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取得增持股份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通知,能源集团已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福建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行福建省分行拟为能源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3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再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中行福建省分行已为能源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能源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贷款期限3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