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9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 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1、2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4、审议公司《关于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3、4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双良节能七届五次监事会文件 决议公告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