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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需求,2025年计划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其中,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50%,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长期持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经理施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将满3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5年4月8日起,改由本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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