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昕女士、田国涛先生、文德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退休原因,蒋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不再代行董事长职责;因工作变动,田国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变动,文德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蒋昕 | 董事、战略委员 | 2025年6 | 2025年4 | 退休 | 否 | / | 否 |
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 月20日 | 月7日 | |||||
田国涛 | 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 | 2025年6月20日 | 2025年4月7日 | 工作变动 | 否 | / | 否 |
文德镛 |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 2025年6月20日 | 2025年4月7日 | 工作变动 | 否 | /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蒋昕女士、田国涛先生、文德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蒋昕女士、田国涛先生、文德镛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离任后,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离任人员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蒋昕女士、田国涛先生、文德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