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在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李晓静女士和职工代表监事吴晓伍先生、郑桂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牛晓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参与PPP项目投标并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宿州市埇桥区三馆一院一中心及应用技术学校PPP项目投标。如项目中标后,联合体将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该PPP项目,其中本公司出资15,664.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610.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政府方出资代表宿州畅达交旅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埇康医教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3,916.05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5%)。最终出资额以中标结果及相关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牛晓峰先生、吴晓伍先生和郑桂林先生回避了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