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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现将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峰平谷时段划分。建立季节性差异化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8、6小时,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7、10小时,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

2.攀枝花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市(州)内大工业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

3.电价执行范围调整。用电负荷(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

二、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公司大工业用户暂不执行尖峰电价,预计全年销售均价将有所降低。根据5月用户目前生产情况及上年同期情况对比,经初步测算,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净利润540万元左右。

该测算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报备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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