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中国中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中国中铁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中国中铁正在实施的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的计划外(已于2025年5月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无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其他主体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风险。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