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9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 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公司《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1、2、3、4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双良节能七届九次监事会文件 决议公告
5、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决定实施回购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5,040,0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并且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分别以回购价格为 1.74 元/股回购首次授予 4,560,000 股及以 1.56 元/股回购预留部分 480,000 股,回购价款总计8,683,200 元人民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5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