,251.28万元、1,985.61万元和1,656.61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90%、1.65%、2.94%和
2.33%,占比较低。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 2025.3.31/ 2025年1-3月 | 2024.12.31/ 2024年度 | 2023.12.31 /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流动比率 | 1.62 | 1.62 | 1.65 | 1.76 |
速动比率 | 1.31 | 1.32 | 1.34 | 1.4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7.07% | 19.12% | 22.08% | 21.6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3.89% | 53.35% | 52.41% | 50.57%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6,100.87 | 106,382.56 | 86,055.87 | 80,463.29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4.89 | 5.66 | 4.86 | 4.39 |
注:上述偿债能力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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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6、1.65、1.62和1.62,速动比率分别为1.45、1.34、1.32和1.3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变动较小。整体而言,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80,463.29万元、86,055.87万元、106,382.56万元和26,100.8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39、4.86、5.66和4.89,公司利润可较好地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
指标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5.18 | 5.90 | 5.83 | 5.8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1.26 | 12.41 | 10.90 | 10.56 |
注1:上述资产周转能力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注2:2025年1-3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3、5.83、5.90和5.1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56、10.90、12.41和11.26,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利用效率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强。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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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余额 |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理财产品 | 8,232.40 | - | 0.00% |
2 | 预付款项 | 原材料采购 | 13,102.47 | - | 0.00% |
3 | 其他应收款 | 往来款项及备用金、员工借款、押金及保证金等 | 4,450.54 | - | 0.00%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增值税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定期存款 | 43,381.47 | - | 0.00%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联营企业股权投资 | 42,665.65 | - | 0.00% |
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16.93 | 17,840.56 | 3.03% |
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1,574.53 | - | 0.00% |
合计 | 133,423.99 | 17,840.56 | 3.03%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3-31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理财产品 | 8,230.00 | 否 |
期货持仓盈利 | 2.40 | 否 |
合计 | 8,232.40 | / |
①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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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有资金购入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利率 |
聚芯科技 | 浦发银行 | 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1.6 | 2025.4.7 | 2.00% |
精达股份 | 建设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2,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3.7 | 2025.4.6 | 2.40% |
精达股份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2.21 | 2025.5.22 | 浮动利率 |
精达电商 | 邮储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 | 自有资金 | 2025.3.3 | 2025.4.21 | 2.03% |
精达电商 | 邮储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 | 自有资金 | 2025.3.24 | 2025.4.21 | 2.02% |
精达超导 | 徽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930.00 | 自有资金 | 2025.1.22 | 至今 | 保本浮动利率 |
合计 | 8,230.00 |
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年,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主要为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上述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较低,流动性好,投资风险较小,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期货持仓盈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货铝持仓盈利金额为2.40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预付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13,102.47万元,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4,450.54万元,主要为往来款及员工备用金、员工借款、押金及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定期存款 | 36,371.58 | 否 |
增值税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 7,003.7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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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余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14 | 否 |
合计 | 43,381.47 |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有资金购入的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美元)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利率 |
精达香港 | 恒生银行 | 定期存款 | 7,5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2.5 | 2025.5.6 | 3.85% |
精达香港 | 恒生银行 | 定期存款 | 4,5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2.24 | 2025.5.27 | 3.82% |
精达香港 | 厦门国际银行 | 定期存款 | 11,0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2.1 | 2025.5.1 | 4.70% |
精达香港 | 光大银行 | 定期存款 | 15,0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2.14 | 2025.5.14 | 4.27% |
精达香港 | 光大银行 | 定期存款 | 6,0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3.31 | 2025.9.30 | 4.22% |
精达香港 | 光大银行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 | 自有资金 | 2025.3.12 | 2025.9.12 | 4.13% |
合计 | 49,000,000.00 | —— | —— | ——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期限均不超过1年,公司购买上述定期存款主要为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上述定期存款期限短,投资风险较小,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时间 | 投资金额 | 账面价值 | 持股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
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 | 13,600.00 | 12,637.30 | 4.47% | 否 | 符合战略需求、业务协同 |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 | 378.09 | 497.31 | 1.64% | 否 | |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4,929.92 | 29,531.05 | 18.15% | 否 | |
2022年1月 | 3,000.00 | |||||
2022年6月 | 19,500.00 | |||||
小计 | 27,429.92 | |||||
合计 | / | 41,408.01 | 42,665.65 | / | / | / |
①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友集团)是一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大型金融综合服务集团公司,其所属各子公司分别拥有互联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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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基金支付、跨境支付等牌照与资质,并拥有国内第三大社区智能快递柜业务,富友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第三方支付业务。公司对富友集团股权的购买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协同。公司子公司精达电商从事的电子商务业务与富友集团能够提供第三方支付业务有着良好的业务协同性。一方面,电子商务业务的蓬勃发展直接带动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兴起;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业务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关键一环,能够使电子商务业务形成闭环,承担了与银行的对接及资金清算的职能,对于一笔电子商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富友集团共有九名董事,其中一名为精达股份委派。精达股份能够参与富友集团的财务和经营管理,但并不能够对其进行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上述特征符合会计准则关于重大影响的定义,因此公司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综上,公司对于富友集团的投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和业务协同,因此该投资属于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友支付)成立于2011年,是富友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收购富友支付股权,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富友支付股改时形成的平行双层股权架构。由于富友集团在2017年将拟上市主体从富友集团变更为富友支付,为了在富友支付的股权结构上直接体现富友集团的股东利益,富友支付股改时对股权结构做了特殊的设计,即富友集团原股东通过对富友支付增资的方式(以富友支付每股净资产为增资价格)实现将富友集团的全体股东平移至富友支付,同时保持各股东的相对持股比例不变(即各股东对富友支付的直接持股比例+各股东通过富友集团对富友支付的间接持股比例=各股东在富友集团的持股比例)。平行双层股权架构形成后,富友集团要求后续的股权交易均需要符合目前的股权架构形式,因此上市公司在购买富友集团股权的同时需要购买富友支付的股权。
综上,基于完善产业链条的初衷、长期合作、对富友支付本身业务的长期看好及对未来双方业务合作的预期,公司对富友支付的投资属于战略性投资,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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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财务性投资。
③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来,随着商业、居民及新能源汽车用电量快速攀升,全球各地大中城市的峰值用电负荷已逼近城市供电能力的极限。如何更稳定、有效地向城市中心输电成为各国电网发展的难题。高温超导材料的发展,使得超导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延伸到电力工业中,有望大幅降低电力传输能耗,从而对能源节约做出贡献,未来几年,超导电力应用的赛道将迅速铺开。除此之外,高温超导材料还广泛应用于交通、能源、高能物理领域等。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传统主业+新兴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策略,紧随行业发展态势,勇抓新机遇,积极推进智能制造,主动调整升级公司产品结构,开发产品种类。公司适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前做好业务布局,制定了进军高温超导行业的战略发展规划。
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导)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以新材料等学科为基础,利用镀膜技术,从事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研发、应用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上海超导主要产品为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突破了上、中、下游产业链,同时为客户提供全套优质产品,是国际上能够批量年产并销售百公里以上高温超导带材的生产商之一。
公司成立国家级的技术中心,在上海设立科技创新公司,在新材料领域做相关的拓展,而上海超导在高温超导领域具有研发优势,研发成果显著,公司在收购上海超导部分股权后,在新材料研发领域与上海超导具有协同效应;此外公司在上海超导同时委派两名董事和一名监事,能够参与上海超导的财务和经营管理,但并不能够对其进行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综上,公司对于上海超导的投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和研发协同,因此该投资属于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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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1,648.79 | 是 |
ZQ Capital HongKong Limited优先股 | 15,806.77 | 是 |
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 2,176.37 | 否 |
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250.00 | 是 |
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00 | 是 |
合计 | 20,016.93 | / |
①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由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2015年分立而来,控股股东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民生银行。民生电商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成立之初的股东除了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外,还包括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旗下拥有民生智惠、民生易贷、民生转赚等多个交易和融资平台,在电商经营管理及融资渠道方面有较大的优势。公司取得民生电商的股权主要基于上市公司期望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实际需求,通过对民生电商的投资,上市公司希望获得和积累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由于电磁线的产品销售与普通的日常消费品的销售不同,具有单次销售金额较大、购买频率较低的特点,且上市公司对民生电商参股比例较小,无法对民生电商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民生电商的投资未能实现满足小微客户产品需求的目标。在此背景之下,上市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将子公司铜陵精达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即精达电商),同时对精达电商增资1,000万,注册资本从100万增加为1,100万元,正式成立上市公司全资拥有的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2013年10月31日,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取得民生电商
3.93%股权的意向协议;2014年1月9日,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取得民生电商3.93%的股权(11,800万元出资额)的出资权。2014年4月3日,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定在电子商务、业务拓展和股权投资等多领域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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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民生电商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原民生电商进行分立,新民生电商存续,同时设立民生控股,公司对原民生电商的出资同比例分立到民生控股。分立后新民生电商注册资本由原30亿元变更为18亿元,民生控股注册资本12亿元;原民生电商的业务由民生控股全部承接。之后,民生控股将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加到17亿元,公司未增加投资,投资比例下降为
2.7765%。2016年,新民生电商股权被大股东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公司回购实现退出,上市公司仍持有民生控股的股权。
综上,公司对于民生电商的投资是基于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投资民生电商为上市公司成立精达电商积累了技术和管理经验,但上市公司并未通过民生电商销售相关产品,与上市公司业务协同性较低,属于财务性投资。
②ZQ Capital HongKong Limited(倍哲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优先股
ZQ Capital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倍哲资本”)是一家由多名来自国际知名投资机构的专业人士于2016年在香港成立的金融机构,是一家专注于以相对低风险的方式提供高质量回报的咨询和投资公司,投向大健康、消费品及金融服务领域。
公司全资子公司精达香港投资倍哲资本情况如下:
投资时间 | 投资本金(万美元) | 是否赎回 | 赎回时间 |
2016年6月3日 | 2,140.52 | 是 | 2018年4月25日 |
2016年11月28日 | 97.50 | 是 | 2021年2月4日 |
2017年1月16日 | 552.50 | 是 | 2021年2月4日 |
2019年5月9日 | 1,000.00 | 否 | / |
2021年1月27日 | 800.00 | 是 | 2021年9月9日 |
2022年11月11日 | 523.50 | 否 | / |
2023年2月16日 | 594.42 | 否 | / |
尚未赎回本金 | 2,117.92 | / | / |
精达香港对倍哲资本优先股的认购,不具有投票权,对倍哲资本的经营管理并无实际影响,投资均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于倍哲资本的投资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核算,账面价值为15,768.4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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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对倍哲资本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③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上市公司子公司铜陵科达与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万隆”)签订了增资协议,铜陵科达向烟台万隆增资1,560.00万元人民币。烟台万隆的主营业务是金属材料、铜合金配件的加工和销售,上市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杆和铝杆,烟台万隆属于上市公司的上游产业公司。上市公司投资烟台万隆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材料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上市公司与烟台万隆实际存在原材料采购关系。
综上,公司对烟台万隆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④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因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铜陵市政府发起设立的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投资金额385.00万元。公司对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及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1,574.53万元,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类金融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对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都是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和行业变化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合计为17,840.56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03%,未超过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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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存在的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6月20日)。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证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已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系2023年2月16日精达香港认购倍哲资本优先股
594.42万美元。除此之外,根据2024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因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铜陵市政府发起设立的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截至本证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拟投资企业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占比 | 实缴资金(元) |
铜陵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11.76% | 2,500,000.00 |
铜陵市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0.00% | 1,350,000.00 |
除上述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证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3、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未来亦不会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552,724.03 | 22.00% | 2,232,257.99 | 24.67% | 1,790,586.52 | 2.07% | 1,754,240.44 |
营业利润 | 17,009.44 | 17.85% | 72,701.42 | 31.70% | 55,200.81 | 12.38% | 49,121.61 |
利润总额 | 17,257.80 | 18.64% | 73,691.63 | 31.37% | 56,095.25 | 8.93% | 51,49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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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26.36 | 14.80% | 56,170.89 | 31.72% | 42,645.29 | 11.84% | 38,13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826.45 | 17.56% | 51,163.40 | 28.46% | 39,828.17 | 17.64% | 33,854.92 |
注:2025年1-3月增长率为较2024年1-3月同期增长幅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特种导体。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54,240.44万元、1,790,586.52万元、2,232,257.99万元和552,724.03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4.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31.72%,主要系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漆包线等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二)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536,620.42 | 97.09 | 2,158,600.02 | 96.70 | 1,720,653.06 | 96.09 | 1,692,584.65 | 96.49 |
其他业务收入 | 16,103.61 | 2.91 | 73,657.97 | 3.30 | 69,933.47 | 3.91 | 61,655.80 | 3.51 |
合计 | 552,724.03 | 100.00 | 2,232,257.99 | 100.00 | 1,790,586.52 | 100.00 | 1,754,240.4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6%,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废丝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和服务类别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漆包线 | 407,335.96 | 75.91 | 1,612,481.27 | 74.70 | 1,266,160.56 | 73.59 | 1,209,016.06 | 71.43 |
汽车和电子线 | 71,078.40 | 13.25 | 320,574.54 | 14.85 | 296,267.10 | 17.22 | 317,607.66 | 18.76 |
裸铜线 | 23,159.50 | 4.32 | 69,918.78 | 3.24 | 74,830.22 | 4.35 | 74,017.24 | 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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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特种导体 | 33,226.11 | 6.19 | 108,173.40 | 5.01 | 76,552.30 | 4.45 | 80,219.44 | 4.74 |
铜杆及铝杆 | 1,814.08 | 0.34 | 47,450.94 | 2.20 | 6,832.39 | 0.40 | 11,623.83 | 0.69 |
交通运输 | 6.37 | 0.00 | 1.09 | 0.00 | 10.49 | 0.00 | 100.42 | 0.01 |
合计 | 536,620.42 | 100.00 | 2,158,600.02 | 100.00 | 1,720,653.06 | 100.00 | 1,692,584.6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裸铜线、特种导体以及铜杆铝杆,其中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中占比较高,合计占比分别为90.19%、90.80%、89.55%和89.15%。公司漆包线主要应用于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方面;汽车和电子线主要应用于汽车发电机、网络电缆等。
报告期内,公司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漆包线 | 销量(吨) | 68,955.00 | 280,015.00 | 237,575.00 | 217,530.00 |
单价(万元/吨) | 5.91 | 5.76 | 5.33 | 5.56 | |
收入(万元) | 407,335.96 | 1,612,481.27 | 1,266,160.56 | 1,209,016.06 | |
汽车和电子线 | 销量(吨) | 11,142.00 | 48,216.06 | 47,022.00 | 50,886.48 |
单价(万元/吨) | 6.38 | 6.65 | 6.30 | 6.24 | |
收入(万元) | 71,078.40 | 320,574.54 | 296,267.10 | 317,607.66 |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720,653.06万元,较上年增加28,068.41万元,增幅1.66%,主要原因如下:(1)2023年随着新兴产业快速崛起,新能源领域消费需求稳中有进,使得电磁线行业呈现稳健发展的趋势,公司漆包线销量同比增长9.21%;受部分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影响,汽车和电子线销量同比下降7.59%;
(2)2023年主要原材料铜的市场价格整体波动不大,较上年略有上升,铝的市场均价较上年略有下降,同时2023年公司铝漆包线销售占比继续提高,使得公司漆包线产品的综合单价略有下降,由5.56万元/吨下降至5.33万元/吨;汽车和电子线单价直接受铜市场价格影响,由6.24万元/吨增长至6.30万元/吨。上述因素使得公司当年漆包线销售收入增长4.73%,汽车和电子线销售收入下降6.72%。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158,60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7,946.96万元,增幅25.45%,主要原因如下:(1)2024年主要原材料铜、铝市场均价较2023年同期已明显上涨,公司产品售价联动上涨。公司漆包线综合单价由5.33万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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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至5.76万元/吨,增幅8.07%;汽车和电子线单价由6.30万元/吨增长至6.65万元/吨,增幅5.56%。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上涨导致营业收入增加。(2)随着下游家用电器、汽车行业、数据通讯等行业需求的稳步推进,公司主要产品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销量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7.86%和2.54%,公司产品产销量增长带动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2、营业收入按地区划分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527,960.53 | 95.52 | 2,116,781.00 | 94.83 | 1,695,293.48 | 94.68 | 1,671,149.09 | 95.26 |
境外 | 24,763.50 | 4.48 | 115,476.99 | 5.17 | 95,293.05 | 5.32 | 83,091.35 | 4.74 |
合计 | 552,724.03 | 100.00 | 2,232,257.99 | 100.00 | 1,790,586.52 | 100.00 | 1,754,240.4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内,境内销售占比分别为95.26%、
94.68%、94.83%和95.52%,销售结构相对稳定。
3、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552,724.03 | 100.00 | 453,049.99 | 20.30 | 398,518.93 | 22.26 | 457,641.46 | 26.09 |
第二季度 | - | - | 584,380.49 | 26.18 | 466,794.82 | 26.07 | 467,168.84 | 26.63 |
第三季度 | - | - | 571,222.11 | 25.59 | 449,126.57 | 25.08 | 406,624.59 | 23.18 |
第四季度 | - | - | 623,605.41 | 27.94 | 476,146.21 | 26.59 | 422,805.55 | 24.10 |
合计 | 552,724.03 | 100.00 | 2,232,257.99 | 100.00 | 1,790,586.52 | 100.00 | 1,754,240.44 | 100.00 |
公司销售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但由于受节假日、下游客户需求变动影响,公司各季度销售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差异。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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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506,116.26 | 96.97 | 2,029,857.30 | 96.56 | 1,613,557.14 | 95.95 | 1,593,171.95 | 96.35 |
其他业务成本 | 15,798.90 | 3.03 | 72,314.05 | 3.44 | 68,101.17 | 4.05 | 60,427.09 | 3.65 |
合计 | 521,915.16 | 100.00 | 2,102,171.35 | 100.00 | 1,681,658.31 | 100.00 | 1,653,599.04 | 100.00 |
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在95%以上,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和服务类别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漆包线 | 382,931.29 | 75.66 | 1,506,409.30 | 74.21 | 1,178,745.17 | 73.05 | 1,131,203.60 | 71.00 |
汽车和电子线 | 69,766.18 | 13.78 | 313,760.34 | 15.46 | 288,782.97 | 17.90 | 308,538.29 | 19.37 |
裸铜线 | 22,921.83 | 4.53 | 68,677.95 | 3.38 | 73,303.07 | 4.54 | 72,667.00 | 4.56 |
特种导体 | 28,731.06 | 5.68 | 94,281.58 | 4.64 | 66,291.73 | 4.11 | 69,173.72 | 4.34 |
铜杆及铝杆 | 1,759.84 | 0.35 | 46,727.09 | 2.30 | 6,424.31 | 0.40 | 11,492.75 | 0.72 |
交通运输 | 6.06 | 0.00 | 1.04 | 0.00 | 9.90 | 0.00 | 96.60 | 0.01 |
合计 | 506,116.26 | 100.00 | 2,029,857.30 | 100.00 | 1,613,557.14 | 100.00 | 1,593,171.95 | 100.00 |
从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的成本占比较高,与前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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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漆包线: | ||||||||
直接材料 | 366,987.55 | 95.84 | 1,442,670.13 | 95.77 | 1,127,816.90 | 95.68 | 1,082,025.38 | 95.65 |
直接人工 | 4,819.77 | 1.26 | 18,912.48 | 1.26 | 15,217.61 | 1.29 | 14,562.18 | 1.29 |
制造费用 | 5,541.82 | 1.45 | 22,559.34 | 1.5 | 18,430.75 | 1.56 | 18,230.68 | 1.61 |
燃料动力 | 5,582.16 | 1.46 | 22,267.34 | 1.48 | 17,279.91 | 1.47 | 16,385.36 | 1.45 |
合计 | 382,931.29 | 100.00 | 1,506,409.30 | 100.00 | 1,178,745.17 | 100.00 | 1,131,203.60 | 100.00 |
汽车和电子线: | ||||||||
直接材料 | 68,579.05 | 98.30 | 308,342.72 | 98.27 | 283,648.83 | 98.22 | 303,165.46 | 98.26 |
直接人工 | 409.65 | 0.59 | 1,933.75 | 0.62 | 1,831.04 | 0.63 | 1,856.72 | 0.60 |
制造费用 | 392.12 | 0.56 | 1,854.43 | 0.59 | 1,752.96 | 0.61 | 1,876.08 | 0.61 |
燃料动力 | 385.37 | 0.55 | 1,629.44 | 0.52 | 1,550.14 | 0.54 | 1,640.03 | 0.53 |
合计 | 69,766.18 | 100.00 | 313,760.34 | 100.00 | 288,782.97 | 100.00 | 308,538.2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其中漆包线直接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5.65%、95.68%、95.77%和95.84%,汽车和电子线直接材料占其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26%、98.22%、98.27%和98.30%,占比稳定。
(四)营业毛利和营业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
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毛利 | 30,504.16 | 99.01 | 128,742.72 | 98.97 | 107,095.92 | 98.32 | 99,412.70 | 98.78 |
其他业务毛利 | 304.71 | 0.99 | 1,343.92 | 1.03 | 1,832.30 | 1.68 | 1,228.71 | 1.22 |
合计 | 30,808.87 | 100.00 | 130,086.64 | 100.00 | 108,928.22 | 100.00 | 100,641.4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99,412.70万元、107,095.92万元、128,742.72万元和30,504.16万元,占公司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8.78%、98.32%、
98.97%和99.01%,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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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漆包线 | 24,404.67 | 80.00 | 106,071.97 | 82.39 | 87,415.39 | 81.62 | 77,812.46 | 78.27 |
汽车和电子线 | 1,312.22 | 4.30 | 6,814.20 | 5.29 | 7,484.13 | 6.99 | 9,069.38 | 9.12 |
裸铜线 | 237.67 | 0.78 | 1,240.83 | 0.96 | 1,527.15 | 1.43 | 1,350.24 | 1.36 |
特种导体 | 4,495.06 | 14.74 | 13,891.81 | 10.79 | 10,260.58 | 9.58 | 11,045.72 | 11.11 |
铜杆及铝杆 | 54.25 | 0.18 | 723.85 | 0.56 | 408.09 | 0.38 | 131.08 | 0.13 |
交通运输 | 0.31 | 0.00 | 0.05 | 0.00 | 0.58 | 0.00 | 3.83 | 0.00 |
合计 | 30,504.16 | 100.00 | 128,742.72 | 100.00 | 107,095.92 | 100.00 | 99,412.70 | 100.00 |
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中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特种导体占比较高,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3、毛利率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漆包线 | 5.99% | 6.58% | 6.90% | 6.44% |
汽车和电子线 | 1.85% | 2.13% | 2.53% | 2.86% |
特种导体 | 13.53% | 12.84% | 13.40% | 13.77%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5.68% | 5.96% | 6.22% | 5.8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87%、6.22%、5.96%和5.68%。公司的特种导体主要包括镀银导体、镀锡导体、镀镍导体,生产工艺复杂,加工费高,因此毛利率较高;汽车和电子线加工工艺相对简单,加工费较低,因此毛利率较低。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87%,其中主要产品中漆包线毛利率为
6.44%,汽车和电子线毛利率为2.86%,特种导体毛利率为13.77%。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6.22%,较上年提高了0.35个百分点,其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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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产品中漆包线毛利率提高0.47个百分点,汽车和电子线毛利率下降0.33个百分点,特种导体毛利率下降0.3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以及特种导体均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原材料价格一般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受公司漆包线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以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综合影响,引起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96%,较上年下降0.26个百分点,其中主要产品中漆包线毛利率下降0.32个百分点,汽车和电子线毛利率下降0.4个百分点,特种导体毛利率下降0.56个百分点。2024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的市场价格较上年增长较多,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2025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68%,较上年下降0.26个百分点,其中主要产品中漆包线毛利率下降0.59个百分点,汽车和电子线毛利率下降0.28个百分点。2025年1-3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的市场价格较上年增长较多,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出现下滑。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销售费用 | 2,091.75 | 0.38 | 8,956.31 | 0.40 | 7,645.99 | 0.43 | 8,356.49 | 0.48 |
管理费用 | 5,390.86 | 0.98 | 20,256.96 | 0.91 | 19,970.03 | 1.12 | 17,161.88 | 0.98 |
研发费用 | 2,475.00 | 0.45 | 10,701.19 | 0.48 | 10,946.60 | 0.61 | 11,085.66 | 0.63 |
财务费用 | 3,588.39 | 0.65 | 14,696.36 | 0.66 | 11,559.09 | 0.65 | 14,848.52 | 0.85 |
合计 | 13,546.01 | 2.45 | 54,610.82 | 2.45 | 50,121.71 | 2.80 | 51,452.55 | 2.93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51,452.55万、50,121.71万元、54,610.82万元和13,546.0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3%、2.80%、2.45%和
2.45%,总体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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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薪酬费用 | 1,350.21 | 64.55 | 5,737.29 | 64.06 | 5,109.50 | 66.83 | 5,470.96 | 65.47 |
招待费 | 352.00 | 16.83 | 1,732.68 | 19.35 | 1,225.67 | 16.03 | 1,751.93 | 20.96 |
市场开发费 | 191.60 | 9.16 | 450.47 | 5.03 | 314.70 | 4.12 | 451.13 | 5.40 |
折旧费 | 103.94 | 4.97 | 373.41 | 4.17 | 245.92 | 3.22 | 247.76 | 2.96 |
差旅费 | 63.83 | 3.05 | 350.89 | 3.92 | 296.11 | 3.87 | 196.87 | 2.36 |
办公费 | 30.17 | 1.44 | 205.95 | 2.30 | 273.02 | 3.57 | 237.84 | 2.85 |
股份支付费用 | - | - | 105.62 | 1.18 | 181.06 | 2.37 | - | - |
合计 | 2,091.75 | 100.00 | 8,956.31 | 100.00 | 7,645.99 | 100.00 | 8,356.49 | 100.00 |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薪酬费用、招待费、市场开发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8,356.49万元、7,645.99万元、8,956.31万元和2,091.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8%、0.43%、0.40%和0.38%,整体占比较低且相对稳定。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薪酬费用 | 3,155.07 | 58.53 | 11,182.68 | 55.20 | 10,413.91 | 52.15 | 10,614.20 | 61.85 |
中介费 | 305.34 | 5.66 | 1,672.24 | 8.26 | 1,846.22 | 9.24 | 1,266.50 | 7.38 |
办公费 | 323.85 | 6.01 | 1,221.86 | 6.03 | 998.82 | 5.00 | 969.67 | 5.65 |
折旧费 | 312.08 | 5.79 | 1,200.02 | 5.92 | 1,139.20 | 5.70 | 996.79 | 5.81 |
保险费 | 287.11 | 5.33 | 536.03 | 2.65 | 621.65 | 3.11 | 653.86 | 3.81 |
车辆使用费 | 123.84 | 2.30 | 751.62 | 3.71 | 505.90 | 2.53 | 466.47 | 2.72 |
招待费 | 175.26 | 3.25 | 769.30 | 3.80 | 642.16 | 3.22 | 420.81 | 2.45 |
无形资产摊销 | 170.14 | 3.16 | 686.14 | 3.39 | 678.27 | 3.40 | 667.89 | 3.89 |
质量管理费 | 55.21 | 1.02 | 300.45 | 1.48 | 411.38 | 2.06 | 411.33 | 2.40 |
差旅费 | 94.45 | 1.75 | 332.72 | 1.64 | 370.11 | 1.85 | 169.26 | 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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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董事会会费 | 127.92 | 2.37 | 129.22 | 0.64 | 122.85 | 0.62 | 122.54 | 0.7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9 | 0.16 | 34.36 | 0.17 | 29.69 | 0.15 | 29.40 | 0.17 |
股份支付费用 | 197.62 | 3.67 | 997.90 | 4.93 | 1,710.68 | 8.57 | - | - |
其他 | 54.38 | 1.01 | 442.42 | 2.18 | 479.18 | 2.40 | 373.16 | 2.17 |
合计 | 5,390.86 | 100.00 | 20,256.96 | 100.00 | 19,970.03 | 100.00 | 17,161.88 | 100.00 |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中介费、办公费、折旧费、保险费和股份支付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7,161.88万元、19,970.03万元、20,256.96万元和5,390.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8%、1.12%、
0.91%和0.98%,总体保持稳定。2023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16.36%,主要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材料费 | 1,586.13 | 64.09 | 6,142.37 | 57.40 | 6,207.86 | 56.71 | 6,700.25 | 60.44 |
薪酬费用 | 649.12 | 26.23 | 3,211.83 | 30.01 | 3,296.85 | 30.12 | 3,392.09 | 30.60 |
折旧费 | 216.92 | 8.76 | 909.26 | 8.50 | 898.76 | 8.21 | 904.68 | 8.16 |
股份支付费用 | - | - | 258.59 | 2.42 | 443.29 | 4.05 | - | - |
其他费用 | 22.83 | 0.92 | 179.14 | 1.67 | 99.84 | 0.91 | 88.65 | 0.80 |
合计 | 2,475.00 | 100.00 | 10,701.19 | 100.00 | 10,946.60 | 100.00 | 11,085.66 | 100.00 |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薪酬费用、折旧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1,085.66万元、10,946.60万元、10,701.19万元和2,475.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3%、0.61%、0.48%和0.45%。
4、财务费用
1-1-17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利息支出 | 2,856.47 | 11,143.84 | 10,107.02 | 10,350.22 |
减:利息收入 | 694.21 | 1,552.55 | 1,944.42 | 1,604.94 |
汇兑损益 | -274.26 | 43.37 | -1,333.49 | 761.36 |
银行手续费 | 115.89 | 401.66 | 288.49 | 515.14 |
票据贴现息 | 1,584.50 | 4,660.03 | 4,441.48 | 4,826.74 |
合计 | 3,588.39 | 14,696.36 | 11,559.09 | 14,848.52 |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及票据贴现息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4,848.52万元、11,559.09万元、14,696.36万元和3,588.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0.65%、0.66%和0.65%。
(六)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31.46 | -549.91 | -0.88 | -29.10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相关资产具体减值情况详见本节“六、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分析”相关内容。
(七)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0.84 | -745.03 | 220.20 | -655.8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33.14 | -5,086.15 | -2,187.80 | 1,250.0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7.91 | 20.20 | 66.47 | -112.64 |
合计 | 116.07 | -5,810.98 | -1,901.13 | 481.59 |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相关资产具体减值情况详见本节“六、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分析”相关内容。
1-1-180
(八)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 -54.51 | -9.63 | -37.53 |
其中:固定资产 | - | -54.51 | -9.63 | -37.53 |
合计 | - | -54.51 | -9.63 | -37.53 |
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37.53万元、-9.63万元、-54.51万元和0.00万元,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九)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期货投资平仓收益 | 19.55 | 4.85 | 194.99 | 785.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181.20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59 | 1,981.42 | 845.44 | 658.4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7.10 | 1,430.69 | 17.31 | -9.96 |
合计 | 179.24 | 3,598.16 | 1,057.74 | 1,434.47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期货平仓取得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不构成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0 | -43.57 | 78.24 | 13.87 |
1-1-181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理财产品 | - | - | 8.61 | 34.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35 | -135.62 | -1,241.53 | -114.8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3.02 | -199.81 | -15.99 | - |
合计 | -103.93 | -378.99 | -1,170.67 | -66.79 |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66.79万元、-1,170.67万元、-
378.99万元和-103.93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报告期各期末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十一)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00.64 | 3,587.37 | 2,830.57 | 1,744.82 |
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0.68 | 11.70 | 24.83 | 13.77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529.26 | 1,840.35 | 112.78 | - |
税收减免 | - | - | 14.14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54.20 | 34.74 | 60.86 | 41.00 |
招用脱贫人员减免税款 | 1.56 | 13.72 | - | - |
合计 | 1,086.33 | 5,487.87 | 3,043.19 | 1,799.59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799.59万元、3,043.19万元、5,487.87万元和1,086.33万元。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是与递延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十二)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外收入 | 293.60 | 1,769.72 | 1,609.31 | 2,904.76 |
其中:政府补助 | 227.29 | 1,662.45 | 1,378.29 | 2,827.5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0.80 | 18.17 | 69.79 | - |
其他 | 65.51 | 89.10 | 161.23 | 77.24 |
营业外支出 | 45.24 | 779.51 | 714.87 | 532.01 |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0.90 | 567.93 | 227.62 | 3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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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对外捐赠 | 6.05 | 30.79 | 15.83 | 143.63 |
其他 | 38.29 | 180.79 | 471.42 | 77.80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48.36 | 990.21 | 894.44 | 2,372.74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4%、2.87%、2.40%和1.70%,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1.27%、1.06%和0.26%,占比均较低,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十三)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98.05 | 16,002.64 | 14,204.54 | 11,548.2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95 | -7.60 | -1,975.08 | -1,417.90 |
所得税费用 | 4,188.10 | 15,995.04 | 12,229.46 | 10,130.35 |
利润总额 | 17,257.80 | 73,691.63 | 56,095.25 | 51,494.35 |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24.27% | 21.71% | 21.80% | 19.67%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10,130.35万元、12,229.46万元、15,995.04万元和4,188.1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67%、21.80%、21.71%和24.27%。
(十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10 | -604.27 | -167.46 | -348.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1.68 | 5,249.81 | 4,208.86 | 4,572.3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31 | 1,788.48 | -130.24 | 1,367.68 |
1-1-183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0.71 | 9.6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7 | -122.48 | -326.02 | -144.19 |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68 | 60.16 | 111.04 | 54.77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 880.74 | 6,371.70 | 3,696.88 | 5,512.14 |
所得税影响数 | 161.38 | 1,355.85 | 750.56 | 1,102.06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719.37 | 5,015.85 | 2,946.32 | 4,410.0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19.46 | 8.37 | 129.20 | 134.39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99.91 | 5,007.49 | 2,817.12 | 4,275.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1,826.45 | 51,163.40 | 39,828.17 | 33,854.92 |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854.92万元、39,828.17万元、51,163.40万元和11,826.45万元;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1.21%、6.61%、8.91%和5.7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项目构成,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67.67 | -58,915.32 | 43,896.27 | 131,57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88.66 | -42,957.65 | -19,613.74 | -82,998.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10 | 68,404.71 | -46,920.58 | -54,459.32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0.71 | 1,126.21 | 2,284.34 | 4,423.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975.40 | -32,342.05 | -20,353.71 | -1,462.0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267.80 | 71,292.40 | 103,634.45 | 123,988.17 |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0,258.25 | 2,273,972.80 | 1,836,151.11 | 2,012,898.44 |
1-1-184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90.89 | 5,784.06 | 3,891.88 | 3,604.7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86.51 | 5,991.43 | 5,939.77 | 7,238.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235.65 | 2,285,748.29 | 1,845,982.77 | 2,023,741.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4,585.05 | 2,251,189.90 | 1,713,610.46 | 1,802,036.7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28.80 | 49,256.97 | 44,423.90 | 45,602.8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22.82 | 28,424.17 | 28,955.47 | 28,018.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1.32 | 15,792.57 | 15,096.67 | 16,511.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6,367.98 | 2,344,663.61 | 1,802,086.50 | 1,892,16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67.67 | -58,915.32 | 43,896.27 | 131,572.2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572.20万元、43,896.27万元、-58,915.32万元和39,867.67万元。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2024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3年度增长23.8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23年度增长31.3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长幅度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司2024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变动的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主要原材料铜价的波动,2024年上海现货平均铜价为74,944.75元/吨,2023年度上海现货平均铜价为68,310.83元/吨,2024年度平均铜价较2023年度增加9.71%,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较高所致;同时,公司客户信用期与供应商信用期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客户信用期系30天-90天,供应商主要系现款结算或者提前预付材料款。客户与供应商结算账期的差异以及铜价的增长,导致公司2024年度经营性现金流较上期下降较多。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39,867.67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得以改善,主要系公司2025年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长幅度小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中,202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4年同期增加28.9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24年同期增长8.56%。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1-1-18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0,258.25 | 2,273,972.80 | 1,836,151.11 | 2,012,898.44 |
营业收入 | 552,724.03 | 2,232,257.99 | 1,790,586.52 | 1,754,240.4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6.79% | 101.87% | 102.54% | 114.74%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4.74%、102.54%、101.87%和106.79%,占比较高,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净利润 | 13,069.69 | 57,696.59 | 43,865.79 | 41,364.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 | -84.61 | 6,360.90 | 1,902.01 | -452.49 |
固定资产折旧 | 4,156.00 | 15,679.30 | 14,101.19 | 12,489.6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7.38 | 334.44 | 423.13 | 445.40 |
无形资产摊销 | 170.14 | 693.47 | 684.05 | 672.5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9 | 179.86 | 203.75 | 184.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54.51 | 9.63 | 37.5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10 | 549.76 | 157.83 | 310.5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93 | 378.99 | 1,170.67 | 66.7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72.51 | 14,294.69 | 11,270.60 | 14,333.3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9.24 | -3,598.16 | -1,057.74 | -1,434.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8.96 | -741.94 | -89.07 | -90.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9.01 | 734.34 | -1,886.02 | -1,327.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49.47 | -18,399.38 | -12,153.00 | 16,238.1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44.47 | -153,191.69 | -24,709.66 | 23,120.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332.84 | 18,595.42 | 7,587.44 | 25,631.30 |
股份支付费用 | 201.31 | 1,409.17 | 2,415.72 | - |
其他 | 10.93 | 54.43 | -0.05 | -17.30 |
1-1-186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67.67 | -58,915.32 | 43,896.27 | 131,572.2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收、经营性应付、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减少及财务费用等是导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500.00 | 143,455.83 | 187,550.00 | 124,853.3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59 | 2,221.63 | 1,186.97 | 1,472.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5 | 650.20 | 208.30 | 244.3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0.00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21 | 1,552.55 | 1,944.42 | 1,604.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28.34 | 147,880.21 | 190,889.69 | 128,175.4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84.60 | 15,766.45 | 32,987.89 | 45,674.1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732.40 | 175,071.41 | 177,515.54 | 165,499.3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17.00 | 190,837.86 | 210,503.43 | 211,173.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88.66 | -42,957.65 | -19,613.74 | -82,998.02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998.02万元、-19,613.74万元、-42,957.65万元和-12,288.66万元,投资活动以现金流出为主,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持续建设投入以及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957.65万元,较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19.02%,主要系公司购买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1-187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716.40 | - | 39,128.3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2,061.80 | 404,582.50 | 331,740.05 | 229,720.1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68.54 | 82,279.60 | 60,474.57 | 24,847.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030.34 | 489,578.50 | 392,214.63 | 293,695.7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3,761.80 | 329,256.64 | 298,351.57 | 231,558.6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71.85 | 50,534.24 | 37,721.81 | 24,920.0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19.60 | 41,382.92 | 103,061.82 | 91,676.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353.24 | 421,173.80 | 439,135.21 | 348,155.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10 | 68,404.71 | -46,920.58 | -54,459.32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459.32万元、-46,920.58万元、68,404.71万元和677.1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的票据、借款、信用证保证金等)。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459.32万元,主要系偿还的银行借款、支付的票据保证金以及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40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5.79%,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长期资产支出,主要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长期资产支出 | 4,784.60 | 15,766.45 | 32,987.89 | 45,674.19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公司主业进行,主要用于投入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子公司其他项目建设等。
1-1-188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所涉及的项目投资(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目前正在建设的其他在建工程的继续投入外,无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作为技术进步的发展方向,围绕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生产质量、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改善产品生产环境等主题,不断深入研发,掌握了行业内的多项核心先进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表现如下:
1、具备强大的综合研发实力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技术创新能力强,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精达电磁线研究院、CNAS实验室等20个研发创新平台;公司是电磁线行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参与了电线电缆行业“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累计主导或参与编制的标准共82项,已发布72项,其中国家标准占比超4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35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5项。
2、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
公司电磁线产品的质量稳定良好,先后通过了ISO、IATF、UL等国外系列认证,被评为“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由于技术优势明显,产品品质稳定,深得广大用户的青睐和好评,精达牌系列电磁线曾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国家免检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自2015年起连续六年荣获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授予的“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优势。
3、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能力
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
1-1-189
贯标试点企业”。公司设立大数据中心部门,大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实现公司全面数字化和科技化。全新设计开发新精达智能工厂信息管理系统以生产计划为核心,实现企业运营全过程数字化,帮助企业快速反应、紧密协作、良好运营,助力精达新型智能工厂建设,推动行业经济转型升级。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的研发情况”之“(二)主要研发成果”之“1、研发项目情况”。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努力以产业报国,顺应国家发展方向,积极实施“两极拉伸”发展战略,调整产品结构,一端向高精尖端产品发展,另一端向公司涉及较少和未涉及的领域覆盖,进而加大市场占有率,夯实品牌领先优势,稳固行业龙头地位,努力成为全球电磁线行业的领导者。基于以上发展战略,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紧贴电磁线行业理论和实践前沿,树立以下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1、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力争在铜、铝材料等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整合信息化资源,从企业层面推进“两化融合”,实施“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建设工程,推动企业信息化改造。
2、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
随着电磁线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风电、核电和光伏等先进制造领域的创新发展态势,公司更加重视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工作,未来将结合国产政策和市场需求变化,在有效控制生产运营成本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研究的投入,确保研发工作快速有效进行,进而全方位推进企业产业升级。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在新兴产
1-1-190
业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进一步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多途径解决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人才的个性化需求。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4、推广合作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研发,已经取得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与此同时,公司也充分重视同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才以及国际同行的交流合作,不断将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提升至新高度,使公司产品的投入产出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通过公司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研究,有利于公司强化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创新产业化等工作,进而推动公司技术提档升级,巩固自身行业领先地位。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为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仲裁、诉讼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仲裁、诉讼事项,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三)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
1-1-191
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产业链纵深发展的需求,实现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上市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192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为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光荣,其未直接或通过其他经营主体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除发行人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之“(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1-193
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均不相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为了维护发行人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已出具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精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在其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与精达股份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做出如下承诺:“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精达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果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精达股份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自做出承诺以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光荣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同业竞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未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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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光荣;特华投资、广州特华为李光荣的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2、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1)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华安保险持有公司9.09%的股权,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2层A23楼 |
成立日期 | 1996年12月3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荣 |
注册资本 | 21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各种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2)乔晓辉
截至报告期末,乔晓辉持有公司7.91%的股权。乔晓辉,女,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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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之“(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5、关联自然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乔晓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和“(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6、其他关联方
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华安保险直接持股55% |
2 | 深圳华安汇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安保险直接持股98.13% |
3 | 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持股5%以上股东 |
4 | 南京瑞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持股5%以上股东 |
5 | 美国里亚电磁线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原少数股东 |
6 | 浙江赛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李光荣曾任董事,2022年9月卸任 |
7 | 广州特华实业有限公司 | 李光荣曾任董事,2021年8月卸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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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8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郭海兰曾任合伙人,2024年11月卸任 |
9 | 深圳市佳米基投资有限公司 | 李光荣之子李圣泽持股70.00% |
10 | 深圳市爱信诚投资有限公司 | 李光荣之子李圣泽曾持股80%,2021年12月已不再持股 |
11 | 常州市美尔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对外转让的子公司 |
说明:上表中华安保险控制企业的相关情况根据《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填列。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
美国里亚 | 电磁线和模具 | - | - | - | - | 211.72 | 0.0118% | 135.43 | 0.0077% |
合计 | - | - | - | 211.72 | 0.0118% | 135.43 | 0.0077% |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完成对美国里亚持有的铜陵精达、天津精达、广东精达和广东精迅等4家公司各10%的少数股权的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铜陵精达、天津精达、广东精达、广东精迅100%的股权,因此美国里亚自2024年1月起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且呈下降趋势,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基本一致,无明显高于或低于正常销售价格的情况。
(2)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 ||
精达集团 | 租车费 | - | - | - | - | 7.45 | 0.0004% | 111.23 | 0.0065% |
客车租用、卫生及门卫服务费用 | - | - | - | - | 109.73 | 0.0063% | - | - | |
美国里亚 | 材料采购 | - | - | - | 11.69 | 0.0007% | 240.16 | 0.0141% | |
美尔达金属 | 房租、电费和蒸汽费 | - | - | - | - | - | - | 105.29 | 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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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128.87 | 0.0074% | 456.68 | 0.0268% |
注:精达集团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曾任精达集团董事,精达集团于2021年6月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7月卸任精达集团董事职务,因此自2023年8月起,精达集团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较低,采购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
(3)关联担保
1)关联方为精达股份提供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精达股份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是否履行完毕 |
精达集团 | 5,000.00 | 2021.02.28 | 2022.02.22 | 是 |
精达集团 | 5,000.00 | 2021.03.23 | 2022.03.23 | 是 |
精达集团 | 10,000.00 | 2021.11.26 | 2022.11.24 | 是 |
精达集团 | 10,000.00 | 2021.12.15 | 2022.06.14 | 是 |
精达集团 | 10,000.00 | 2021.12.28 | 2022.06.22 | 是 |
精达集团 | 8,500.00 | 2022.01.01 | 2022.12.23 | 是 |
精达集团 | 8,500.00 | 2022.01.01 | 2023.02.17 | 是 |
精达集团 | 2,015.83 | 2022.01.05 | 2024.12.15 | 是 |
精达集团 | 962.80 | 2022.01.05 | 2024.12.15 | 是 |
精达集团 | 557.62 | 2022.01.05 | 2024.12.15 | 是 |
精达集团 | 1,612.29 | 2022.01.05 | 2024.12.14 | 是 |
精达集团 | 3,500.00 | 2022.02.18 | 2023.02.17 | 是 |
精达集团 | 5,000.00 | 2022.02.25 | 2023.02.17 | 是 |
精达集团 | 6,800.00 | 2022.05.27 | 2023.05.25 | 是 |
精达集团 | 3,400.00 | 2022.05.30 | 2023.05.25 | 是 |
精达集团 | 500.00 | 2022.06.13 | 2022.12.13 | 是 |
精达集团 | 2,400.00 | 2022.06.13 | 2022.12.12 | 是 |
精达集团 | 7,100.00 | 2022.06.13 | 2022.12.28 | 是 |
精达集团 | 5,000.00 | 2023.02.07 | 2023.08.07 | 是 |
精达集团 | 8,500.00 | 2023.02.24 | 2023.11.0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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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集团 | 5,000.00 | 2023.05.27 | 2023.11.14 | 是 |
精达集团 | 4,500.00 | 2023.05.31 | 2023.11.15 | 是 |
精达集团 | 3,000.00 | 2023.06.29 | 2023.12.28 | 是 |
2)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为控股子公司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4)购买保险
精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险的情形,主要包括货物运输保险、机器损坏险、财产综合险、机动车强制险等险种。报告期内,以同类险种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发行人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华安保险购买保险的保险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合计金额 | 295.38 | 571.96 | 391.67 | 381.26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24.63 | 843.00 | 802.00 | 909.00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并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3,354.01万元收购美国里亚持有的铜陵精达、天津精达、广东精达和广东精迅等4家控股子公司各20%的股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估值报告》(中水致远咨报字[2021]第020060号),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交易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收购标的股权的价格为33,354.01万元。上述收购事项于2022年9月全部办理完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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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8,803.52万元收购美国里亚持有的铜陵精达、天津精达、广东精达和广东精迅等4家控股子公司各10%的股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估值报告》(中水致远咨报字[2022]第02006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交易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收购标的股权的价格为18,803.52万元。上述收购事项于2023年3月全部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铜陵精达、天津精达、广东精达、广东精迅100%股权。
(2)其它零星销售
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零星商品22.16万元,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3)员工持股平台增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控股子公司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芯科技”)进行增资,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的部分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安徽聚芯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707号)对聚芯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并结合聚芯科技在增资前实施的分红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2.11元/股;增资完成后,聚芯科技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4,240万元。上述增资于2025年2月完成实缴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关联交易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往来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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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美尔达金属 | - | - | - | - | - | - | 57.99 | 2.90 |
应收账款 | 美国里亚 | - | - | - | - | 24.79 | 1.24 | 5.96 | 0.30 |
预付账款 | 华安保险 | 1.80 | - | 1.39 | - | 2.91 | - | 0.82 | -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3.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应付账款 | 精达集团 | - | - | 15.23 | 8.34 |
其他应付款 | 华安保险 | 38.69 | 36.88 | 34.71 | 23.86 |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精达股份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关联人的界定、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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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没有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批准程序作出,有关董事和股东在表决时遵循了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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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622.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 | 37,822.20 | 11,592.41 |
2 |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 | 62,000.00 | 35,264.91 |
3 |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 | 28,000.00 | 18,664.79 |
4 | 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 | 18,364.96 | 13,313.73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3,786.17 | 33,786.17 |
合计 | 179,973.33 | 112,622.00 |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精达新技术实施,投资总额37,822.2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592.4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三路以北、黄山大道以西地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万吨铜基电磁线的产能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战略发展方向
本项目生产的铜基电磁线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动工具产业、家用电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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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业电机产业的基础原材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鼓励类项目“十六、汽车,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应用于变频家电、高效变频电机等节能环保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1、节能技术开发应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2)提升公司产能,把握市场机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在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时明确要求“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新能源汽车行业正是我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连续10年保持全球第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预期2025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约1,330万辆,年度新能源车渗透率有望达到57%。随着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铜基电磁线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目前产能已无法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加的需求,迫切需要增加产能以把握市场机遇。
(3)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近年来,生产制造领域的电子化、信息化和自动化以及智能化技术日渐成熟,广泛应用到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从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来看,相关信息系统和自动化设备在工业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普及率逐年提高。随着国家对环境和能源的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已经成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刚性约束,精达新技术采用更加先进的节能环保设备势在必行。综上所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亟需更新换代,精达新技术新建厂区并升级生产线,可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提升生产和管理效率、持续满足环保要求,最终促进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充分的人才与技术支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技术人员456人,并有超过280多名员工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通过一系列人才选拔和培训计划,公司建立了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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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为企业后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精达电磁线研究院、CNAS实验室等20个研发创新平台,技术力量雄厚,技术创新能力强;公司依托技术中心平台,积极开展研发创新工作,成立高分子实验室,独立进行相关绝缘材料的研发;公司不断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全面合作交流,进行核心技术的国内外交流与切磋,使产品投入产出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综上,公司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而本项目的实施亦有助于公司将研发能力转化为产品竞争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丰富的管理和运营经验
公司重视运营管理工作,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行业的龙头和标杆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稳定,深耕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开发研究经验;公司已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产品均获得美国UL安全认证并符合欧盟ROHS、REACH等指令要求。
(3)品牌与客户资源具备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积累,通过高质量、讲诚信与好服务打造出卓越的品牌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取得品牌竞争优势。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特种电磁线制造企业,公司处于全球同行业领先地位,是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安徽省民营企业制造业营收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及“‘十四五’首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全球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安徽省智能工厂”等称号。精达牌系列电磁线被认定为“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同时,公司还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与行业内众多优质客户如通用汽车、BYD、联合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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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LG、京泉华、海光电子、日本电装、三菱重工、松下及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等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已成为公司重要无形资产之一。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37,822.2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及铺底流动资金等,拟募集资金投入11,592.41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建筑工程费 | 4,473.64 | 701.24 |
2 | 设备购置费 | 15,893.00 | 9,954.97 |
3 | 安装工程费 | 1,316.05 | 243.66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859.28 | 692.54 |
5 | 预备费 | 715.23 |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2,565.00 | - |
合计 | 37,822.20 | 11,592.41 |
本项目的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4,473.64万元用于生产及辅助用房建设及室外工程建设等,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进行测算。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拟投入15,893.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参照公司过往设备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进行估算,本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设备数量 |
1 | 小拉机 | - | 台 | 28 |
2 | 低速漆包机 | HC4000MN/TA25HH-28h | 台 | 37 |
3 | 高速漆包机 | MD5/4-4/24A | 台 | 14 |
4 | 圆线立式漆包机 | MDLI/4-4/18A | 台 | 4 |
5 | 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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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空压设备 | - | 台 | 2 |
7 | 环保设备 | - | 套 | 1 |
8 | 配电房设备 | - | 套 | 1 |
9 | 配套电缆及钢板 | - | 套 | 1 |
10 | 其他辅助设备 | - | 套 | 1 |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1,316.05万元用于设备安装工程,按综合指标法并参考近期完工的同类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拟投入2,859.28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含图审费)、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招标费等,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计算。
(5)预备费
本项目拟投入715.23万元用于预备费,按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算。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拟投入12,565.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它经营费用等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
5、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精达新技术,募集资金拟以增资方式投入。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金额37,822.20万元,建设期2年,经保守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11%,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9.66年,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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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营业收入 | 215,136.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268,920.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28.30 | 285.37 | 285.37 | 285.37 | 285.37 | 285.37 | 285.37 | 285.37 | 285.37 | 285.37 |
总成本费用 | 207,974.19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259,358.73 |
利润总额 | 6,933.51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9,275.90 |
所得税 | 1,733.3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2,318.98 |
净利润 | 5,200.1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6,956.93 |
①营业收入
根据本项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第一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二年完全达产。预计项目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为268,920.00万元。其中产品的单价参照公司目前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估算,产量依据对应生产年产能估算得出,营业收入由产品单价乘以预计销量计算得出。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提取,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3%提取,地方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2%提取。
③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总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辅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摊销费、其他费用等。预计达产年的生产成本费用为259,358.73万元。具体如下:
a.外购原辅材料费主要为本项目采购铜杆、绝缘漆、拉丝油、清洗剂、模具、包装材料等费用。各原辅材料单价根据各原材料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采购量根据当年产量估算得出;
b.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等费用,主要依据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
c.工资及福利费主要为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本项目预计定员200人,平均工资及福利水平依据当地市场平均水平估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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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修理费主要为项目设备维修费用,按照年折旧费的20%计算;e.折旧费主要为项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折旧费用,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以折旧年限35年计算;机器设备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其他以折旧年限8年计算;
f.摊销费主要为项目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摊销年限50年计算;
g.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按销售收入的0.5%计算,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计算。
④所得税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本项目所得税率为25.00%。
7、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2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 | 工作时间(月) |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14 | 15-16 | 17-18 | 19-20 | 21-22 | 23-24 | |
实施准备阶段 | ||||||||||||
厂房建设阶段 | ||||||||||||
设备采购、验收 | ||||||||||||
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 | ||||||||||||
竣工验收 |
8、项目涉及的土地、审批及备案相关情况
(1)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三路以北、黄山大道以西地块,已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证书。
(2)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铜陵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07-340760-04-01-640753),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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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安环[2022]15号)。
(二)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实施,投资总额62,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5,264.9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项目建成后将新增4万吨高性能铝基电磁线产能。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战略发展方向
本项目生产的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顺应汽车轻量化发展方向,主要应用于汽车空调离合器、启动机开关马达以及串机电机等领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项目“九、有色金属,4、新材料:(3)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
(2)提升公司产能,把握市场机遇
从2017年开始,由于汽车行业轻量化的设计方向,部分日本客户使用铝基电磁线制作汽车空调离合器、汽车启动机开关马达等新品,并已批量投产,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效环保汽车用铝基电磁线迎来了发展机遇;2020年上半年,公司开始对低温线市场进行开发,低温铝基电磁线预期年使用量约为1.8万吨,后期开发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冰箱/空调压缩机、洗衣机电机等传统家电行业以铝代铜的趋势逐年递增。以空调行业为例,由于激烈的行业竞争压力,预测在“十四五”期间空调压缩机用铝线将全面展开,并且由于该行业基数巨大,导致公司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上持续释放的增量订单。
(3)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铝基电磁线是适应“以铝节铜”趋势的细分性特种电磁线,符合“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的要求。铜陵精迅自2003年投产以来,产品供不应求,生产设备长期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部分生产设备亟需更新换代。综上,在国家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把握铝基电磁线发展的历史新机遇,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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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产能,充分挖掘提升生产技术和工艺优势,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必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充分的人才与技术支撑
精达股份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新产品开发能力,而本项目实施主体铜陵精迅是国内首个研发及产业化的铝基电磁线生产商,其主要生产和检测设备均为引进自美国、意大利、丹麦和法国等国家的先进装备,已与日本松下等厂商建立了全球战略伙伴关系。综上,精达股份及其子公司铜陵精迅卓越的技术实力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将研发能力转化为产品竞争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丰富的管理和运营经验
公司重视运营管理工作,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行业的龙头和标杆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稳定,深耕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开发研究经验;公司已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本项目实施主体铜陵精迅成立已逾20年,是目前中国漆包线行业中较大的漆包圆铝线制造商。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产品均获得美国UL安全认证并符合欧盟ROHS、REACH等指令要求。
(3)品牌与客户资源具备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积累,通过高质量、讲诚信与好服务打造出卓越的品牌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取得品牌竞争优势。铜陵精迅主要产品包括漆包圆铝线、裸铝线及特种电磁线等,客户已经覆盖电力、电机、家电、新能源汽车、电子、5G通迅、交通轨道、国家电网及航天航空等领域,并且与各行业多家龙头企业建立了长久的业务关系,营业规模领先于国内同行,国外市场销售至欧洲、美洲、中东及东南亚等地。
4、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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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6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及铺底流动资金等,拟募集资金投入35,264.91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建筑工程费 | 14,274.97 | 9,186.97 |
2 | 设备购置费 | 21,452.00 | 21,452.00 |
3 | 安装工程费 | 2,538.62 | 2,538.62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081.32 | 2,087.32 |
5 | 预备费 | 1,953.09 |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1,700.00 | - |
合计 | 62,000.00 | 35,264.91 |
本项目的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14,274.97万元用于厂房、仓库等生产及辅助用房建设及室外工程建设等,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进行测算。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拟投入21,452.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参照公司过往设备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进行估算,本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设备数量 |
1 | 大拉机(双头) | DLV400-13 | 台 | 4 |
2 | 中拉机 | 0.30-0.60mmBD22 | 台 | 52 |
3 | 高速卧式拉丝漆包机 | MD5/4—4/24F | 台 | 56 |
4 | 多头低速卧式漆包机 | A5000-24-12 | 台 | 60 |
5 | 超声波清洗机 | - | 台 | 88 |
6 | 环保设备 | - | 套 | 1 |
7 | 检测仪器 | - | 套 | 1 |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2,538.62万元用于设备安装工程,按综合指标法并参考近期完工的同类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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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拟投入10,081.32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费用、可研报告编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项费用科目的费率或者取费标准估算。
(5)预备费
本项目拟投入1,953.09万元用于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根据行业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5%(不含土地费用)进行估算,不计涨价预备费。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拟投入11,700.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员工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
5、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募集资金拟以增资方式投入。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金额62,000.00万元,建设期2年,经保守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42%,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85年,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营业收入 | 91,422.4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114,278.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19.23 | 398.21 | 398.21 | 398.21 | 398.21 | 398.21 | 398.21 | 398.21 | 398.21 | 398.21 |
总成本费用 | 82,652.75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102,091.11 |
利润总额 | 8,450.42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11,788.68 |
所得税 | 1,267.56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1,768.30 |
净利润 | 7,182.86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10,020.38 |
①营业收入
根据本项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第一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二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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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达产。预计项目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为114,278.00万元。其中产品的单价参照公司目前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估算,产量依据对应生产年产能估算得出,营业收入由产品单价乘以预计销量计算得出。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提取,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3%提取,地方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2%提取。
③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总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辅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摊销费、其他费用等。预计达产年的生产成本费用为102,091.11万元。具体如下:
a.外购原辅材料费主要为本项目采购铝杆、聚酯亚胺漆、聚酯胺酰亚胺漆、拉丝油、清洗剂、模具、包装材料等费用。各原辅材料单价根据各原材料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采购量根据当年产量估算得出;
b.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等费用,主要依据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
c.工资及福利费主要为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本项目预计定员346人,平均工资及福利水平依据当地市场平均水平估算得出;
d.修理费主要为项目设备维修费用,按照年折旧费的50%计算;
e.折旧费主要为项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折旧费用,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以折旧年限35年计算;机器设备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其他以折旧年限8年计算;
f.摊销费主要为项目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摊销年限50年计算;
g.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按销售收入的2%计算,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2%计算。
④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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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主体铜陵精迅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15.00%。
7、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2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 | 工作时间(月) |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14 | 15-16 | 17-18 | 19-20 | 21-22 | 23-24 | |
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 | ||||||||||||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
土建工程 | ||||||||||||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 ||||||||||||
工程竣工验收 |
8、项目涉及的土地、审批及备案相关情况
(1)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已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权属证书。
(2)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铜陵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01-340760-04-02-572671),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安环[2021]48号)。
(三)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科锐实施,投资总额28,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8,664.79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铜陵经开区翠湖四路与泰山大道交叉口处、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建成后将新增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产能。
2、项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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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战略发展方向
本项目生产的新能源铜基材料是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的上游原材料,终端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九、有色金属,4、新材料:(3)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
(2)延伸产业链条,把握市场机遇
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性、经济性的不断提升,驱动电机呈现出高速化、高功率密度、高效率的发展趋势。电机绕组需要采用高纯低氧的铜材料,因此对铜的氧含量控制和导体柔韧性有很严格的规定。因此,铜扁线生产商所使用的铜杆较为特殊,而我国在生产该铜杆的一些关键技术上依旧受制于人,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大多依赖进口,造成供应瓶颈。基于上述情况,本项目采用上引法对铜杆重新挤压,使铜杆结构重新结晶,从而达到绕组线使用性能,并且可以减少扁线产品的成本,提升公司扁线产品的市场拓展能力。
3、项目的可行性
(1)公司下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
公司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突破性发展进而带动扁线需求骤增的市场契机,重点加强对扁平电磁线市场的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夯实品牌领先优势。与此相应,铜陵科锐实施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不仅可以强化公司原材料的自给能力,而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生产工艺先进且经验丰富
精达股份具有丰富的电磁线生产技术和经验,而作为精达股份的下属子公司,铜陵科锐的铜杆生产工艺先进,曾多次与汽车新能源制造厂商、5G厂家、智能制造厂家和铜基漆包线设备厂商进行技术交流,能够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于铜杆及下游产品电磁线的性能要求。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28,00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及铺底流动资金等,拟募集资金投入18,664.79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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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建筑工程费 | 2,886.66 | 2,886.66 |
2 | 设备购置费 | 14,414.70 | 13,975.16 |
3 | 安装工程费 | 561.60 | 487.25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15.72 | 1,315.72 |
5 | 预备费 | 961.32 |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7,860.00 | - |
合计 | 28,000.00 | 18,664.79 |
本项目的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2,886.66万元用于厂房改造等,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进行测算。
(2)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拟投入14,414.7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参照公司过往设备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进行估算,本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设备数量 |
1 | 大拉机 | 尼霍夫M85 | 台 | 1 |
2 | 多头拉丝机 | - | 台 | 3 |
3 | 束线机 | - | 台 | 24 |
4 | 笼绞机 | - | 台 | 10 |
5 | 检测设备 | - | 套 | 1 |
6 | 挤压机 | TLJ300H | 台 | 12 |
7 | 上引炉 | SL1620-I3W | 台 | 4 |
8 | 配电房 | - | 个 | 2 |
9 | 去离子设备 | - | 台 | 4 |
10 | 空压机 | 10m? | 台 | 4 |
11 | 行车 | - | 台 | 2 |
12 | 5吨电动叉车 | - | 台 | 2 |
13 | 3吨电动叉车 | -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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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柴油发动机 | - | 台 | 6 |
15 | 粉尘收集器 | - | 台 | 6 |
16 | 烘干机 | - | 台 | 3 |
17 | 水塔 | - | 个 | 6 |
18 | 冷却水水池 | - | 个 | 3 |
19 | 电脑 | - | 台 | 13 |
20 | 服务器 | - | 台 | 2 |
21 | UPS、空调等 | - | 台 | 1 |
22 | 核心交换机 | - | 台 | 2 |
23 | 汇聚交换机 | - | 台 | 6 |
24 | 接入交换机 | - | 台 | 10 |
25 | 监控 | - | 套 | 1 |
26 | 机房装潢 | - | 套 | 1 |
27 | 光纤、网线工程 | - | 套 | 1 |
28 | 地面钢板 | - | 个 | 744 |
29 | 线盘(镀锌盘) | - | 个 | 1,100 |
30 | 智能仓储系统 | - | 套 | 1 |
(3)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561.60万元用于设备安装工程,按综合指标法并参考近期完工的同类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拟投入1,315.72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咨询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项费用科目的费率或者取费标准估算。
(5)预备费
本项目拟投入961.32万元用于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根据行业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5%进行估算,不计涨价预备费。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拟投入7,860.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外购原材料、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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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及动力、员工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
5、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科锐,募集资金拟以增资方式投入。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金额28,000.00万元,建设期2年,经保守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6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9.02年,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营业收入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598,235.5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235.05 |
总成本费用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591,583.40 |
利润总额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6,417.05 |
所得税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1,604.26 |
净利润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4,812.79 |
①营业收入
根据本项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预计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为598,235.50万元。其中产品的单价参照公司目前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估算,产量依据对应生产年产能估算得出,营业收入由产品单价乘以预计销量计算得出。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提取,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3%提取,地方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2%提取。
③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总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辅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其他费用等。预计达产年的生产成本费用为591,583.40万元。具体如下:
1-1-219
a.外购原辅材料费主要为本项目采购电解铜板、无氧铜杆、低氧铜杆、模具、挤压轮、腔体、酒精、木碳、石墨模、保护套、机物料、包装材料等费用。各原辅材料单价根据各原材料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采购量根据当年产量估算得出;b.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等费用,主要依据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c.工资及福利费主要为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本项目预计定员146人,平均工资及福利水平依据当地市场平均水平估算得出;
d.修理费主要为项目设备维修费用,按照年折旧费的50%计算;
e.折旧费主要为项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折旧费用,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以折旧年限35年计算;机器设备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其他以折旧年限8年计算;
f.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租赁费用。营业费用按销售收入的0.35%计算,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0.35%计算,租赁费用参照当地工业用地租赁价格估算。
④所得税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本项目所得税率为25.00%。
7、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2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 | 工作时间(月) |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14 | 15-16 | 17-18 | 19-20 | 21-22 | 23-24 | |
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 | ||||||||||||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
设备采购、验收 | ||||||||||||
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 | ||||||||||||
人员培训、生产准备 | ||||||||||||
投产运行、竣工验收 |
8、项目涉及的土地、审批及备案相关情况
(1)土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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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地位于铜陵经开区翠湖四路与泰山大道交叉口处,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涉及新增土地。
(2)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铜陵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12-340760-04-05-149848),已取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2023]49号)。
(四)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精达实施,投资总额18,364.9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3,313.73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天津精达现有场地内,通过对天津精达原有厂房和配电房进行改造,建设新能源扁线生产线,建成后将形成1万吨新能源扁线产能。
2、项目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战略发展方向
电磁线是驱动电机的关键材料,驱动电机高功率密度、高效率和小型化的发展方向对电磁线性能提出更高要求,驱动电机电磁线正向着由漆包扁线逐步替代漆包圆线方向发展。扁线最大的特征为横截面是矩形,应用在驱动电机中拥有更高的槽满率,致使相同功率电机所需铜线更短,铜耗降低,有助于缩小驱动电机体积;扁线凭借其独特的结构优势,可以大幅提升驱动电机转换效率,降低电池成本;扁线绕组相对圆线更为紧密,散热性提升;此外,扁线生产时采用挤压工艺,采用单一坯料,仅需更换模具即可生产各规格产品,有效提升小批量、多批次生产模式的生产效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十六、汽车,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1、节能技术开发应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1-1-221
(2)提升公司产能,把握市场机遇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连续10年保持全球第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预期2025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约1,330万辆,年度新能源车渗透率有望达到57%。扁线电机作为新能源乘用车驱动电机发展方向,自2017年部分车企使用扁线电机后,其他车企加速换装扁线,2021年起扁线电机渗透率加速提升。根据华宝证券研究报告数据,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扁线电机渗透率为15%,而我国扁线电机渗透率仅约为10%。预计到2025年,扁线电机渗透率将快速提升至80%。
3、项目的可行性
(1)充分的人才与技术支撑
通过多年沉淀,公司积累了良好的技术、人才与市场基础,通过自主开发扁线拉丝模具和扁线漆包模具、扁线焊接工艺技术、扁线产品在线测试等技术,实现了绝缘层薄、绝缘强度高、柔韧性好、表面光洁、高强度漆膜附着力以及杜绝R角加工时漆膜破裂等技术特性。而且,在国家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公司不断加大新能源车用扁平电磁线产线的投资,重点开发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客户,定向设计和开发了超过100种规格的新型扁线产品,能更好地满足新能源车领域技术升级的需求,积极有效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
(2)丰富的管理和运营经验
天津精达已于2005年6月30日顺利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认证,为了满足汽车行业市场需要,于2007年8月顺利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免检和中国名牌产品认证,公司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现代化的管理体系模式进行运作。针对产品制造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检测,天津精达采取的措施包括:对所有生产线建立工业以太网络系统,进行实时信息管理,用于制造设备工艺参数的自动采集、存储和监视;连续监控每台漆包机生产工艺状况和机效情况;建立以产品质量控制为主线的ERP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生产和质量同步管理;在半成品生产设备上安装了德国涡流探伤测试仪,在漆包线生产线上安装了美国漆包线在线检测系统,实现了产品质量全流程有效控制。
(3)品牌与客户资源具备优势
1-1-222
公司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积累,通过高质量、讲诚信与好服务打造出卓越的品牌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取得品牌竞争优势。精达牌系列电磁线被认定为“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同时,公司还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与行业内众多优质客户如通用汽车、BYD、联合电子、方正电机、LG、京泉华、海光电子、日本电装、三菱重工、松下及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等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已成为公司重要无形资产之一。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18,364.96万元,主要用于厂房配电房改造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及铺底流动资金等,拟募集资金投入13,313.73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工程建设费 | 2,085.50 | 1,393.29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2,449.12 | 11,917.44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5.00 | 3.00 |
5 | 预备费 | 290.99 |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3,524.34 | - |
合计 | 18,364.96 | 13,313.73 |
本项目的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投入2,085.50万元用于厂房及配电房改造等,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进行测算。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本项目拟投入12,449.12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参照公司过往设备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进行估算,本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设备数量 |
1 | 进口双头大拉机 | 德国尼霍夫2头 | 台 | 2 |
2 | 进口扁线设备 | - | 台 | 2 |
1-1-223
3 | 配套压延机 | - | 台 | 8 |
4 | 国产扁线设备 | - | 台 | 6 |
5 | 配套压延机 | SY-180-1LA | 台 | 24 |
6 | 挤压机 | - | 台 | 3 |
7 | 配套设备 | - | 套 | 1 |
8 | 检测设备 | - | 套 | 1 |
9 | 智能仓储设备 | - | 套 | 1 |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拟投入15.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规划设计费和提前进场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项费用科目的费率或者取费标准估算。
(4)预备费
本项目拟投入290.99万元用于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根据行业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2%进行估算,不计涨价预备费。
(5)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拟投入3,524.34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员工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所需要的周转资金,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
5、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精达,募集资金拟以增资方式投入。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金额18,364.96万元,建设期1.5年,经保守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71%,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88年,经济效益良好。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营业收入 | 11,700.00 | 54,600.00 | 70,200.00 | 78,000.00 | 78,000.00 | 78,000.00 | 78,000.00 | 78,000.00 | 78,000.00 | 78,000.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 | 15.97 | 120.95 | 120.95 | 120.95 | 120.95 | 120.95 | 120.95 | 120.95 |
1-1-224
项目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总成本费用 | 11,307.76 | 51,517.91 | 66,039.81 | 73,254.36 | 73,265.32 | 73,246.01 | 73,227.04 | 73,239.02 | 73,251.36 | 73,264.07 |
利润总额 | 392.24 | 3,082.10 | 4,144.23 | 4,624.69 | 4,613.73 | 4,633.04 | 4,652.01 | 4,640.03 | 4,627.69 | 4,614.98 |
所得税 | 98.06 | 770.52 | 1,036.06 | 1,156.17 | 1,153.43 | 1,158.26 | 1,163.00 | 1,160.01 | 1,156.92 | 1,153.75 |
净利润 | 294.18 | 2,311.57 | 3,108.17 | 3,468.52 | 3,460.30 | 3,474.78 | 3,489.01 | 3,480.02 | 3,470.77 | 3,461.24 |
①营业收入
根据本项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预计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为78,000.00万元。其中产品的单价参照公司目前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估算,产量依据对应生产年产能估算得出,营业收入由产品单价乘以预计销量计算得出。
②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提取,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3%提取,地方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的2%提取。
③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的总成本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折旧费、摊销费、其他费用等。预计达产年的生产成本费用为73,254.36万元。具体如下:
a.外购原材料费主要为本项目采购铜杆、绝缘材料等费用。各原材料单价根据各原材料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采购量根据当年产量估算得出;
b.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等费用,主要依据当地市场价格估算得出;
c.工资及福利费主要为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本项目预计定员32人,平均工资及福利水平依据当地市场平均水平估算得出;
d.修理费主要为项目设备维修费用,按照年折旧费的10%计算;
e.折旧费主要为项目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折旧费用,其中改造后的厂房及配电房以折旧年限20年计算;机器设备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
f.其他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营业费用按销售收入
1-1-225
的0.8%计算,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0.6%计算,研发费用按销售收入的0.3%计算。
④所得税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本项目所得税率为25.00%。
7、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 | 工作时间(月) |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14 | 15-16 | 17-18 | |
设计评估 | |||||||||
厂房改造 | |||||||||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 |||||||||
试生产/批量生产 |
8、项目涉及的土地、审批及备案相关情况
(1)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经济开发区四纬路6号天津精达现有厂区内,不涉及新增土地。
(2)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项目已取得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天津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局部改建变更项目备案的证明》(津丽审投备[2023]51号),已取得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丽审批环[2023]47号)。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33,786.1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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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性流动资金短缺、财务费用较高
电磁线行业所需原材料以金属铜、铝为主,因原材料采购成本较高,资金占用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规模、资金成本和筹资渠道有着较强的需求。随着公司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导致银行借款规模整体较大,财务费用提升。
(2)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
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张,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①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企稳回升和我国经济发展,加之国家节能减排、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号召,下游行业中新能源行业,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对电磁线的需求,尤其是扁线的需求,带来了巨大的提升;②传统的家电行业和电机行业智能化程度逐步提高,对电磁线的需求更是从量到质的立体提升,带动了电磁线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高端电磁线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占比进一步提高;③近年来,环保政策落地并严格执行,行业内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中小企业被关停,市场需求逐渐向品牌知名度高、生产经营规范、品质有保证的企业转移,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大规模电磁线制造企业面临有利的行业形势;④此外,近年的铜价波动和国家“去杠杆”政策的实施给电磁线制造企业带来加大的资金压力,导致部分企业停产或退出。
综上,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公司紧紧抓住电磁线行业历史性的发展机遇,贯彻公司“两极拉伸”战略,一方面,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核能发电等领域,努力提高高端产品的产能产量,促进公司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向涉及不多或未涉及的其它电磁线应用领域进行覆盖,主动下沉诸如新能源变压器用电磁线产品、工业电机用F/H级电磁线以及环保自粘性电磁线等领域,积极推进公司产能的扩张,进一步提高市场话语权和竞争力。另外,公司立足传统主业,稳步扩大产能,努力提高自身市场占有率,抢占因环保被关停和资金压力停业的中小企业市场份额,巩固龙头地位。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现时流动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持续发展的瓶颈,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产生阻碍,并使得公司在战略实施上处于较为保守的位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备
1-1-227
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扩张和转型升级。
3、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效缓解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研发、制造和销售,属于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行业,在细分行业中属于电磁线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特种漆包圆铜线、特种漆包圆铝线、漆包扁铜线、汽车和电子线、特种导体等,广泛运用于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微特电机、仪器仪表、通讯及航天航空等领域,凭借持续领先的技术实力、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及可信度,能够满足国内外不同客户的需求,并与通用汽车、BYD、联合电子、方正电机、LG、京泉华、海光电子、日本电装、三菱重工、松下及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及持续、稳定的订单份额。
“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以客户需求为前提导向,能够满足新能源产业、工业电机等行业客户对电磁线的新要求,产品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生产工艺节能环保。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是顺应“以铝节铜”趋势的迫切需求,符合“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的要求,能顺应下游行业更低使用成本的要求,完成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扩大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产能,充分挖掘提升生产技术和工艺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生产的铜杆能满足诸如新能源扁线用漆包线、电机线、电子线、薄壁电线及橡胶线、风能电缆、船用及机车电缆生产的上游材料供应需求,也是公司进一步加强原材料自给能力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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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把握扁平电磁线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强扁平电磁线市场的开发力度,是提升市场占有率、夯实品牌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的必要举措。“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一定程度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及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
(二)关于两符合
1、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研发、制造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其他项目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下游应用领域,属于《“十四五”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等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领域和方向,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板块定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 | 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 | 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 | 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 |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 是,项目建成后将新增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产能,满足下游行业转型升级对产品的新要求 | 是,项目建成后将新增4万吨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产能,顺应“以铝节铜”的趋势,符合“绿色环保”和“循环经济” | 是,项目建成后将新增8万吨特种铜杆产能,强化公司原材料自给能力,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 是,项目建成后将新增1万吨新能源汽车用扁线产能,调整公司产品结构,抢占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市场份额 |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 否 | 否 | 否 | 否 |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 否 | 否 | 否 | 否 |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 否 | 否 | 否 | 否 |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 否 | 否 | 否 | 否 |
1-1-229
6、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购买土地或房产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房产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投入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净资产逐步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公司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将实现进一步增长,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所有股东利益。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1、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
1-1-230
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1-23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截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253,11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746,8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204431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000001471 | -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194471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 11510078801100001153 | -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 34050166860800000884 | - | 已销户 |
合计 | -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7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2.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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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铜陵分行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242003 | - | 已销户 |
合计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 | 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 | 32,395.71 | 32,395.71(注1) | - | 100.00% |
2 | 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 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 26,300.00 | 26,910.93 | 610.93(注2) | 1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8,978.98 | 18,978.98 | - | 不适用 |
合计 | 77,674.69 | 78,285.62 | 610.93 |
注1: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中包含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93.32万元。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610.93万元,其中: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610.93万元,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9,182.23 | 29,224.04 | 41.80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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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合计 | 29,182.23 | 29,224.04 | 41.80 |
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金额分别为41.80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场地内变更为经开区西湖三路以北、天门山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西地块。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已经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预先投入情况说明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0,921.4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30号《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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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其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其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1)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促进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按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2)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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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1年12月17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3年1月10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5月11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闲置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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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每年利润总额)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1 | 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 | 项目投产后,达产年税后净利润6,961.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净利润3,875.19万元,自有资金承诺净利润3,085.81万元 | 1,768.20 | 2,292.99 | 2,325.08 | 9,362.33 | 否 |
2 | 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 达产年税后净利润5,853.00万元 | 不适用 | 620.47 | 5,402.68 | 6,023.15 | 是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期间原材料电解铜价格上涨导致财务费用支出增加;部分重要客户战略重点转移,造成订单流失,再加上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使得销量未达预期;新厂区建成投产后设备调试、磨合损耗较大,产能发挥受到影响;初期部分产品为光伏逆变器配套,受国家政策影响,市场启动时间较晚,产能未能发挥。
(2)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于2023年10月正式投产,投产期1年后进入正式达产期;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预计净利润为2,362.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二年预计净利润为5,854.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效益6,023.15万元,达到了投产期预期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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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8.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2022年5月13日公司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为10.693.32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会计师对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30Z0918号”《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精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达股份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0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87号文核准,公司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741.40万元。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华普验字[2002]0532号验资报告。
1、“年产3000吨汽车电器用耐高温漆包线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年产3000吨汽车电器用耐高温漆包线项目”实施方式由公司直接投资变更为与美国里亚电磁线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东南海建设特种漆包线公司,并由广东南海建设特种漆包线公司实施,项目产能由3,000吨增加至4,000吨。广东南海建设特种漆包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48.6万美元,其中公司股权比例为70%,出资额为384万美元;美国里亚电磁线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30%,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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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为164.6万美元。
(二)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2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0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20.60 万元。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华普验字[2007]第 0405 号验资报告。
1、“年产 10,000 吨异形线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年产 10,000 吨异形线项目”实施方式由公司直接实施变更为与美国里亚电磁线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岗琴工程线有限公司,由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岗琴工程线有限公司实施,同时将本项目因实施方式变更节余的募集资金3,399.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岗琴工程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300 万美元,其中公司股权比例为51%,出资额为 663万美元,美国里亚电磁线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9%,出资额为 637 万美元。
原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双金属复合线材项目”终止,变更为“铜陵精工里亚年产 25,000吨低温漆包铜圆线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双金属复合线材项目”终止,同时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铜陵精工里亚年产 25,000吨低温漆包铜圆线项目”。双金属复合线材项目终止原因是项目原计划与美国科普威公司合资建设,生产的产品铜包铝线和电镀铜包钢线基于美国科普威公司的专利技术及专用设备,因美国科普威公司资金困难无法继续出资并要求终止合资合同,不能提供生产所需的专利技术和专用设备,故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三)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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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84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6,08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799.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913.34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1]4404号《验资报告》。
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收购铜陵顶科镀锡线有限公司35%的股权同时对其增资3,000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收购铜陵顶科镀锡线有限公司 35%的股权同时对其增资3,000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原由公司和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广东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投资由公司与里亚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分期投入。因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受美国国内经济影响无法按原定投资计划投入资金,同时考虑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尚未投入使用的 17,812.62 万元募集资金中的8,833.60 万元变更投向,将其中 5,833.60 万元用于收购铜陵顶科镀锡线有限公司 35%的股权,同时对铜陵顶科镀锡线有限公司增资3,000 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铜陵顶科镀锡线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变更为“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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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因为市场经济环境的持续低迷,新能源产业受经济危机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其中,因受电解铜价格居高不下、银行利率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企业财务费用支出大幅增加,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促使该行业加快了技术进步与革新工作,一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应运而生。“以铝代铜”成为行业的一种趋势,并已得到整个产业的一致认同。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公司积极应对,经过市场调研,将正在实施的30,000吨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铜圆电磁线中所采用导体材料由铜改为铝,转为生产12,000吨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以适应下游客户的变化,更好的服务市场,公司继续以募集资金2,800万元投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0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179.02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变更原因是“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已投产但产能尚未达产,另外公司已在广东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对尚未投入使用的20,266.27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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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800万元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实施主体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为公司与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的合资公司。鉴于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受其资金状况影响无法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对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司将原“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现“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8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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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李光荣 李 晓 秦 兵 张军强 徐晓芳 尹 雯 郭海兰 张菀洺 汪 勇 |
全体监事签名: 张永忠 王世根 苏保信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秦 兵 张军强 周 江 |
赵 俊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3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李光荣
年 月 日
1-1-24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盖凯霞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邹坚贞 胡殿军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秋云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5
声 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签名:
李昭欣
保荐人董事长签名:
张秋云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田多雨 吴丹 郭亚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4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勇 储阳玲 崔广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刘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48
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李晨 张乾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万华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49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对股东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保持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规模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拓展主营业务规模,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盈利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同时将加强对业务环节的内部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积极、稳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扩充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强化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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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5、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
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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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所作承诺
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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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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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资料外,本公司按照要求将下列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受托管理协议》;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