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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延期披露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报告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报告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林下参评估值与账面价值相差3,331,322,698.82元,且无法判定涉及减值具体发生时点等事项,因此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将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数,同时对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处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修订)》,公司需在《康美药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年审会计师尚需充分了解前述事项,公司申请不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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