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130,159.19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731,760,9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5,200,0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5,828,040.55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5,828,040.55 | 86,588,045.10 | 173,176,090.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072,353.47 | 45,996,158.56 | 83,594,094.8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07,130,159.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5,592,175.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887,535.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45,592,175.85 | ||
现金分红比例(%) | 618.37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5,828,040.55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43%,达到100%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46,062.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7%,所以,本次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209.52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给股东提供稳定的现金回报。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