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1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3年,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资金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专项用于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40GW单晶硅一期项目(20GW)的建设。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2)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10)。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