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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有效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工作,有力推动公司提高内控合规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将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召集人为程小可先生,委员包括程小可先生、宋洁女士和俞华军先生。其中,程小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2024年度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未发生变化,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组织召开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议题发表审阅意见,详见附件。

三、2024年度其他履职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服务需求,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事前审查,查阅了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信永中和具备相应执

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性和专业性原则,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相关审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与外部审计机构年审沟通情况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年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认真听取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财报关键审计事项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年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认真听取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财报关键审计事项和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等情况的汇报。

3.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情况

公司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履行了相关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并按季度听取内审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内审计划的实施,关注内审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成效。报告期内,我们督导审计部门对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以及大额资金往来、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听取专项检查报告。我们认为内审部门有效运作,审计项目有序实施,为董事会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支撑。

(三)监督公司财务工作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往来核销事项的审核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照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覆盖主要经营和管理活动。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相关重大关联交易,尤其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等事项,防止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优化金融业务布局,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报告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报告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实操经验,有效地执行了职责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将继续秉持敬业负责的精神,聚焦内外部审计、内控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加大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关注度,强化对内控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积极做好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监督核查等工作,不断优化并强化审计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效性。我们将持续发挥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重要职能,锐意进取,务实笃行,以更加专业严谨的态度,致力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为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以下无正文

附件

2024年度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议案参会董事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29日1.关于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2.关于修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程小可、宋洁、俞华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审计计划的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8.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程小可、宋洁、俞华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程小可、宋洁、俞华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程小可、宋洁、俞华军

5.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相关事项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相关事项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程小可、宋洁、俞华军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年11月29日1.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程小可、宋洁、俞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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