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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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359号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高纤”)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南高纤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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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江南高纤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南高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南高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江南高纤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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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万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1,123.4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03.34万元;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8.1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961.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016.60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9,278.18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474.8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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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存储方式 | 专户用途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7010188000571028 | 10,165,991.48 | 活期 | 生产线新建及改造项目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埭支行 | 52482100000494-000001(2024年第142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112900835778(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8242期) | 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合 计 | 170,165,991.48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76.5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46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同意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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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含 1.7 亿元)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2024年度,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存款本金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存款利率 | 状态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埭支行 | 苏州银行2023年第88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亿 | 2023年1月30日 | 2024年1月30日 | 2.1%或3.45%或3.55% | 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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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存款本金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存款利率 | 状态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埭支行 | 苏州银行2023年第2905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6500万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4月11日 | 2.1%或3.1%或3.2% | 赎回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7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万 | 2024年5月9日 | 2024年6月30日 | 1.1%或2.23%或2.33% | 赎回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币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万 | 2024年7月10日 | 2024年10月18日 | 1.5%或2.49% | 赎回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埭支行 | 2024年第142期定制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亿 | 2024年2月1日 | 2025年2月1日 | 2.1%或2.85%或2.95% | 正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8242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万 | 2024年10月24日 | 2025年1月22日 | 1.05%或2.31% | 正常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8,181.03 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3年12月22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8,500.00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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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3,673.54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3年10月25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4,000.00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