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贵州茅台: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0519证券简称:贵州茅台公告编号:临2025-02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12,472,5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比例(%)72.754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张德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闻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1,255,69599.8666866,6840.0950350,1840.0384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1,241,99599.8651877,9840.0962352,5840.0387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1,166,65999.8569931,0200.1020374,8840.0411

4.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1,258,69599.8670865,9840.0949347,8840.0381

5.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1,705,66899.9160414,8110.0455352,0840.0385

6.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2,070,53599.9559230,0670.0252171,9610.0189

7.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11,981,92099.9462340,9120.0374149,7310.0164

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6.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671,299,522.4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08,975,87999.61682,781,6850.3049714,9990.0783

会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1万元。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07,643,92699.47084,599,1060.5040229,5310.0252

会议选举周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刘世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7《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4,920,65699.7611340,9120.1660149,7310.0729
8《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14,61598.29772,781,6851.3542714,9990.3481
9《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00,582,66297.64934,599,1062.2390229,5310.1117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白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经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和白冰律师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