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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7月1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5年7月2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出资参与成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出资参与成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共同出资成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以货币+实物(实验仪器)形式出资4.9亿元(占股49%),茅台集团以货币+实物(科技大楼)形式出资5.1亿元(占股51%)。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四位董事(张德芹、王莉、周雪、韦芳)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考核结果及2025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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