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保险费用不超过25万元,责任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8日届满,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11月8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已审议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泰永长征股票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27,以下简称“泰永长征”)股票1,454.4119万股,持股占比6.52%,该金融资产不存在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为提高资产流动性及资产利用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作出本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出售公司持有的泰永长征股票不超过1,454.4119万股,期间如泰永长征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出售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价格择机出售或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将泰永长征股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次减持泰永长征股份不会对公司当年损益产生影响。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