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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联盛、郭海兰、张菀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査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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