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证券简称:方大炭素公告编号:2025—02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方大集团累计质押股份764,028,59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50.12%,占公司总股本的18.98%。
公司收到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2023年1月16日,方大集团将162,000,000股股票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具体内容详见:《方大炭素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5年5月15日,方大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162,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并完成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名称 | 方大集团 |
本次解质股份 | 162,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6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02% |
解质时间 | 2025年5月15日 |
持股数量 | 1,524,413,321股 |
持股比例 | 37.8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573,528,59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7.62%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25% |
二、股份质押情况2025年5月15日,方大集团将190,500,000股股票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方大集团 | 是 | 190,500,000股 | 否 | 否 | 2025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5日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2.50% | 4.73% | 补充流动资金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完成,控股股东方大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方大集团 | 1,524,413,321股 | 37.86% | 573,528,590股 | 764,028,590股 | 50.12% | 18.98% | 0 | 0 | 0 | 0 |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0,82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6%,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477,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1.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6%,对应融资余额为125,000万元。
方大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等。
(二)方大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
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