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证券简称:三佳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4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质押情况2025年6月16日,为增强股权收购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方应对可能出现的业绩补偿等情况的履约保障,国之星半导体、家之合合伙、合肥仁之合智能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之合合伙”)与我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将上述三家企业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剩余的对标的公司合计持有的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作为可能出现的业绩补偿之债务的履约担保。
●该交易中有关人员已从我公司离职多年,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定价情况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3,800.00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8,461.74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5,338.26万元,增值率为181.27%,增值较高,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安徽十月新兴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恒晟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晋江十月乾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翰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国之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星半导体”)、合肥家之合智能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家之合合伙”)、自然人曹俊玉、自然人纵雷、自然人何利强、自然人陈小飞合计持有的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半导体”、“标的公司”)51%股权。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方能生效,届时将及时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手续。该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临2025-32号《三佳科技关于收购众合半导体公司控股权的公告》。)现将该交易的进展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交易的目的和原因特别说明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为国内战略新兴产业半导体塑封设备领域企业。该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增强团队研发创新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业绩补偿的履约保障措施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系指转让方中的自然人纵雷、国之星半导体,下同)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2,000万元、2,850万元。若三年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不足6,000万元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2025年6月16日,为增强股权收购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方应对可能出现的业绩补偿等情况的履约保障,国之星半导体、家之合合伙、合肥仁之合智能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之合合伙”)与我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将上述三家企业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剩余的对标的公司合计持有的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作为可能出现的业绩补偿之债务的履约担保。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述三家企业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万元) | 对应持股比例(%) |
1 | 国之星半导体 | 375.522335 | 28.80 |
2 | 仁之合合伙 | 170.000000 | 13.04 |
3 | 家之合合伙 | 93.362280 | 7.16 |
合计 | 638.884615 | 49.00 |
三、该交易中有关人员的情况说明
该交易中有关人员已从我公司离职多年,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查,该交易中有关人员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纵雷
纵雷于2015年8月从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
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2、何利强何利强于2015年2月从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员岗位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3、兰双文兰双文于2013年7月从我公司运营部部长职务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4、代迎桃代迎桃于2015年6月从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技术部员工岗位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四、该交易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后续计划安排自上述标的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我公司没有继续收购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的计划安排。
五、该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定价情况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3,800.00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8,461.74万元相比,评估增值15,338.26万元,增值率为181.27%,增值较高,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为定价基
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51%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2,138.00万元。
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