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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三名,实际参加表决委员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经核算,公司2024年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

合计金额为518.59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赵金刚董事长87.36
李新战总经理、董事67.35
郑远民独立董事8.67
张选军独立董事6.67
潘慧峰独立董事5.83
苗红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0.16
王拥军副总经理62.99
翟居付副总经理42.62
李晓东销售总监53.85
李慧玲董事会秘书40.49
高富娥采购总监47.13
吕文栋(离任)2
郑登津(离任)2.83
李卫峰(离任)20.64
合计518.59

二、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

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5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

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亦按月平均发放)。

5、其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委员签字:

张选军潘慧峰李新战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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