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73,861,675股扣除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34,970,000股后的4,938,891,67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共计转增8,890,005,015股股票,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4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重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5),并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中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1年12月15日复牌,公司优先股同步停复牌。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