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211,778,673.39元,低于3亿元,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和2020-017)。
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 第六条
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7,335,808元。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2,295,808元。
3、 第十九条
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637,335,808股, 均为普通股。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32,295,808股, 均为普通股。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