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赖志坚先生、米琪先生、刘国伟先生、梁珺先生、杨威荣先生、方妙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曾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江镇平 郭崇慧 赖小平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