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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安徽建工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6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所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76.05亿元,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关联交易。其中本公司预计与建工控股所属子公司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宁建筑”)、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二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50亿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接受关联方劳务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劳务分包等120,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水泥等原材料35,000
合计-155,000

由于业务规模扩大,2020年本公司与顺宁建筑、安徽二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预计超出年初预测金额。公司拟增加2020年度与顺宁建筑、安徽二建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90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增加额度(万元)调整后金额(万元)
接受关联方劳务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劳务分包等7,000127,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水泥等原材料12,00047,000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厚良先生、许克顺先生、童宗胜先生、张晓林先生、左登宏先生和孙学军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增加2020年度与顺宁建筑、安徽二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1.90亿元,未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时运

注册资本:391,063.25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中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建工控股总资产943.83亿元,净资产155.02亿元;2019年建工控股实现营业收入514.28亿元,净利润8.83亿元。

2、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法定代表人:罗可丹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的造价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64,744.97万元,净资产1,440.2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835.76万元,净利润938.32万元。

3、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060号

法定代表人:许业勇

成立日期:1989年06月05日

注册资本: 23,941.73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水电、暖气、通信线路安装;塔吊拆除、维护保养、租赁;金属制品加工、安装、销售;钢管租赁;汽车清洗;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特种油零售(仅限分公司加油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85,392.38万元,净资产37,329.9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634.00万元,净利润7,164.06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行业规则和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出售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向关联方分包部分劳务,有利于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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