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审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独立董事:曾庆、赖小平、骆涛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