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刘翔宇、王岳、陈济庭、茹晓明、孙宝明、陈福存、陈及、肖珉、袁吉锋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
月
日
: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