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理层及所属二级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等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绩效评价,并提出了2024年度薪酬建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回避票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新制定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防范投资风险,保障
投资收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