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6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2025年3月13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安永华明内部工作调整,安永华明现拟委派谈朝晖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合伙人为钟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钟丽女士及
解彦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谈朝晖先生。
二、 本次变更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1、 基本信息
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谈朝晖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谈朝晖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均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