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双良节能新增2023年度与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利新材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5月16日获得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原本预计额度 | 本次新增后预计额度 | 截至公告日已发生金额 | 上一年度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销售石英砂 | 35,000.00 | 50,000.00 | 44,064.97 | - |
代付水电费 | 639.35 | - | ||||
餐饮服务费 | 69.36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7N6XCY86法定代表人:陶涌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创业大街18号成立时间:2022年4月2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锅炉”)持有澄利新材料100%股权澄利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8,632.22 | 31.73 |
净利润 | 6,151.46 | -175.32 |
总资产 | 72,429.64 | 20,004.47 |
净资产 | 7,468.11 | 824.68 |
(二)关联关系介绍
澄利新材料股东双良锅炉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澄利新材料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缪双大先生。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高品质进口石英砂的价格在今年内持续上涨,公司原本向澄利新材料销售石英砂的预计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实际交易需要,故公司拟对目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同时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澄利新材料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预计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需要,有利于公司大尺寸单晶硅片相关业务的健康发展;
2、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3、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因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4、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
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因此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对上市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刘成立 陈泉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