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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腾达建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强化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4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1-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定公司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累计不超过28亿人民币(若采取联合竞买方式,则为公司参与竞拍时所持权益比例对应的出资额)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核定额度内确定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事项的具体方案,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5号。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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