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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4-090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1,398万元

? 交货期限:设备于2026年3月全部到货,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满足甲方现场要求。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项目调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公司盈利不达预期。

本项目交货期较长,预计于2026年交货完毕。甲方将分阶段支付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公司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设备或所供设备质量不达标等情形,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基本情况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并已取得相应中标文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与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间冷设备采购合同》,供货范围为间冷散热系统设备及附属设施,用于甲方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398万元。

根据新疆日报报道,中煤伊犁2x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是按“两个联营”模式整体规划,集供热、供汽、供电为一体的综合能源项目。项目依托中煤皮里青150万吨露天煤矿及规划的1200万吨井工矿,主要建设2台燃煤空冷机组、Ⅱ回55公里升压750千伏线路及配套县域供热和蒸汽工程。

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发电约66亿千瓦时,提供约1100万吉焦的清洁高效热源,有效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能力,在绿色、低碳、环保的前提下将本地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06792919152
法定代表人殷宇龙
注册资本65,000万CNY
注册地址新疆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经营范围建设和经营燃煤热电厂,向电网售电并给城市供热,矿业投资,电力投资开发、运营,水利投资开发,旅游开发,提供工业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上述信息均查询自Wind全球企业库。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官网信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发利用及相关贸易和服务,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相关服务,煤基新材料及相关化学品开发利用,相关装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涵盖煤炭全产业链。截至2023年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资产总额6000亿元,连续5年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连续5年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1,398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叁佰玖拾捌万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阶段支付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

3、交货期限:设备于2026年3月全部到货,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满足甲方现场要求。

4、交货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现场。

5、质量保证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两台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合格后满1年或乙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签收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6、违约责任:如发生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或者逾期提供技术服务、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和乙方不能履行或者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等情形时,违约方均将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

公章后生效。

8、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39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重为0.49%。本合同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

2、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合同若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间接空冷系统在火电领域进一步的市场开拓,助力公司积累更多相关技术经验及成功施工案例的同时提升公司在空冷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项目调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公司盈利不达预期。

本项目交货期较长,预计于2026年交货完毕。甲方将分阶段支付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公司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设备或所供设备质量不达标等情形,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间冷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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