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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方经济布局、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

(四)聚焦主业,围绕主业上下游产业链优化布局,提升产业协同效应,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新兴产业投资视同主业。

(五)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规模、负债水平、筹资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有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经济评价指标满足要求。

(七)符合公司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全流程管理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决策、盲目上项目。

第三条公司投资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按禁止类、特别监管类、限制类目分类监管,具体按照上级或监管部门的负面清单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类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特别监管类、限制类投资项目实施前报公司审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五条本办法相关名词定义与释义:

(一)投资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为获得预期收益,投入货币、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二)股权投资是指以新设公司或联合重组、股权收购、增资等方式取得其他公司股权的行为,不含设立分公司,其中:参与现有子公司增资应同时遵守公司投资管理和股权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股权转让、划转、重组、处置、减资等股权管理行为执行公司股权管理有关规定。

(三)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按照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单纯建造生活设施、迁建、恢复、单纯购置等;按照建设内容,可分为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等;按照列支渠道,可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公司及所属单位为发展需要,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活动比照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管理。

基本建设是以扩大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工程及与之连带的

工作。

更新改造是以维持现有生产能力或以恢复固定资产原有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投资,是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用新的技术、装备、工艺替代原有的技术、装备、工艺所进行的投资。

安全生产费是指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从成本中提取的,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支出分为资本性和费用性,对符合投资定义和条件的支出,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予以资本化并作投资进行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机关部门职责。

(一)规划工程部是公司投资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公司投资管理有关制度。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调整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3.组织开展公司除新能源项目以外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前期工作;指导开展新能源项目(光伏、风电及储能等)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前期工作。

4.参加或开展股权投资尽职调查。

5.组织审核公司决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初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方案;负责履行公司层面的投资决策流程。

6.组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调度公司重大工程

项目,组织开展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控制”考核。

7.负责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标、造价的监管和指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工程类招标业务的管理。

8.落实公司安排的其他投资发展方面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年度投资计划中的技术改造、技术组织措施、综合利用三废处理、信息化、智能化项目及生产性设备购置进行专业审核。

2.组织对公司决策项目的技术改造、技术组织措施、综合利用三废处理、信息化、智能化及生产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专业会审;参与审核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3.参与或开展股权投资技术方面尽职调查,审核技术尽职调查报告。

4.牵头开展技术改造、技术组织措施、综合利用三废处理、信息化及智能化等项目监管,总体协调项目进度、监管项目质量,参与“四控制”考核。

5.负责配合公司本部各部门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

1.参与或开展股权投资人力资源尽职调查,审核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报告。

2.根据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公司投资的股权单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资格审查、推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

3.根据需要参与股权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的

审核,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四)安全环保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年度计划内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使用范围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监督。

2.参与公司决策项目的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综合利用三废处理等的专业会审;参与审核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3.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安全、环保进行监管。

(五)财务部主要职责:

1.选聘财务中介机构,参与或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审核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2.组织开展公司投资项目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审查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3.参与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4.按照规定开展对公司决策项目项目进行财务论证、税务论证。

5.开展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投资资金保障。

6.负责做好投资相关财务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入账,股权收购、联合重组涉及的财务报表合并。

(六)运营管控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年度投资计划中的非生产性设备购置项目进行专业审核。

2.组织对公司决策项目非生产性设备购置进行专业会审;参与审核需公司决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等,

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负责电价、煤炭价格预测。

3.参与或开展股权投资经营方面尽职调查,审核经营尽职调查报告。

4.负责设备购置立项及采购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七)风控审计部主要职责:

1.选聘法律中介机构,开展或参与法律尽职调查,审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参与审核公司决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等,提出专业主管部门意见。

3.按照规定对公司决策项目的投资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

4.审核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

5.负责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七条公司机关其他部门根据职责或工作需要,参与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可行性论证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公司所属单位是本单位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等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一)编报本单位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及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监督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

(二)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投资机会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报告的编制质量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合理性负责。

(三)负责投资的实施,包括办理项目开工前各项支撑性文件,项目建设、风险控制、竣工(预)验收、项目资料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四)落实公司安排的其他投资发展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投资发展相关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的具体职责以公司文件或相关工作安排为准。

第三章决策权限

第十条股权投资实行“集中管控、统一决策”,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分级管控、分级决策”,所有投资项目未经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不得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决策权限按照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营决策授权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决策事项。

(一)股东会:

1.审定年度投资计划。

2.审定投资额度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投资项目: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股东会认为应由其审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二)董事会:

1.审议年度投资计划。2.审定投资额度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投资项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万元。

3.按授权权限审定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调整(具体按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及股东会授权的其他投资事项。

4.董事会认为应由其审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三)董事长:

1.审定未达到董事会审定标准的投资项目。

2.审定权限范围内年度计划内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3.审定权限范围内年度计划外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4.按权限审定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调整(具体按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审定其他应由董事长决策的投资项目。

(四)总经理办公会:

1.审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2.审定年度计划内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3.审定年度计划外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设备购置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4.审定投资额度未到达1000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

购置楼堂馆所。

5.审定权限范围内公司机关直接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6.按权限审定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调整(具体按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7.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投资事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中包含应由公司决策的设备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中应对设备投资情况重点说明,提请决策机构一并决策。包含在已决策的固定投资投资方案中的设备投资,原则上不再单独决策。

第十四条除公司决策的投资事项外,由所属单位自主决策。公司所属单位应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所有的投资事项均有对应的决策流程、决策机构等安排。二级单位自主决策的投资事项,于项目决策后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规划工程部备案。

第十五条应提交公司决策的投资事项,所属单位党组织前置研究后,行文报公司决策后,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公司章程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投资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投资。

(一)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立足公司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聚焦主业,合理布局,满足安全、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2.坚持量入为出、从严从紧,统筹把握投资时机、强度、

效果;

3.有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稳步提升新兴产业投资占比。

4.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非主业投资占比、非生产性投资占比不得超出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

(二)年度投资计划重点审核投资规模、投向、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是否符合国资监管规定,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投资原则及相关制度规定等;

2.按照安全生产技术经济一体化要求,审核新增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

3.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对项目排序,重点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优先考虑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项目;

4.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安排符合目标要求。

第十七条投资计划的编制与下达。

(一)原则上每年10月份,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根据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和安全、发展、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本年度投资计划预计完成情况报告、下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含设备投资计划)、高风险投资业务建议计划(如有)、公司调度重大工程项目建议计划等,经研究后报公司规划工程部。

年度股权投资建议计划按照续投项目和新投项目分别编制,并附项目明细表。其中,续投项目需提供决策文件;新投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投资背景、投资估算、分年度投资额、合作方案(如有)、资金来源与构

成、投资预期收益分析及相关支撑性材料等。

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按照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分类编制,并区分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附项目明细表。其中:续建项目需提供决策文件,新建项目(含设备)应附项目建议书。

(二)规划工程部汇总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上报的投资建议计划后,分解反馈给公司各专业主管部门按职责组织初审,经公司专业分管领导组织审核后,形成专业审核意见。

(三)规划工程部统筹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经营状况、资金情况、负债水平等因素,组织编制形成公司下年度投资计划方案(含高风险业务投资计划等),按照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下达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批复。

(四)在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时,结合项目实施安排,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闭合分解,在批复下达后按要求将分解计划报公司规划工程部。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计划的控制与调整。

(一)公司对年度投资计划实行“项目+额度”双重管控。未列入公司下达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各单位不得超出下达的投资计划额度进行投资;下达的各单位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度,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及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计划额度,不得相互混用。其中,零星设备购置按照额度控制,在公司批复的额度范围内,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调剂使用。

(二)各单位要健全投资计划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基础管理,提升计划编制、执行的准确性、合规性,实现精准投资。

(三)各单位投资项目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重大客观因素影响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同意投资计划调整前,不得超计划进行投资。

1.年度内计划调整。公司决策的项目,具体项目及计划投资额发生变化的,履行相关立项决策程序后即视为同意计划调整,不再下达批复。

2.年度计划调整。每年9月份,各单位对当年投资完成情况进行预计,组织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由各单位研究后,向公司行文提出调整申请,说明调整事项、原因、依据等,并附相关支撑性资料。规划工程组织汇总和审核,提出调整意见,按照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各单位下达年度投资调整计划批复。

第五章前期工作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对需要上级或监管部门决策的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或监管部门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对其他需要公司决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分为投资机会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论证二个阶段。

第二十条投资机会研究。

(一)各单位(部门)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收集、调研行业政策、行业动态、技术变革、

市场交易、产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筛选投资项目,对意向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调研,分析投资机会,研究投资的可行性。

(二)各单位(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内部审查论证,形成明确意见和建议,报公司规划工程部进行会审。

(三)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项目提出的目的、必要性和建设依据。二是,项目的市场需求、拟建规模、建设地点等初步设想。三是,项目资源情况、建设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分析。四是,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五是,项目建设进度的初步安排计划。六是,项目的经济效益初步评价。

(四)各单位(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应明确项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更换人员的要明确接替人员,以便于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五)公司规划工程部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项目建议书组织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形成会审意见。会审意见认为有必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二十一条可行性研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单位(部门)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自主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报告编制的思路、方法、市场分析、重要参数的选取、报告结论等核心内容审核把关。

(二)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依据:

1.政策法规依据。投资必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必须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投资建设的法律法规、准入

条件等规定,必须遵守国资监管有关规定。

2.发展规划依据。可行性研究必须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符合规划要求。

3.标准规范依据。可行性研究应按照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和大纲、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等规范指引要求,参照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工程定额等规定,对拟投资事项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

4.专题研究依据。可行性研究成果的编写,应建立在各类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包括市场研究、竞争力分析、场址比选、风险分析等。根据需要,规划工程部可要求二级单位编制市场分析等专项报告,对项目市场或影响项目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分析论证。重大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方案审查论证,取得审查论证意见。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以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风险可控性等三大目标和需求可靠性、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影响可持续、风险可管控等七个维度作为核心内容,对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和产出方案、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投融资与财务方案、影响效果评价、风险管控方案等进行系统深入研究。

(四)各单位(部门)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评审前,应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内审,分管领导和投资、财务、经营、法律、风险管理等部门参加。参与评审的人员要认真履职,结合工作职责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签字

确认。

(五)公司规划工程部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公司规划工程部或者会审意见认为有必要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的,由各单位(部门)聘请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各单位(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在评审会后

个工作日内报送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工程部审查同意后,可向公司申请投资决策。

(六)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报告编制质量负责。对出现报告编制质量差、报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参数选取严重不科学、投资估算严重偏离实际(误差±10%以上)、市场预测严重不及预期导致项目收益率低于同期五年期国债收益率、报告结论出现较大偏差、为通过投资决策在预期投资收益率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对未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前述情形的中介机构,由项目单位负责按程序将相关中介机构纳入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并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投资决策。

(一)对不需要开展可行性研究的投资项目,各单位(部门)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经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或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形成专业意见后,按照职责分工,由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建议书会审。对会审通过的项目,报公司申请开展投资决策。

(二)对需要开展可行性研究的投资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经各单位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或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申请开展投资决策。

(三)规划工程部负责根据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及本办法规定履行公司投资决策流程,同意实施的项目,由规划工程部负责下达投资决策批复。

(四)各单位(部门)在取得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公司章程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五)投资审核论证的原则和重点。

1.合规性分析。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分析,不合法、不合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不符合安徽省国资委监管、证券监管规定的项目,不予投资。

2.战略性分析。分析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是否对公司产业发展具有协同效益,主要分两类:

一是,战略成熟类项目。兼顾主业战略布局和投资收益。

二是,战略培育期项目。不以单个项目的投资收益为项目投资的立足点,重点分析项目对产业成长的支撑性作用、区域市场控制力和占有率的影响,看趋势,算大账,兼顾单个项目投资收益。

3.投资收益分析。分析投资项目的发展预期、市场前景和投资收益,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投资收益率。

4.风险分析。充分揭示风险,分析风险,超前防范化解风险,根据可控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将风险分为三类:风险不可控或难以解决的为高风险,一定程度可控或解决有一定难度的为中等风险,可控或可以解决的为低风险。

5.优势劣势分析。从企业自身资本、人才、技术、管理,投资环境及竞争对手等方面,分析投资项目的优势和劣势。

第六章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超过2年未实质性实施的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暂缓实施;需重新启动的,实施前应重新履行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十四条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时投资额、股权比例、法人治理结构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应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五条建立项目“收口”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重大股权收购类、联合重组类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公司要求开展收口工作,全面梳理项目前期、投资决策等支撑性资料,参与项目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确保实现项目从谋划到决策、实施各环节全过程留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部门)负责办理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公司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水资源、能耗和节能、环境保护、排污、安全、施工、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支撑性要件。

第二十八条公司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为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有关的债务和利息,项目资本金基数是扣除可抵扣增值税后的建设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资本金比例。

对分期拨付资本金的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公司的项目

进度确定资本金需求,合理拨付资金。

第二十九条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投资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估算。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立项批复的范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下列情形的,应提请原决策机构重新决策:

(一)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概算超过项目立项批复的估算10%以上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其他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条各单位(部门)应科学、有效的组织投资完成统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公司投资管理信息化要求,填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相关投资信息,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管理系统报送上月投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十二条建立投资月度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结束后5日内向公司规划工程部报送上月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月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投资偏差分析;

(三)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四)投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后评价、投资风险控制等投资管理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报告的内容。

第七章风险管理第三十三条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中止或终止项目前期工作,以控制投资风险:

(一)国家政策或公司战略调整,导致项目不确定性或投资风险大幅增加的;

(二)项目投资条件或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前期工作持续5年以上无实质性进展,近期或预期没有利好政策,或投资、建设条件等没有突破性进展的;

(四)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项目投资条件的;

(五)发生其他对项目前期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前期工作已中止的项目重新启动时,应重新履行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前期工作中止或终止后,不得发生新的前期工作费用。

第三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影响投资目标实现的重大不利变化时,应采取暂缓实施、终止项目等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一)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收益降低或继续投资存在巨大风险;

(二)协议或合同规定投资终止情形发生的;

(三)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对公司利益将造成重大影响;

(四)项目投资额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生其他对项目实施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重新启动暂缓实施、终止的项目,应重新

履行决策程序。

第三十七条前期工作或项目暂缓实施、中止或终止,由各单位(部门)向公司行文申请,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三十八条建立投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一)项目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投资额重大调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二)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重大资产损失,严重的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事故等;

(四)投资项目合作方严重违约,出现严重损害出资人利益的情况;

(五)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六)银行账户、款项被冻结或省外、境外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破产;

(七)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等。

各单位(部门)在向公司报告投资重大事项的同时,要做好应急处置及下一步风险防范预案工作。

第三十九条风控审计部负责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投资经验,提升投资管理水平。投资项目后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要持续健全本单位投资管理体系,完善本单位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投资管理职能部门,加强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投资发展工作的要素保障,不断提升本单位投资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由规划工程部负责解释。《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淮能股份〔202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模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

(参考模板)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

目录

根据项目建议书正文编制目录

XX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的整体情况,包含:项目背景、建设规模、功能定位、技术方案、投资主体及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建设地点

四、建设单位简要介绍建设单位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多家单位共同投资的,须介绍合作方情况。

五、编制依据罗列相关文件、规划、规范、标准等,作为项目符合地方发展需要和相关要求的依据。

第二章行业和市场分析

一、行业概况分析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政策、发展趋势,对行业发展进行初步判断。

二、区域情况

(一)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项目所在地区同类型产业发展情况、项目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

三、市场需求分析

分析项目产品市场的供需情况。

四、总结

总结项目的市场潜力、发展空间,对项目市场可行性进行初步判断。

第三章技术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介绍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预计项目工期及重大工程节点。

二、技术方案

重点介绍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设备参数、原料来源、产品运输、重大技术突破、选址要求、节能环保方案、可能造成的社会环境影响等。

第四章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有利于延伸煤电气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

(二)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投资项目,须从发展战略、

行业协同方面分析。

二、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主业投资原则。

(四)建设条件可行性。

(五)技术可行性。

(六)环境保护、节能可行性。

(七)经济可行性。

(八)是否符合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

第五章初步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额估算

二、资金筹措(自筹/融资)

三、效益分析

(一)预测假设和方法介绍经济效益预测的方法、前提假设等。前提假设包括假设的产品生产量、销售量、产品价格、生产成本、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预测结果及分析

1.对项目投产后的收入、毛利、现金流量情况进行预测并进行分析。

2.对投资回报率和回收期进行预测并进行分析。

3.不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需从安全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分析。

四、总结

对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进行总结,评价投资回报率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同时对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点进行描述,从经济可行性上对项目进行评价。

第六章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实施流程

二、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第七章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及其防范

二、安全风险及其防范

三、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四、经济风险及其防范

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形成明确的投资意见。

二、项目实施相关建议

责任领导:项目责任人:联系方式:

附件2:公司决策项目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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