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31证券简称:豫光金铅公告编号:临2025-028债券代码:110096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
月
日止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7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发行数量
71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77,5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322,4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3号)。
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1,000.00 |
减:保荐承销费 | 816.04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70,183.96 |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02.04 |
其中: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 | 11,264.92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5,953.16 |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0,383.96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88.68 |
加: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 18.14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411.3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持续对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4年
月,本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
76211599901100013927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
64713189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
152280000000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
7619007880150000333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
262493208917)、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
411806010150001402)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59893444557)。
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762115999011000139273 | 10,755.9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647131898 | 59,917,277.3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5228000000010 | 16,368.2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76190078801500003339 | 5,277,5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259893444557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262493208917 | 36,562,207.08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 411806010150001402 | 22,329,665.31 |
合计 | 124,113,773.93 |
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2024年9月,公司、公司子公司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49,188.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8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河南豫光金铅
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71,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02.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02.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 | 37,600.00 | 37,600.00 | 37,048.28 | 13,198.37 | 13,198.37 | -23,849.91 | 35.62 | 2026-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 | 8,300.00 | 8,300.00 | 8,300.00 | 646.74 | 646.74 | -7,653.26 | 7.79 | 2027-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3,900.00 | 3,900.00 | 3,900.00 | 3,372.97 | 3,372.97 | -527.03 | 86.49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200.00 | 21,200.00 | 20,383.96 | 20,383.96 | 20,383.9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71,000.00 | 71,000.00 | 69,632.24 | 37,602.04 | 37,602.04 | -32,030.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49,188.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8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力全部为内部配套使用,旨在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能耗和保障电力供应,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测算。 |
注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