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康美股票代码:6005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紫苑名邸商铺026号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紫苑名邸商铺026号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 明 2第一节 释义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9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ST康美/康美药业/上市公司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林药业 | 指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神农氏 | 指 | 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神农氏中医药/广州神农氏 | 指 | 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神农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
广药集团 | 指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粤财产投 | 指 | 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恒健资产 | 指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揭阳金叶 | 指 | 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 |
康美实业 | 指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揭阳城投 | 指 | 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金服 | 指 | 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
《重整计划》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重整管理人/管理人 | 指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执行《重整计划》,神农氏作为重整投资人受让康美药业3,509,413,788股转增股票(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占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易林药业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下降至10.7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神农氏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重整投资协议》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议书》 |
转增股票 | 指 | 根据《重整计划》,以康美药业总股本4,973,861,675股扣除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34,970,000股后的 4,938,891,67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所得的8,890,005,015股股票。 |
揭阳中院/法院 | 指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紫苑名邸商铺026号 |
法定代表人 | 周伟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MA555UU271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20年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
股东名称 | 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紫苑名邸商铺026号 |
联系电话 | 0663-825919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易林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综合易林设立目的、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和三方分工情况分析,易林药业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易林药业第一大股东为揭阳城投,持有易林药业40%的股份。揭阳城投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开发,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山晓翠路中国银行办公大楼十一楼 |
法定代表人 | 蔡旭辉 |
注册资本 | 74,080.94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764913010H |
经营范围 | 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项目的投资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咨询服务。 |
成立日期 | 2004年6月28日 |
经营期限 | 2004年6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
股权结构 | 揭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66.01%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信息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周伟 | 董事长 | 360502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正伦 | 总经理 | 412728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林少芬 | 董事 | 440182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林奕泳 | 董事 | 440525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苏锐深 | 董事 | 440520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宫贵博 | 董事 | 430103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刘国伟 | 董事 | 452226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周云峰 | 董事 | 522225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柯璟 | 监事会主席 | 441423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哲 | 职工监事 | 445202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晶波 | 监事 | 440111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吴鹤鸣 | 财务总监 | 44010519********** | 中国 | 中国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上市公司康美药业的权益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第一大股东揭阳城投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自2018年12月以来,康美药业陆续爆出存在虚增货币资金、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重大问题,再加上受宏观经济下行、金融去杠杆以及医药行业政策频繁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累积。同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到期债务偿付压力巨大,存在严峻的债务危机。2020年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0年4月22日,康美药业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经揭阳中院批准,康美药业进入重整程序。神农氏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康美药业重整。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协议》,神农氏与财务投资人共同受让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神农氏持有的4,145,296,141股股票,其中,神农氏作为重整投资人,受让3,509,413,788股股票,占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因康美药业根据重整计划实施公积金转增致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美药业拥有表决权比例被动稀释,由原先的29.90%下降至10.7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神农氏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康美药业无实际控制人。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与康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让渡协议》的方式,合计持有康美药业29.9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系康美药业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农氏直接持有康美药业3,509,413,78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神农氏将成为康美药业的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被动稀释至10.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有的权益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普通股份,如下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拥有表决权股数(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易林药业
易林药业 | 1,487,184,641 | 29.90% | 1,487,184,641 | 10.73%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揭阳中院于2021年11月2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相关约定,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1)粤5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4,973,861,675股扣除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34,970,000股后的4,938,891,67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共计转增8,890,005,015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转增后康美药业总股本将由4,973,861,675股增至13,863,866,690股。前述转增股票中,1,265,822,785股用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879,473,356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
让,重整投资人作为受让股票条件之一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专项用于根据重整计划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12日,神农氏与康美药业、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神农氏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康美药业重整,受让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3,509,413,788股股票,占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神农氏将直接持有3,509,413,788股股票,占康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13,863,866,690股的25.3134%。易林药业表决权比例被动稀释至10.7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神农氏,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已全部被质押或冻结。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伟
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其他上交所要求的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 |
股票简称 | *ST康美 | 股票代码 | 6005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紫苑名邸商铺026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变动其持有的权益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 是□ 否? |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伟
日期: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