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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关于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现金分红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现金分红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流等因素,对现金分红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安排。

二、规划主要内容

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5-2027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5%,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9元(含税)。公司每年度的现金分红可分多次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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